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围绕着中国货轮“新星”号15日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的一些疑团19日初步拨云见日。最早是俄联邦库页岛省边防管理局出面承认,在扣押“新星”轮的过程中,俄边防军“被迫使用了武器”。符拉迪沃斯托克地方检察官亚历山大·塞伦特索夫进一步证实,这一开火命令来自俄联邦安全局。
《东方早报》报道,遇险中国船只所属公司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19日发表声明,指责俄边防巡逻船“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致“新星”号船体“遍体鳞伤”,最终沉没。此外,中国货轮“新星”号船主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19日亦表示,初步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9日表示,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已就“新星”号货轮遇险事件再次向俄罗斯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提出紧急交涉。中方表示,据有关媒体报道,该船是遭到俄罗斯边防警卫队舰艇数次炮击后倾斜沉没,造成中方船员重大伤亡。中方对此高度关注,要求俄方抓紧搜救失踪船员,认真负责地对事故原因从速进行彻底、详细调查,并尽快将结果通报中方。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和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已同时向俄方有关部门提出交涉。这也是中国外交部首次提及俄军涉嫌炮击。
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公瑾19日说,“新星”的名字是2008年7月新取的——2005年建成后,该船一直使用“鑫通宇108”的船号。资料显示,“鑫通宇108”号2005年由浙江乐清市七里港船厂建造。
乐清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胡志兴说:“七里港船厂2005年底就关闭了,‘鑫通宇108’号应该是公司交付的最后一批船只。”2005年底,温州对该市船舶行业进行整顿,关停了技术条件落后、规模小的船舶企业,有些船厂此时也自行关闭,造船厂由60余家锐减为20余家。七里港船厂也在那时关停。
2006年8月起,“鑫通宇108”号由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以光租的方式租借给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运营。为了经营方便,将原船名“鑫通宇108”改为“NEW STAR ”(新星),并悬挂塞拉利昂旗,但该船完全属于中国公司的财产。
通宇公司副总经理张公瑾说,获悉“新星”轮出事后,他们已与吉瑞祥联系。目前,吉瑞祥已派总经理等前往事发地,通宇公司未派人随往,因为船是“光租”给吉瑞祥的,通宇公司不负责轮船的日常经营,只收取租金,前方一切事宜均由吉瑞祥负责。至于赔偿等善后问题,将会与吉瑞祥协商,初步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
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昨天在声明中称,该轮由国内保险公司承保,完全属于中国公司财产。“俄方应迅速追查肇事者和责任方,尽快赔偿我司和各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该公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