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 麥科維( 左)早年成為爭取墮胎權的先驅,晚年卻轉為支持反墮胎( AP ) )
美國史上最轟動墮胎案件
背後的女人 :
“ 我一生最大的錯誤! ”
文/曉勤 雨林
生命季刊 第81期 2017年3月
音頻為冬梅姐妹朗讀:
編者按:今天,2022年6月24日,是美國歷史上可以記載的一天: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49年前的錯誤裁決,聲明“墮胎權不是美國憲法所賦予的權利”,我們為最高法院的決定感恩。我們重溫這篇2017年本刊發表的文章,再讀當年極力要墮胎的羅伊後來悔改、歸信基督、到處宣講反對墮胎的見證,不禁再次看到神在掌管一切,榮耀歸主。
上世紀 60年代的美國南方,有一個叫諾瑪 ‧麥科維( Norma McCorvey)的女孩兒。
諾瑪來自一個破碎家庭,聲稱曾經被一個親戚多次強姦,早年成績欠佳而輟學。
她 16歲結婚,但很快便離婚。她的三個孩子有三個不同的生父。長女由驅逐她出門的母親代養,另外兩個孩子則由他人領養。
多年來,她一度沉迷酒精和毒品,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據《紐約時報》 1994年的報道)
1969年,諾瑪懷第三胎時,她想墮胎,加入了一個爭取墮胎權的組織。不過當時的德州法律禁止墮胎,她的友人建議她聲稱遭受性侵而懷孕,以此理由申請墮胎,但因麥科維沒有向警方報案的紀錄,無法獲准墮胎。
於是,她化名羅伊( Jane Roe),透過韋汀頓( Sarah Weddington)和柯菲( LindaCoffee) 兩名女律師提告,挑戰德州的墮胎禁令。這就是著名的 “羅伊訴韋德案 ”( Roe v. Wade)案件。 Wade即Henry Wade,是代表德州政府打官司的聯邦地方檢察官, 2001年過世。
諾瑪從未親自出庭接受法官問話,都是由韋汀頓和柯菲代表出席,整個官司耗時 3年,諾瑪 ·麥科維也在這期間生下第 3個孩子,使得外界對這場訴訟案充滿疑惑。
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以 7票贊成、 2票反對做出判決,認定女性墮胎權獲得憲法增修條文第 14條提到的 “正當法律程序 ”( Due Process Clause)及 “平等保護條款 ”( Equal Protection Clause)保障,即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政府侵害,主筆判決書的大法官布萊克蒙( Harry Blackmun)明文,孕婦可在懷孕首 3個月自行決定要不要墮胎,且政府不得干預。
法庭裁定政府無權禁止墮胎,裁決成為其他州爭取廢除女性墮胎規定的基礎。這一歷史性的宣判,導致整個美國墮胎合法化。從此,五千多萬胎兒無聲地歿於母腹之中;美國,更深地墮入了犯罪的深淵 ……
羅伊( Jane Roe),反墮胎人士形容她是 “嬰兒殺手 ”,她聲稱自己曾收到死亡恐嚇,其寓所曾遭槍擊。(但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同性伴侶在後來反駁指,槍擊只是諾瑪的一個 “謊言 ”。)諾瑪於 80年代公開身分,起初仍是贊成墮胎的焦點人物。她也透露當年自己並沒有被強姦,僅是希望加快案件審理,讓她可以墮胎。
這樣的一個千古罪人,神的恩典竟然就臨到了她! 後來的諾瑪悔改、歸信耶穌, 生命有了 180度的轉變,從支持墮胎,變成反對墮胎,並嘗試推翻她自己當年獲勝的案件。她說自己只是兩名希望一舉成名的年輕律師的棋子。
麥科維在 1994年出版第 1本自傳《我是羅伊:我的人生、羅伊訴韋德案,以及選擇的自由》(暫譯, I Am Roe: My Life,Roe V. Wade, and Freedom of Choice)。
“拯救行動 ”全國主任、基督教福音派牧師班漢姆( Phillip Benham)告訴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CNN), “她(麥科維)無法與我們站在同一陣線,她厭惡我們。 ”不過兩人在經過多次溝通,探討基督信仰與墮胎後,麥科維的態度出現轉變,她開始上教堂,並由班漢姆受洗為基督徒,自此轉向為反墮胎陣營發聲,甚至在 1997年告訴 CNN,她認為 “支持墮胎的人只是為了拿到保險費,並開設更多殺人(墮胎)中心。”
1998年, 麥科維出版第 2 本自傳《愛贏了》(暫譯, Won by Love ) ,敘述她從支持墮胎權變成反對墮胎權的過程,同年成為天主教徒,並宣布自己不再是同性戀,反墮胎天主教組織 “生命牧者 ”( Priests for Life)的神父帕沃恩( Frank Pavone)同意麥科維成為天主教會的一員。帕沃恩 18日稱,麥科維也是受害者,她因年輕無知而被當成宣傳墮胎的工具,她對逾 5800萬名因墮胎而死的嬰兒感到懊悔。
諾瑪 ·麥科維於 2月 18日在美國德州東部城市凱帝的一間養護中心過世,在世寄居 69年。曾專訪麥科維的紐約記者普拉格( Joshua Prager)當時與麥科維的家人陪同在側,他表示麥科維是因心臟衰竭而與世長辭。
基督教媒體 BCN( BreakingChristian News )作如下報道(原文為英文,由本文作者翻譯)說:
