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爭的事(4) ——林前系列文章之十 文/林信偉 生命季刊專稿 本文為系列文章,請閱讀: 彼此相爭的事(1) 彼此相爭的事(2) 彼此相爭的事(3) 請閱讀:哥林多前書系列文章 本文音頻由虹雨姊妹朗讀:
三、在生命改變中解決 哥林多前書6:8-9—— 8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9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 這幾節經文讓我們看到保羅對他們生命中的罪惡的指責。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你們應該忍受,為主的名忍耐,應該原諒別人。你們不僅沒有走十字架的道路,反而還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主內的弟兄,是神家裡的人。你們所做的就是像不義的人一樣的,就是前面說的不信主的人。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 這裡告訴我們,我們不是一味地包容人的罪,我們是要指出人的罪。但我們自己要看自己有沒有犯罪,我們自己先要認罪悔改。如果我們在衝突紛爭裡面,我們是在犯罪的那一方,就一定要先認罪悔改。 有一對基督徒夫婦婚姻出現危機,因為丈夫有婚外情,而且持續了很久。妻子很痛苦,吵架要離婚。教會來幫助他們,就勸這個妻子忍耐,要用愛來挽回,但是卻沒有對這個丈夫說任何的事情。這是不對的,我們不僅要幫助妻子在這種困難的關係當中走十字架的道路;還要幫助這個丈夫,指出他的罪,規勸他悔改。他需要認罪悔改,轉回神的道路,這才是正確的。 這一點告訴我們,我們需要改變,不改變,最終也解決不了關係的問題。若真的要解決問題,我們每個人都要反省自己,我是不是在罪當中,我是不是傷害了別人,我是不是違背了神的話語,我是不是像不義的人那種行事為人,如果是,我應該認罪悔改。 哥林多前書6:9-11—— 9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使徒保羅在這裡舉出了十項罪。這裡面有六項在第五章裡面已經列出來了。他在這裡增加了四項,就是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特別強調性的犯罪。姦淫是指在婚姻當中,性關係方面犯罪。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是指同性戀的罪。同性戀的行為常在當時拜偶像拜假神的廟裡面發生。作孌童常是指被動的,而親男色是指主動的去找男妓的一種同性間性犯罪的行為。聖經從舊約到新約都非常清楚指出同性戀是神指責的罪,是不義的行為。 這裡經文列出了這些罪,並且宣告承受神國的人不能有這樣的行為了,因為這是不義的人的行為,是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但是最後一節給我們看到的是,這是我們應該有的生命改變。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都是過去完成時態。神已經在你們的生命里做了這個工作了,你們因信有這樣成聖的身份,你們有這樣改變的能力,可以,也能夠追求成聖的生命,行為的成聖。這裡一個方面講到神已經做的工作。另一方面,強調我們如果真正信主的,我們應該是有生命改變,不應該繼續沉溺在罪當中,還欺負、欺壓主內的弟兄。所以在紛爭的關係裡,我們一定要認罪悔改。我們去幫助夫妻關係的衝突時,最後一定是叫夫妻一起都認罪悔改,這才是解決和改變的開始。相爭的問題,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犯了罪,就是因為我們自己沒有走十字架的道路,才導致紛爭衝突的持續。 所以,這裡經文告訴我們的是: 1)神的福音大能一定帶來人生命的翻轉和改變。 2)接受福音,承受神國的人應該有相稱的新生命的樣式和改變。 3)教會中仍沉溺在罪中的人,要自省醒悟,認罪悔改,真正領受重生得救的生命,立志一生追求和跟從主,生命不斷更新改變,活出新生和豐盛的生命。 福音有改變生命的大能。這是神的話語告訴我們,整本聖經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帶來新的生命。這個新生命,必須是跟隨主耶穌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樣的生命才能是一個見證神的生命,榮耀神的生命。生命的改變也不是一蹴而就,不是參加一次聚會,聽了一次道,讀一陣聖經,作幾次禱告,就能夠完全徹底改變了。 歌羅西書3: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神的作為是要我們在耶穌基督里漸漸更新。從舊人向新人的生命成長是一個不斷的、漸漸更新的過程,是我們一生持續的追求。更新的目標是像耶穌基督,就是活出神起初造我們的形象。這是一個成長的過程。我們如果真想解決我們關係中衝突相爭的問題,我們要來到耶穌基督里,要走十字架的道路,最終是我們生命改變的問題。生命改變不是一天就能夠完成的,是需要我們一生來跟隨主,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靠着聖靈的能力,順服神的話語,漸漸更新和改變的結果。 一個承受神國的人是在這個生命改變當中。如果一點沒有改變,我們就要反省,我是不是一個承受神國的人,我是不是重生得救的。如果我們已經得救了,我們要在神裡面追求生命的更新,成長,成聖。與神同工,神一定會帶來我們生命的改變。人生中的問題,包括紛爭衝突,是不能靠人的方法解決的,而是我們的生命需要在基督里改變和成長。成長要求我們的生命向屬靈高處行,然後再來看那些不能解決的問題,便覺得它們已不再是問題了。只有神的福音大能和持久跟從主耶穌走十字架的道路,才能帶來我們的生命所需要的改變和成長。 我們要成長,越來越親近神,越來越明白神的心意,更加依靠神,順服神,向屬靈高處行。信主不是做一個決志禱告,受洗就完成了。我們領受了神的福音之後,還要一生持久跟從主,跟從神的話語,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並且我們要靠着聖靈,多方恆切禱告,才能帶來我們生命的改變成長。解決彼此相爭的事,不是靠世界的智慧和辦法,經文指出解決的出路在於神,在主耶穌基督裡面解決,在十架道路上解決,在生命的改變中解決。 林信偉 牧師,現在北美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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