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徒的黃金法則
上周讀到一篇神學家邁克爾霍頓(Michael Horton)在福音聯盟發表的文章,單看題目就嚇我一跳“基督教川普主義之毒”(The Cult of Christian Trumpism 直譯是“基督教川普主義邪教”)。嚇過之後我還是靜下心來仔細閱讀,畢竟我稍微讀過他的名著《天路客的系統神學》(A Systematic Theology for Pilgrims on the Way),知道他不是標題黨。讀完之後發覺他的題目確實概括了文章內容。
霍頓從12月12日在華盛頓的人民集會開始描述基督教川普主義(Christianity Trumpism)。他提到了正統猶太人和天主教徒,但主要目的是對參與其中的福音派基督徒敲警鐘。霍頓認為這是三種運動的匯合:1)基督教美國主義;2)末世陰謀論;3)成功神學。並引用了得勒爾(Rod Dreher)的話:“或許他們對川普的共同熱愛超越了這些神學認信”。
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沒有水平在神學層面和霍頓對話。我也知道這三個方面可能的危害。自從做牧師以來,我都旗幟鮮明地反對成功神學。霍頓提到末世陰謀論的那些代表人物我不熟悉,所以不加評論。沒有人能夠確定訴說末世將發生的事情,我也不必展開對比各種千禧年神學立場。若有人借着末世博名謀利,我也是會抵擋的。
至於第一個方面“基督教美國主義”,霍頓定義之後沒有太多闡述,而強調福音這個好消息“不是道德的改善,也不是一個基督教社會或任何政治制度”。這句話屬靈正確,我也同意。基督徒有福音使命,不是在地上建天國。福音這好消息是與永恆相連,卻有着無可推諉的文化使命。請讀者觀看承光學會最新小視頻:基督徒的文化使命(鏈接:政教系列|第六期 基督徒的文化使命)
我們相信三一真神創造、救贖,以恩典讓世人可以與自己和好、世界可以恢復到原有的秩序。基督所呼召出來的教會,就是普天下的聖徒們,是一起來與聖靈同工,完成聖父的計劃。這計劃既包括福音使命,也包括文化使命。基督徒實踐文化使命,是不是為了在地上建立天國呢?這就好像問,基督徒實踐福音使命,是不是為了使世人在地上成聖呢?
我盼望上帝祝福美國,求主紀念從五月花號開始的歷代聖徒,憐憫這地,我盼望詩篇33篇12節的話語在美國實現“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祂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 這怎麼就是基督教美國主義呢?當我們發現在美國有許多幽靈、像吼叫的獅子尋找可吞噬的人,難道我們不應該用聖經真理來抵擋,難道說我們禱告上帝離棄美國?
霍頓雖然沒有證明這三個方面怎樣和支持川普的基督徒之間的聯繫,他卻提到“對外,這種偶像崇拜在無數方面阻礙了教會的福音工作。對內,它把救贖的福音變作此世的權力。”
我至今沒有遇到一個本來要信耶穌,卻因為基督徒支持川普而不信了的人。有兩個慕道朋友告訴我,若是1月20日川普宣誓就職,他們就信耶穌,因為必然發生了神跡,或許是因為這麼多基督徒禱告的原因。當然了,我告訴他們信靠耶穌基督是全方位多維度的,不只是社會層面,需要認識到個人的罪性,等等。
至於對內,清楚明白救恩的所謂“川普主義”的基督徒從來就不期望用世上的權力代替救贖的福音。川普總統即便連任,四年後也要卸任。我們之所以支持川普,因為他在很多方面選擇為聖經價值觀而戰。
