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德国之声】 为了避免产生干预新闻自由的印象,美国对阿桑奇的指控目前仅限于黑客行为。尽管如此,仍有人担心,对阿桑奇的起诉会对整个新闻界产生杀鸡儆猴的效果。 阿桑奇被捕当天才被公布的美方起诉书内容涉及面很窄。起诉内容只限于密谋入侵官方电脑。起诉书称,阿桑奇和同伙一道试图侵入政府电脑系统,以获取秘密文件。但起诉内容中并不包括阿桑奇泄露秘密情报的控罪。 如果美国对阿桑奇提起间谍罪起诉,就难免会被认为是对新闻自由的直接干涉。而捍卫新闻自由 则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定。 宪法保护新闻自由 维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朔尔(Frederick Schauer)表示,"公开信息同非法获取信息是不同的。"他表示,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在美国即便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信息并予以发表都是受到宪法保护的。法律只禁止透过偷窃或黑客手段获取信息。 美国政府的起诉书中指控阿桑奇在2010年协助爆料者曼宁破解了美国国防部电脑的密码。而国防部电脑同美国政府网络相连,用以交换秘密信息和通讯联络。由于工作关系,当时曼宁是可以进入这一电脑系统的,而起诉书上也没有明确说明,阿桑奇和曼宁是否破解了密码。一旦阿桑奇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 政府是为了保险起见 朔尔说:"我认为,政府不想就发布信息本身进行法庭审理,这是一个战略性的决定。从政府的角度而言,这样才是一个更为保险的法律途径。" 尽管在非法获取信息和发表信息之间在宪法层面上存在明显差异,但仍有专家认为,对阿桑奇的起诉是对新闻自由的干预。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骑士第一修正案研究所所长杰斐尔(Jameel Jaffer)就持上述观点。 起诉书的核心是指控阿桑奇涉嫌入侵政府电脑,而没有提及他发表秘密文件的问题,杰斐尔对此表示赞赏。但他同时也提出批评说,起诉书中涉及到的一系列行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符合新闻自由的核心价值,比如同秘密信息源建立关系,并确保相互交流的安全性等等。" 合法行为 起诉书在"密谋行为的方式和方法"一栏中,指出阿桑奇和其同谋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保持联络,并在云服务器分享秘密文件。杰斐尔说:"有一点似乎非常明显,即起诉书的目的是,将合法的新闻工作同所谓非法入侵政府网络的行为联系到一起,从而起到丑化新闻行为的作用。"杰斐尔发布推文称,相比之下,阿桑奇是不是记者,则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令杰斐尔担忧的是,目前并不能排除美国司法部稍后对阿桑奇提起其他诉讼的可能性。有鉴于此,他认为有必要密切关注司法部在阿桑奇问题上的一举一动,更何况,以特朗普为首的美国现政府普遍对新闻界持敌对立场。尤其是那些关注美国国家安全的新闻从业人士,当前的处境尤为艰难。杰斐尔说:"美国政府的司法调查完全有可能会对整个新闻界产生杀鸡儆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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