人們都知道,當兩股對立勢力在進行較量,博弈的時候。有一種非常行之有效的策略就是想方設法引導對方犯錯誤,,或者是運用苦肉計來引誘對方使之落入陷阱。這樣的策略,中共歷來就運用得出神入化,爐火純青了,而且中共把這樣一種策略進一步發揚光大,即如果不能夠讓對方犯錯誤,那麼就要主動的製造一些錯誤,然後栽贓給對方。讓中共作為把柄,藉口,來打擊或消滅對方。這樣的例證在中共歷史上是屢見不鮮的。為了不使本文主題分散。特把中共如何運用苦肉計引導對方犯錯誤,而落入其圈套的例證付記於本文最後。 如今,在香港人為了保衛自己的人權而發起的反送中運動與中共極其在香港代理人的博弈中。中共再一次使用了它們的拿手好戲。在香港七一反送中遊行示威中,中共在香港的代理人早在事前就把局布好了,把圈套設置了或者說陷阱挖好了。而且手法簡單,破綻明顯得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事先做好了的局,提前設置了的圈套,或者說是陷阱。 為什麼我這樣說,首先談動機,誰最願意看到香港人民使用暴力手段來進行反送中運動,從而使得反送中運動蒙上陰影,惡名。而被污名化,妖魔化。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中共和港府他們最希望,最願意香港示威出現暴力行動,而最不願意看到反送中運動出現暴力行為的就是真正的反送中的香港人民。因為他們不願意自己的和平抗議行為被妖魔化,污名化。不願意授人以柄,讓中共有藉口來鎮壓自己。 讓我們從時間線來分析香港警方是如何對的反送中示威者設置陷阱的。 事實上,在六月剛開始的第一次反送中示威遊行中,中共和港府就想讓反送中運動演變成為暴力行動,在遊行示威前就發生了很詭異的向警察投擲爆竹,衝擊警車的行為。其中特別是警車在巡邏中像事先約定好了的突然停下來等待一輛奔馳來衝擊它。 而且在示威現場出現了很多磚塊,人群很容易就可以用這些磚塊作為攻擊的武器。而且香港警方一開始就過渡使用武力來刺激示威人群,希望他們的行為能夠失去控制而演變成為暴力行為,不過六月的警方的計謀沒有得到全面的成功。示威人群沒有像警方希望的那樣落入圈套,反而讓警方過渡使用武力的行為讓全世界都知道了。以至於,林鄭月娥不得不出面道歉。 而六月的第二次兩百萬人的遊行示威,沒有出現任何暴力行為,就足以證明,如果香港警方不主動出擊,不故意惹是生非。遊行示威就不會發生任何暴力行為。兩百萬人遊行沒有任何過激的行為發生,這是一個什麼概念。這只能夠說明香港人是全世界最愛和平,最守規矩的群體。而一切暴力發生的根源都在中共,香港政府,香港警方那一方面。 而且大家不會忘記上周,在香港民眾包圍警察局大樓時候,就有香港便衣警察裝扮成抗議民眾,鼓動抗議民眾衝進警察局大樓的情況,而當人們發現他的可疑行為以後,要對他進行查問,他就因為害怕而直接逃進了警察局大樓裡面躲避。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原來不是抗議群眾而是便衣警察。 更加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香港親中共團體政研會等團體居然在星期天(6月30 日)在政府和立法會附近的添馬公園舉行《撐警隊反暴力》民間聲援大會,支持警察執法。組織者稱16萬多人到場,警方則說,現場高峰時六萬多人。另外,他們的活動現場爆出對採訪記者、議員和路人權利進行侵害的消息。香港親中共團體活動組織者居然在6月30 日預先知道明天會發生暴力活動,所以提前舉行《撐警隊反暴力》民間聲援大會。 