1月6日將有一場更大的遊行,我雖然沒有時間去,卻有主內好友正在路上,我衷心地為他們禱告。包括他們在內的許多川普支持者以及參加集會的基督徒,不是為着爭取權力而去,是為着美國大選的公平公義發聲。憲法保證民眾的集會自由,這些基督徒為着自己看到的黑暗擔憂,願意付上代價為公義發聲有什麼不可呢?有關選舉舞弊的事情,三天兩夜說不完。這些天我捏着鼻子看主流媒體的報道,基本沒有解釋可疑證據的報道,也不採訪簽了Affidavit的美國民眾(註:成百上千的人簽了Affidavit,是要付法律責任的,一旦被確認是作假見證,他們是會被起訴的)。主流媒體就是一致地認定川普和他的支持者根本沒有可能翻盤,卻繼續胡鬧。還有一個說法,就是美國各級法院的訴訟都沒有判川普團隊贏,所以不存在可以改變大選結果的舞弊欺詐現象。這一點我們無法在此展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12月8日德州訴訟以及最高法院用什麼理由拒絕審理的。
因為霍頓寫文章是為了給福音派基督徒敲響警鐘,我特別留意他的用詞。他使用了以下詞彙描述12月12日集會的福音派基督徒:偶像崇拜、屬靈淫亂、可恥之事、褻瀆神、異端、邪教。這是在描述要下地獄的人哪!為了顯得公平,他的文中提到“過去幾十年來,我已經說了很多話批評左派人士,他們正試圖把耶穌變成一個文化戰爭中的吉祥物”。我沒有時間去做詳盡研究,但據我所看到的,霍頓在推特和白馬客棧www.whitehorseinn.org網上發表過針對自由派(Liberals)的言論,相比溫和很多。
讀者遇到這樣的基督徒或神學家有什麼感受?他們對待外邦人比對待弟兄姐妹更“善良”,對待抵擋神的諸般思想比對待主內不同立場更顯得“寬容”。我是沒法接受,因為不符合聖經的教導。比如加拉太書6章10節告訴我們:“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如此。”如果用家比喻普世教會的話,霍頓的做法好比對待外人如春風般溫暖,對待家人如嚴冬般無情。還有一種可能,他已經斷定川普和一部分川普支持者不是基督徒,雖然他們口中承認,心裡卻沒有相信。若是如此,他又是如何判斷人的內心呢?
我們還在過去幾個月看到類似的誅心之法。川普在教堂前舉起聖經,被控告是作秀得選票;他在聖誕節發表的講話,引用大多數牧師在聖誕節會誦讀的路加福音2章10-12節,又說他沒有資格,或者說他是在利用上帝的名鋪墊鬧革命。這些在我看來都是誅心之法,按照這樣誅心之法,我在教會講道也可能別有用心。有哪位牧師經得起這樣的誅心之法?有哪位基督徒經得起這樣的誅心之法?難道不是唯有上帝才能鑑察人的內心嗎?
難道我們想看見美國的政治領袖們都像117屆國會開幕禱告一樣:“奉一神論的神之名,奉梵天(印度教神)的名,並奉許多不同信仰之神的名祈禱。阿門Amen!阿無門A-Women”?(參:正義與邪惡的爭戰:眾議院欲消滅父親/母親/兒女/夫妻等稱謂)
主耶穌教導的黃金法則“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是我們與人來往時最好的指導。遇到事情有不同立場,我盼望辯論時對方能夠有節制,不要隨意人身攻擊,那麼我也照此行。我盼望對方不要有玻璃心,動不動就認為被人身攻擊了,我就常常告訴自己不要有玻璃心。
然而,若我成為一些人的領袖,轉離三一真神,向諸神祈禱時,我盼望有人能大聲疾呼,讓我和跟隨我的人不要朝錯謬里直奔。因此,我看到國會議員“禱告”阿無門時寫文章疾呼。當有人寫文章警示我時,我盼望他能對待我像弟兄,本着聖經靠着常識說服我,讓我得益處。因此,我寫這篇文章反駁邁克霍頓。我盼望有神學深度的人能更充分地就着霍頓的文章展開辯論。
至終,我們是要到上帝的審判台前交賬的。到那時,看有多少是為討人的喜歡,有多少是為愛神的緣故,有多少是被世上的智慧迷惑,有多少是因着認識永恆的真理而站立。
啟木 牧師,在美國牧會;承光學會會長(inherit.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