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比雪更白 文/曲雅各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背景音樂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獻詩“神聖救贖者”:
今日經文“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51:7) 詩篇51篇是教會歷史上最著名的悔改詩之一。馬丁路德曾評價:“教會中或唱或禱告,沒有比這篇再用得更多的。”悔改詩,是人為自己的罪深深傷痛,立定心志徹底悔改;借着真誠認罪,在與神相遇的過程中見證祂的憐憫,渴慕重新得着神的同在。 這首詩是大衛在犯下重罪之後所作。大衛與拔示巴犯了淫亂之罪,又設計謀害烏利亞,先知拿單前來當面斥責他的過犯。大衛沒有遮掩,在神面前坦然痛悔,寫下這篇禱告文,讓我們看見一個屬靈之人在罪面前,謙卑悔改、願意迴轉的心。 “罪”,原文含義是矢不中的,意思是沒有達到神所設立的標準。歷史上有著名的1631年牛津出版的欽定本聖經,在出埃及記20章14節“不可姦淫”一句,不慎漏掉否定詞“不”,10誡第7條竟變成“可姦淫”,成為教會史上著名的印刷事故,這批聖經也因此被收回銷毀。這件事提醒我們:神的標準是絕對、毫無妥協的,容不得半點偏差。大衛在神面前承認三類罪:過犯、罪孽、罪;同時他向神發出三項禱告:塗抹、洗淨、潔除。 大衛也看見了罪的根源:“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這就是人的原罪。中國的古聖先賢孔子講“人之初,性本善”,而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提出不同的看見:嬰兒的良善,只是身體軟弱,並非內心本為無辜,孩童之中已經生出嫉妒、自私的本性。這告訴我們:不是因為犯罪才成為罪人,而是因為本是罪人,所以才會犯罪。 大衛跌倒的直接誘因,始於安逸中的鬆懈、懶惰貪睡。日頭已經升高,他才起床,看見沐浴後的拔示巴,心中生出淫念。想當年,他被掃羅追殺、顛沛流離之時,反而緊緊依靠神。 這就提醒基督徒,必須遠離懶惰、酒色與各樣色情的試探。一位老僕人勸勉年輕人:面對情慾的誘惑,基督徒的態度應當是遠離、逃避。舊約中的參孫之所以失敗,是主動親近、迎合誘惑;約瑟能夠得勝,正是選擇逃避,不留在試探之中。 大衛犯罪之後的態度,值得我們深思、引以為戒。首先,他看清罪的本質與可怕。他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按人的眼光,大衛的罪首先傷害了拔示巴與烏利亞,可大衛明白,罪所得罪的終極對象是神。神是聖潔公義的,一切黑暗都在祂眼前。罪干犯神的律法,羞辱神的聖名。 許多人常常懼怕得罪人,卻不懼怕得罪神。然而得罪人尚有和解的機會,得罪聖潔的神,才是真正可怕的。正如馬太福音10章28節所說:“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舊約經文也告訴我們:“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14:18) 
大衛深知罪的嚴重性,向神俯伏認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那麼,罪人的出路在哪裡?有一則喻道故事:一個青年深陷罪中,黑暗的聲音對他說:“你死定了”,青年卻堅定地回應:“我還有一條路”。這條路,究竟是什麼? 就是第7節的禱告:“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使罪得潔淨的難道是牛膝草嗎?在以色列的律法禮儀中,牛膝草用來蘸取祭牲的血,灑在人身上,作為潔淨的記號。逾越節之夜,以色列人正是用牛膝草蘸羔羊的血,塗在門楣門框,當滅命天使看見血,便越過那一家,保全長子性命。牛膝草只是工具、只是記號,本身沒有潔淨罪的功效,唯有血才有贖罪的功效。這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寶血,唯有祂的寶血,能潔淨我們的罪,使我們比雪更白。 以賽亞書1章18節應許:“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先知用極具畫面的比喻,形容罪的深重,如同朱紅的染料,牢牢染在我們身上。 罪得赦免的出路,在於認罪。大衛說:“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51:3)另有譯本譯作:“我承認我的過犯。”承認,是領受赦免的條件。今天很多人,不願正視自己的罪,百般掩飾、推卸責任,內心也就失去從神而來的平安與喜樂。 上帝不再刑罰我們,是因為祂已經刑罰了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無罪的代替了有罪的我們,擔當罪的刑罰。正如約翰一書1章9節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禱告:親愛的天父,你有豐富的慈愛和憐憫,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求你赦免我們一切的過犯與不義。求你用基督的寶血潔淨我,使我裡面的污穢被除去,使我的生命比雪更白。求你賜我一顆憂傷痛悔的心,使我不再遮掩罪,而是迴轉歸向你。願你的恩典重新臨到我們,使我們恢復與你的親密,靠着你過聖潔的生活。阿們。 曲雅各 中國大陸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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