昨天(七月一日)晚上,立法會的情形也非常詭異。當一些“示威者”開始暴力衝擊香港立法會的時候,立法會內外的香港警察完全有能力制止這些“示威者”開始暴力衝擊。但是令人意外的是立法會內外警察如聽到命令一樣步調一致的突然撤離,給“暴力示威者”提供了衝擊立法會的大好機會。立法會在不設防的狀況下。“暴力示威者”沒有遇到任何阻撓就毫無困難就衝進了立法會,然後在立法會裡面大肆破壞,留下了大量的爆力破壞證據。當栽贓香港反送中示威者的罪證做實了以後,當能夠讓社會一致認為香港反送中示威者是暴徒的輿情布置好了以後。,香港警察就出面了,他們可以理直氣壯的用暴力來鎮壓這些暴力衝擊立法會的暴徒了。而且他們也同樣沒有遇到按照一般常規會遇到的暴力抵抗,也就是,僅僅發射了一些煙霧彈,就輕輕鬆鬆的把這些暴徒驅趕走了,期間沒有拘捕任何一個暴徒。給人的印象是警察他們此時此刻出來,不過是把陷阱的蓋子蓋上。 可以這麼說無論香港示威者是否在主觀上或者客觀上參與了暴力衝擊立法會的行動。暴力衝擊立法會的事件是必然要發生的。因為香港衝擊立法會的事,局早在七一以前就已經精心設計好了。只需要等到七一把陷阱的蓋子打開。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一定是中共和香港警方聯手布局,先策劃於密室。有便衣警察混入示威者中間,點火於基層,煽動示威者,讓他們情緒失去控制。帶頭破壞,然後悄悄離開。讓香港的反送中示威者落入局中。 現在對於香港反送中示威者一方的當務之急就是如何破除對方的局。香港政府局已經做成功了。隨之而來的就是輿論定性。所以此時此刻香港反送中的示威者一方一定不能夠讓香港政府牽着鼻子走,明知道是嫁禍,卻不知道怎麼破局;現在破解的方法就是香港人一定要掌握話語權,在社交媒體上面,全面揭露香港政府的陰謀詭計,讓全世界所有的媒體,政府,民間組織都知道這是香港政府的陰謀嫁禍。這些人暴力衝擊立法會的人是中共的便衣鼓動,引導的,中共讓一些人故意製造暴力事件,從而抹黑香港和平示威的反送中人們。讓中共有鎮壓香港人的藉口。因為香港人都知道衝擊立法會對於和平示威要求停止送中是沒有意義和好處而只有負面影響和壞處的。所有的香港人都反對暴力,只有中共希望在香港有暴力發生。 而且要舉行一次反陷害反嫁禍反陰謀遊行示威,用特大的橫幅,標語牌,還有大量印發宣轉單張廣為發送。,把林鄭月娥給予的“暴徒”定性給徹底反擊回去,在和中共博弈的時候,一定要自己爭取掌握話語權。現在切忌乾等着,任局勢發展下去,必須主動出擊打破中共的布局!香港人的命運只能靠自己,不要作他人的棋子,要學會利用國際政治較量為己所用,讓香港人自己成為下棋人。下象棋要取勝,必須要圍繞主帥進行將軍,讓中共必須顧及到不至於讓香港這一把火而出現火燒連營。而不得不做出妥協讓步。實現反送中的勝利。 如果香港人不立即行動起來,那麼中共和香港政府一定會利用這個局,這個圈套來把香港反送中民眾污名化,妖魔化,利用這個圈套來進行秋後算賬。讓香港的送中民運動流產,毀於一旦。 付記中共歷次利用圈套,陷阱來達到消滅敵人的例證 一 消滅紅四方面軍案 毛澤東為了達到削弱張國燾紅四方面軍的勢力,而讓當時紅軍中力量最強大紅四方面軍落入毛澤東布置的陷阱而達到了消滅張國燾的目的。 二,李公朴、聞一多暗殺案 一九六五年,雲南大學語言學教授朱傑勤的學生張君達偷渡到香港,他在《天天日報》專文中披露,他的“恩師”朱傑勤,系中共中央社會部第三處副處長,該處的職能就是針對高級知識分子進行統戰工作。