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派出去傳福音(3) 馬太福音系列文章 你在人前認主,主在天父前認你;你在人前不認主,主也必不認你
文 | 何春勛 生命季刊微信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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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0:24~38 耶穌差派十二使徒去向猶太人傳福音,在出發前對他們講了一段很重要的信息: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太10:24~25) 耶穌傳福音醫病趕鬼,法利賽人批評祂是靠鬼王趕鬼,甚至說祂是別西卜,就是鬼王的意思。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和污衊。因為律法規定交鬼的人要從百姓中剪除,更何況是鬼王別西卜。使徒是耶穌差派出去的,他們稱耶穌為夫子,所以他們的身份就是學生,他們稱耶穌為主,所以他們的身份也是僕人,不會高過耶穌。門徒的心態是謙卑的,但謙卑不是懦弱,他們出去傳福音被別人罵,最多也就是像耶穌一樣被罵成鬼王別西卜,所以他們所承擔的壓力也不會超過耶穌。 約翰福音第三章19-20節就是在形容法利賽這樣的人,當光照在黑暗裡,罪惡污穢不能隱藏,福音帶着能力,不但拯救凡相信的人,同時也顯出法利賽人文士的假冒為善和他們暗中隱藏的罪。法利賽人咒罵耶穌和門徒,一方面因為他們恨光,不相信福音,他們不願意離開黑暗罪惡。另一方面他們要給耶穌和門徒壓力,不能繼續向猶太人傳福音。福音傳不出去,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門徒傳福音時被罵,如果害怕起來就會不敢傳,越害怕就越不敢講,福音就越傳不出去。宣教士的心態必須被建立起剛強壯膽的心志,當他們出去傳福音時靠着主不害怕,不畏懼艱難和逼迫。耶穌說: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太10:26~27) 路加福音把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直接連上,耶穌說那是法利賽人的酵,就是罪。罪惡的事情大都在黑暗中進行,法利賽人做惡自以為瞞得過所有的人,但凡走過的路、凡做過的事都留下痕跡,在神的眼光中無所遁形,最後都要顯露出來。他們仗着自己的地位身份,對傳福音的人施壓,耶穌說不要怕他們,因為他們自己犯罪已經失去寶貴的福音。 所以門徒不要因害怕而隱藏救恩,因畏懼而不傳講福音,反而要勇敢地大聲地把從耶穌那裡所聽到所學到的真理,在明處在眾人面前宣揚出去。我們所傳的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是神所賜的救恩,亙古不變的真理。耶穌說不要怕被謾罵羞辱,因為主與我們同在,主彰顯公義也必然保守我們。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10:28~31)
除了承受謾罵的壓力之外,傳福音的人當時還受到生命的威脅,甚至失去性命。施洗約翰被殺,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教會建立以後,司提反也因為傳福音的緣故為主殉道,歷世歷代還有無數的基督徒因着信仰被迫害,許多人失去性命。耶穌在這裡勉勵使徒,不要怕會殺人的人,而是要怕神。因為人最多只能傷人的身體,但是神卻有權柄能把人的靈魂和身體全部毀滅在地獄裡面。 雖然神的審判非常嚴厲,但神更有慈愛憐憫,神必然會保護傳福音的人。耶穌用麻雀來做比較,麻雀小不值錢不被重視,卻被天父看重,小小的生命天父仍然保護,何況神所造的人呢?人的頭髮有多少根沒有人知道,但天父看重我們,我們的頭髮祂都數得一清二楚。我們的生命操在神的手中,神必然保守,所以宣教士的心態就是遇見逼迫試煉,不論有多大都處變不驚,不要懼怕,以敬畏神的態度坦然面對。 耶穌傳福音時說的內容是: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就是信耶穌的意思。然後呼召門徒的時候,都是說來跟從我。這裡耶穌向使徒談到傳福音的內容,不太容易理解。但我們可以確定這是耶穌復活升天前,使徒向猶太人傳福音內容的一部分,着重在承認耶穌是基督,和舍己跟從主。