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月27日在RBC銀行機器上存一張支票,支票金額$3300,但機器掃描為$33,我當時鬼使神差碰了一下確定,發現錯誤怎麼也沒辦法了,結果就是機器出了一個收據上有支票圖片但數額定為存入33元。由於是替我太太辦的事,卡的本人是我太太故當時找銀行辦事員說明此事,辦事員在電腦上把事記錄下來說因是兩個系統需要幾天才能更正, 幾天過去帳戶上仍然沒有變化,我太太本人去RBC他們說還要等幾天。直到3月10日帳戶上仍然沒有變化我太太又重新到櫃檯找經理重新處理等記說還要等8天后才能確定處理結果。直到3月18日因見帳戶上仍然沒有改變於是打電話被告知,支票$3300已被做為$33存入,此事只能自己去找開支票者重開一張補上差額,銀行也無能為力。 這是不是不可思議,銀行一點責任不付!這事如果不是開支票者是個大的公司有信用補開了一張$3267的支票。 如果開支票者不補開這張支票,此事要找誰?到法庭去告誰? 我不禁想知道一下現在銀行機器到底是怎麼操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