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實的人生永遠比小說更精采,或者說,更悲慘,有時是。 看到李天樂殺人的新聞,心裡跳出兩個字,不值! 就憑自己少得可憐的一點法律知識,也可以斷定,她會被定罪! 盯着照片上綠衣服的她,看上去也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個中年女人,和自己同年呢。一看那髮型,就知道是個不打扮的女人。能上北大那樣的學校,IQ應該夠高了,可是還是過不了這個“情”關。我們這個年代的人,被瓊瑤害得太慘了。說到底,還是把自己看得太輕了。追尋一個“夫唱婦隨”到永久的夢,太天真了。 不是說,男人只是一個傳說嗎,何苦為了他,搭上了自己和孩子兩個人的人生。 我為那尙是懵懵無知的兩歲小兒,更覺得不值! 在被欺騙被背叛的一霎那,我也曾心生殺機,然而,清醒的那一半自己,在一邊放聲大笑,你不會那麼蠢吧!一定有比殺人更好的辦法吧! 我的辦法就是,更愛我自己。 我不再為他的疏忽憤怒;我對着廚房池子裡的碗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心平氣和地提醒他做家事;我突然迷上了性,高潮感覺不錯;我沒事就去買衣服化妝品,花錢不皺眉頭。 我努力工作,事業越做越順心。我讀書看電影,上網寫博客,忙得沒時間想那些讓人煩惱的事情。 突然發現,自己原來如此年輕美麗。人生,可以過得華麗充實。要改變自己,其實也很容易。 我不知道現在他有多愛我,但我知道,絕對比以前多。我帶病去上班的時候,他會給我一個電話來問候;他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也會先問我要買些什麼;兩個人說說笑笑的時候多了,吵架的時候沒了。 他生病的時候,我突然有點恐慌,有點擔心。 那個我想殺的人,已消失不見。這個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我有點不想放手。 只是這樣殺人,要很有耐心,扳扳手指頭,我用了兩年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