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10:32~36) 十二使徒傳福音的對象是猶太人,猶太人本來就是相信神的,從古代以色列人出埃及開始,神揀選了這一族,與他們立約,成為他們的神,他們是神的子民。以色列人都知道彌賽亞要來的事情;現在耶穌來到,向他們傳天國的福音,而這福音中最關鍵的就是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門徒出去向猶太人傳福音,雖然猶太人自古信神,但現在他們需要接受耶穌做救主,相信耶穌是基督,也要在別人面前承認耶穌是主。 耶穌提到在天父面前,表示說這是耶穌復活升天之後的事情。耶穌復活回到天上坐在寶座的右邊,在天父面前討論神兒女的名分,哪些人是神的兒女,哪些人不是。名分的認定是根據人的信心,一個人在別人面前承認耶穌是主,他的行為與悔改的心相稱,言行一致,耶穌在天父面前就承認他,神兒女的名分就確定;不論是猶太人或非猶太人都一樣。 反過來說,當一個人在別人面前不肯承認耶穌是主,耶穌在天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這件事情是福音真理很重要的部分,因為這是耶穌基督再來之前在天父面前對每個基督徒的確認。 “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12:40;51~53) 耶穌降生本是給世界帶來和平的福音,但猶太人不信,抵擋分爭,棄絕耶穌,福音傳到外邦。將來當耶穌基督從天再來的時候,世人的光景就是不信者恆不信,而且這些不信的人要跟基督徒起紛爭,甚至對自己最親的親人也一樣紛爭。馬太路加都記載了一家五口人夫妻兒子女兒加上媳婦。並不是說只有五口人家才是這樣,耶穌強調的是親人之間相互的對抗紛爭,都是為了要不要承認主,要不要跟從主。 這是福音內容的一部分,也是耶穌對於祂再來的預言,建立這十二位猶太使徒對傳福音的負擔,讓他們對所承受的大使命有更大的責任感。我們從耶路撒冷教會建立後,使徒們廣傳福音的事實知道,他們把這一個認耶穌為基督的關鍵信息牢牢放在心中,積極地四處去傳福音,建立教會。 今天福音傳給了我們,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認耶穌是主,是神的兒子,從死里復活。雖然我們沒有見過耶穌,但我們從聖經學習更清楚認識耶穌是誰,基督來做什麼,為什麼要以神兒子的身份來,跟人有什麼關係,人要如何回應福音,人要如何改變等等,這些都是福音的基要真理。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38) 這三句都有“不配做我的門徒”。不配,原文的意思是“不值得”或“不相配”,頭兩句直接翻譯的意思就是愛父母兒女過於愛我的“不值得跟着我”或“當不好我的門徒”。注意耶穌並沒有說不要愛父母,不要愛兒女,因為愛父母愛兒女是天經地義的,孝敬父母更是十誡的第五誡。難道耶穌要門徒違背律法嗎?不是的,耶穌是說已經決志要跟從主的人,如果還是把父母兒女的地位放在最高,必要時可捨去耶穌,那麼他就沒法好好地專心地跟從主,服事主。基督是我家之主,主居首位這些話就不能落實了。 馬太第八章提到耶穌去格拉森之前,有一個門徒就說要回家奉養父親給他送終之後,再來跟從主。那個門徒在父親和主之間做了一個取捨,先跟從了主又放棄了。所以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既然已經決志跟從,已經分別為聖,那現在就跟從,不要藉故拖延。 如果我們對照耶穌說的一家五口人,針鋒相對要不要承認主跟從主。當基督再來審判的那時候,基督徒在父母兒女和主耶穌之間的取捨是什麼?如果是你,你的取捨會是怎麼樣呢?這就又回到起點,在人面前認不認主的問題。耶穌絕對沒有要你不認父母,也沒有說不認兒女,那不是神的心意,而是說,你選擇在人前認主,主在天父面前就認你。你選擇在人前不認主,主也必不認你。 使徒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時候要澄清這一點,他們都是神的兒女,承受神所賜的恩典產業。現在彌賽亞來臨,他們必須要接受一個新的觀念,建立一個新的關係,就是作主基督的門徒。這跟律法沒有衝突,也不違背親情傳統。因為主的門徒所要做的是彌賽亞要做的新事,拯救人的靈魂,幫助醫治有需要的人,準備好迎接天國的來到。(待續) 何春勛 來自台灣,芝加哥北郊葛霓華人教會牧師,生命季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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