奧巴馬在任總統其間,諾瑪亦曾出席國會聽證會,狠批奧巴馬贊成墮胎權的立場,說奧巴馬 “殺死嬰兒 ”,並曾經在兩度參與抗議活動時被捕。但近年身體轉壞,使她不能參與反墮胎活動。
諾瑪說: “我並不是一個女同性戀者,如今我只是基督的孩子。我曾經是 Roe v. Wade 案子裡的珍妮 . 羅伊 (Jane Roe), 但那個珍妮早已死了。我想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整個墮胎合法運動都是建立在謊言上的,而我決心要以一生的精力去廢除這條以我的名義來推行的法令。 ”
成為一位基督徒後,諾瑪深深地為自己在美國墮胎合法化事件中的角色懊悔。她說: “回想在 1973年時, 21歲的我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並又因為意外地懷了第二胎而陷入彷徨迷茫之中。 ” 這是大約 10年前她公開表示的: “當時我努力爭取合法墮胎化,然而真相卻是,我有三個女兒,我從未墮胎過。 ”
“在我認識了上帝以後,才意識到我犯了一生中最大的一個錯誤,就是我的訴求導致了墮胎合法化。 ” 她補充: “我想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整個墮胎合法化運動都是建立在謊言上的。 ”
諾瑪並不希望人們只記得她是美國史上最轟動墮胎案件背後的女人,她更希望人們知道她如今是反墮胎運動的積極推動者。 “你可能在歷史書中讀到有關我的事情,但是我現在決心宣揚有關所有人類生命尊嚴的真理,就是人的生命從胎兒到自然死亡都需要受到保護。 ” 她總結道。
“生命牧者 ”Priests for Life 機構董事長法蘭克 ·帕沃恩神父 (Father Frank Pavone) 是諾瑪的好友,也是她信仰生活方面的關鍵人物。 “這 20多年來諾爾瑪跟我一直是要好的朋友,當然還有 Priests for Life, ” 法蘭克神父在她逝世後發表的文告中如此說: “她在年輕時受墮胎支持者利用,被塑造為不許墮胎的受害者,但是後來的她對於以她為名的法令造成超過五千八百萬孩子死亡而感到非常懊悔。 ”
法蘭克神父也表示諾瑪希望反墮胎運動者繼續爭取生命的權力。 “在今年一月份舉行的反墮胎遊行時,諾爾瑪要我代她向所有參與遊行者問好,告訴他們在這場保衛生命的爭戰中一定要堅持不懈,我們已經勝利在望了。 ”他補充道: “我很遺憾當我們終於可以看見這個國家廢除墮胎合法法令時,她已經不能夠跟我們一起慶祝了,但我知道她正在關注。 ”
結語
自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起,美國開始逐漸背棄其立國之本的基督教信仰,各種以人為本的思潮蠢蠢而動,如同夕陽西下、夜遊蟲子紛紛出沒。其中一個代表,就是女權運動。當然,爭取上帝授予女人的權利,不但無可厚非,還應該被鼓勵支持。但問題是,女權運動倡導和要求的不少事情,不是單單對抗政府的政策,而是直接對抗上帝的命令。好像當初人類之母夏娃選擇拋棄上帝的智慧和標準,高舉自己的智慧和標準,犯罪離棄上帝,並且引誘丈夫亞當犯罪一樣。其中一項要求,就是墮胎合法化!
1959年,美國多個州提出墮胎合法化的要求風起雲湧。 1968年,科拉拉多州,加州,北卡,奧立根( Colorado, California, North Carolina and Oregon)等四州修改墮胎法,容許某些特殊情況下的墮胎。 1969-1970,其它十幾個州也步四州的後塵。
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藉助對 Roe v. Wade 以及Doe v. Bolton 兩個案子的裁決,全面地通過了墮胎合法化。剛剛過世的 69歲的諾瑪,正好在該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墮胎合法化只是美國離棄上帝的浪潮中的一個巨浪。
感謝上帝,諾瑪認罪悔改,回到上帝的家裡。希望更多的人能夠像諾瑪一樣,回歸上帝,尊重生命,以上帝的標準為標準,以上帝的智慧為智慧,免得上帝的震怒臨到我們!
本文資料來源:
1. BBC 中文網: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39019112
2. “風傳媒”:早年推動墮胎合法化,晚年力挺反墮胎》美國女性墮胎權傳奇人物羅伊69歲病逝簡恆宇2017年02月19日 http://www.storm.mg/article/225424
3. 基督教媒體BCN (Breaking Christian News )Norma McCorvey, The"Jane Roe" of Roev. Wade Who Became Pro-Life, Dies at 69: "It Was the BiggestMistake of My Life" http://www.breakingchristiannews.com/articles/display_art.html?ID=20583
曉勤 現居美國中西部。
雨林 現居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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