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當如何看待財物?(2) ——耶穌比喻系列文章之十三 文/林信偉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本文上篇: 人當如何看待財物?(1) 請閱讀該系列文章: 耶穌比喻系列 本文音頻由虹雨姊妹朗讀:
一、忠心管理錢財 路加福音16:1-2—— 1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2 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耶穌對門徒說,就是直接對基督徒來說的。後面的經文稱這個管家為“不義的管家”,這是整個比喻對這個管家的定位,所以這個比喻也稱為不義的管家的比喻,但是也有人把他稱為是一個精明的管家,或者叫聰明的管家。但經文裡我們首先看到的是不義的管家。因為很明顯,這個管家沒有好好地、忠心地服事這個主人。從這點看這個比喻給我們的教訓,首先是要忠心管理財物。 1. 一個管家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路加福音16:1) 第一,我們可以思想,在神裡面我們也只是一個管家。神是我們財物的主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是從神來的,我們只是財物的管家,受神的委託而代管神所賜給我們的財物。我們若沒有認清管家的地位,知道自己一無所有的,都不過是神委託我們代管的,就必定無法作一個忠心的管家,也不能照主的意思和益處來運用錢財。 如果我們沒有認清這種管家的地位,以為我就是錢財的主,要按我的心意去用,都是為了我的利益,那我們的人生就在浪費、揮霍神所賜的。所以我們必須知道,我是一個管家,我要按神的心意,為神的利益來運用我們的財物,是為了神來用我們的錢財,那我們的人生才叫做忠心的管家。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前書4:10) 神給我們百般的恩賜,就是各樣的恩賜,也包括了錢財的恩賜。我們只是管家,我們是管理神所託付給我們的。所以我們要按神的話、神的心意去運用,而且要為神來謀利益,不是為我們自己。所以做一切事情、運用一切的錢財,我們要思想這是不是神可以得到益處、神得到榮耀、神的名得到傳揚。 2. 浪費財物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路加福音16:1) 這個管家是不義的管家,為什麼呢?因為他浪費主人的財物。這是他不忠心的體現。管家的不義和不忠心,就在於“浪費或揮霍”與“利己”。財物不但指金錢,也包括學問,知識,才幹,時間,機會,健康;這一切也都是神所賜的。我們若沒有善用這一切,與人分享,為神得人,榮耀神;反而為自己積攢,自己享受,榮耀自己,就是浪費神的財物了。這個浪費裡面,他是利己不是利主人,他都是為自己謀利益的。 所以我們要照着神所賜的,按祂的心意與人分享這些財物,讓這些財物可以用到為主得人上面,可以幫助人認識主上面,不是只為自己積攢財物,來榮耀自己、求自己的利益,那就是浪費財物。 我們特別要反省我們怎麼樣用錢。我們用錢的時候,想到了神嗎?一切都在神的手中,我們的生命在神的手中,我們要按神的心意來用錢、來計劃錢。我們在神面前是不是忠心的?神要我們做的我們做了沒有?神要我們用的我們用了沒有?我們有沒有想到神的教會、想到神的事工?我們有沒有想到周圍有需要的人?我們是否只將錢財用在自己的享樂、用在自己的花費上面,從來不想到別人? 路加福音16:10-12—— 10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12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這裡不義跟不忠心其實一回事,不義或者不忠,常表達在我們貪心、用在自己上面,我們揮霍神所賜給我們的,這就是不義與不忠。 什麼是最小的事呢?第11節告訴我們,就是指在不義的錢財上。主耶穌用不義的錢財來講這個世界的錢財、屬世的錢財,都稱為不義的錢財,因為是在這個不義的世界上我們暫時擁有的,所以把它稱為不義的錢財。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特別指在為神用錢上忠心。學習為神用錢乃是最基本的學習,我們若能在錢財上學會了如何受神的管束,由神支配,就能在一切事上受神管束,向神忠心了。不忠心就是不義。 經文告訴我們,人如果能夠在最小的事上、能夠在用錢上忠心、用錢上義,我們整個人就是義的、就是忠心的。把錢看成是最小的事情。今天我們也會說,錢能解決的事情就不是事。 一個人怎麼樣對待錢,就反映了這個人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一個人在錢上對神忠心,這個人就是對神忠心。我們如何花錢、如何看待錢,就反映了我們整個人的屬靈生命狀況,反映出我們對神有沒有信心,反映出我們對神對人有沒有愛心,反映出我們的生命是什麼樣的光景。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哥林多前書4:2) 神要我們對祂忠心,在錢上忠心,就反映出我們對神的忠心。 3. 交待明白 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路加福音16:2) 這個管家出了問題,浪費主人的財物,可能就是揮霍、利己,結果被人告了。那主人就來找他,要他交代清楚。這讓我們想到,我們每個人將來都要向神交賬。因為神賜給我們的東西,我們怎麼用,不是過完就算了。我們既然都是受神委託的管家,就必須要向主交代所經管的,向主交賬。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彼得前書4:5) 