在一次偶然小酌中,朱傑勤吐露真言,坦言他曾經參與了部署暗殺李、聞二教授的機密工作。朱傑勤稱:“只有暗殺受大學生愛戴崇拜的民主學者,方可營造恐怖氣氛,掀起群眾的衝動情緒,激發全國青年的反抗思想,而且還可離間國府與美國的關係,影響美國對華政策,促成美國減少對國府的經濟與軍事援助……”。 綜上所述,李、聞暗殺案讓國民政府成了最大的輸家,不但失去了美國的援助,而且讓不少民盟成員投入了中共的懷抱。而中共則一口咬定蔣介石殺人,利用民盟和青年學生的盲目衝動,最終搞垮了國民黨。可憐又可悲的是,章伯鈞、羅隆基、儲安平等民盟創始人,一九五七年被打成右派,文革前後,慘死於中共手下,而他們大右派的帽子至今還戴在頭上。 三,所謂美軍強姦北大女生沈崇案 這是中共一起典型的苦肉計讓國民黨和美國人落入圈套。 事件發生後,中共利用北平各高校學生組織遊行示威,隨後天津、上海、南京、武漢、重慶等全國數十個大中城市學生均舉行了示威遊行,抗議美軍暴行,要求美軍撤出中國。進而掀起“反政府”,“反飢餓”,“反內戰”的示威運動。清華校長梅貽琦看見清華和燕大的同學示威,在騎河樓清華同學會召集北大各負責人開會,席上表示:清華燕大二校已決定採取不干涉態度,北大各院負責人同聲響應。[10]時任上海市市長的吳國楨在他的回憶錄中說:沈崇事件以後,上海交通大學也有一次罷課的準備,他對學生說:當俄國人占領東北時,有多少中國婦女遭到了蹂躪?如果你們要示威,那麼應當針對這個劣跡更大的罪犯。如果你們要對美國示威,那麼同時也應該對蘇聯示威。[10]中國共產黨則下令黨員參與組織遊行。 194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發給董必武、吳玉章、張曙時、葉劍英、劉曉、方方、林平等人發表《中央關於在各大城市組織群眾響應北平學生運動的指示》,要求在北平、天津、上海、南京、重慶、成都、杭州、香港等地發動示威遊行[11]。 有觀點認為此事件讓美軍陸續撤離北平、天津、青島等地駐軍,並停止對華援助,喬治·卡特萊特·馬歇爾也發表了“離華聲明”。但是杜魯門在事前一周剛剛宣布裁撤絕大部分駐中國軍隊,此事件對美國的政策是否有影響不得而知。華北美軍則認為軍事法庭迫於國民黨當局的壓力倉促判決,將此案稱為中國的德雷福斯事件。[4] 據中共黨內披露,原來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陰謀,而美軍士兵強姦北大女生則根本為莫須有罪名。原來沈崇本人為中共地下黨員,她奉命色誘美軍,與他們交朋友,然後製造強姦事件以打擊美軍和國民黨政府,結果證明相當成功……據悉沈崇在中共建政後改名換姓進入中共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婚,現大陸不少七、八十歲左右的文人名流都知道其人。另一說法是,改了名的沈崇在文革期間被紅衛兵批鬥時揭穿身份,她向紅衛兵承認,她並未遭美軍強姦,之所以這樣說是為了黨的事業。” 四,1957年的反右運動 這是眾所周知的中共用引蛇出洞,槍打出頭鳥,秋後算賬的計謀來達到制服中國知識分子的圈套,陰謀和陷阱。 五,在八九六四中,中共派軍人偽扮成學生進行打砸搶燒,來妖魔化學生。 六,天安門法輪功自焚事件 中共嫁禍於法輪功的自焚事件,疑點重重。警察事先就知道有人要自焚,所以事先就已經在天安門廣場準備了滅火器。而且法輪功說自焚的人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