將來交賬,神要問你,給你的錢財你用的怎麼樣?你有沒有浪費、揮霍掉?你有沒有用在神上面?有沒有做在主上面?祂要來跟我們算賬的。 4. 不能再作 … 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路加福音16:2) 因為這管家出問題了,最後主人跟他說了一句話: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主人跟他一算賬,因為他揮霍浪費,都是為了自己,主人就要把管家管理的權利收走了,把管理的身份收走了。若不忠於神的託付,神就會不再用我們作祂的管家。 這個不義管家的遭遇,是給我們重要的鑑戒。若我們對神的委託不忠,不但將來要受審判,就是在今生,神也能將祂所託付我們的收回而轉託他人。 所以主耶穌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奪去給誰啊?給那些有的人。這裡的比喻就是這個意思,他不能再作我的管家了。 路加福音16:11-12—— 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12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什麼叫做不義的錢財?什麼叫做別人的、自己的、不義的、真實的?不義的錢財就是指今世的錢財,是暫時的,在這個不義的世界裡我們暫時擁有的;真實的錢財就是神將來要在天上給我們的賞賜和產業;別人的錢財也是指神在今世所交託給我們的財物,因為有一天我們發現一切都是別人的,不是自己的,都會沒有的;自己的東西就是指神將來要賜給我們的賞賜與產業。 我們若不忠於神託付世上的錢財(不義的錢財),就不能得真實的天上的錢財。我們若不忠於神所託付的“別人的東西”,就得不着將來永存的賞賜與產業,就是“自己的東西”。 赤身而來的我們離世時,也必赤身而去,我們勞碌得來的,終是分毫不能帶去。所以有一天我們真的會覺得,這世上的一切確實是別人的東西,因為我們帶不走,而且都會沒了,或者就給別人了,所以叫做“別人的東西”。真正的我們要去得的是“自己的東西”。 所以“別人的東西”是屬世錢財、今世錢財的另外一種名稱,這是主給錢財的另一種名稱。基督徒應當深切認識錢財只是“別人的東西”而已。無論現在我們手中所擁有的有多少,最後必歸給“別人”;惟有存在天上的賞賜與產業才是自己的東西。因為它是存到永遠的。主在此勸告我們,應當利用“別人的東西”求取“自己的東西”。 前面的兩節經文告訴我們要忠心來管理財物,我們只是一個管家,我們將來都要向神交賬;地上的一切東西其實都是暫時的,都是別人的,我們要為將來預備,把錢財存到天上,就是投資到神的天國事工里。 接着這個比喻更有意思了。那管家聽到馬上要被解僱了,他就想做些事為將來預備。 路加福音16:3-7 3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4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5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地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6他說:“一百簍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7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 那管家聽到馬上要被解僱了,他就在想:工作要掉了,原來做白領的,現在可能要做體力活,沒勁,做不了;去討飯,又太丟臉。就像今天我們失業一樣,原來是做白領的、辦公室工作的,現在要打工干體力活,很多人覺得做不了,年紀也大了。那討飯呢?絕對不行。 這個管家想了個辦法,預備沒工作以後,別人還可以接待他、幫助他。就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地叫來,趁着還在位上,把人家欠的債都大大改少了,改賬了。這真是個不義的管家,不僅前面說他浪費財物,要被解僱了,還利用職權改賬,為自己將來預備好處。 我們想這個主人知道了,那不是更生氣了,會給管家更大的懲罰嗎?耶穌的比喻卻不是這樣說的,最大的反轉就在這裡。比喻說,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我們下面進入經文可以給我們學到的第二方面功課。(待續) 林信偉 牧師,現在北美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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