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识几位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农场主,他们每家都有一千亩良田,饲养一百头牛和二十匹马的一大块草地。 土地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尽管有财产但年收入只是中产偏下。 在那个遥远的小山村,住着几户人家。由于缺乏晚间娱乐活动,偷情便不在少数。话说某天傍晚,一位现代地主由于某种原因提前回家,打开家门,映入眼帘的是自己的老婆正在给隔壁老王双裸口交。他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飞起一脚踢中正在弯腰穿裤裤的老王的眉心,老王年过五十,当场后仰毙命。地主看死了人便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还亲自现场急救。 第二天,我亲自做了尸体解剖,发现老王只有眉心瘀血一处外伤,没有内伤,但他左前冠状动脉有粥样硬化并堵死了90%。三周后毒理报告显示血中无任何毒品,死亡原因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又过了几周,当地检察官来到我办公室询问那“致命一脚”怎么解释,我告诉他那一脚没有导致死亡,“有可能”诱发死亡,但却达不到“很可能”诱发死亡。检察官道既然你这么认为,我只能免于起诉了。 又过去了一年多,尽管免于刑事诉讼,死者家属还是雇了律师对房产保险公司进行民事起诉。保险公司的辩护律师给我打电话说要请我做“法律取证” (Deposition)。 法律取证通常在某个会议室举行,我做过很多次,多数在我的会议室。这次也一样,在我的会议室里举行。我坐在了主席,专职打字员坐在我右边,对面是付费律师 (本案是保险公司的律师),还有原告律师。保险公司支付我Deposition的职业费,是因为我写的报告对他们有利。 本案重点还是那一脚是否诱发猝死。我说有可能,但是低于50%的可能性。 大家握手自我介绍后,打字员首先让我宣誓:“只讲真话,不讲假话”。然后保险公司律师开始提问,我解释道本案的事实很简单,死者有严重的冠心病,他的左前冠状动脉堵了90%,也就是说他只有10%的心肌供血。我用了“Dead Man Walking”来形容他 (一个著名的美国电影,意思是随时随地会突然死亡)。 那位看官要问:你这样说有点不尊重死者,如果死者家属要控告你呢?我认为这种假设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发生也没有律师会代表他们来控告我。尽管我宣示只说真语,如果讲假话会犯“假证罪”,但是我的观点(Opinion)并无真假之分,只有对错之别。所以我可以随意表达我的观点,不用担心被指控假证罪。美国法律均由律师们起草,国会议员们投票通过。法律是保护高端人口,摆平中端人口,防控低端人口的 (详见第四回: 司法公正无绝对,人人平等不可能)。 我继续解释死者在被口交时,他的副交感神经处于兴奋状态,当突然有人破门而入,他受到强烈的惊吓,此时此刻他经历了由副交感神经兴奋到交感神经兴奋的剧烈转换,以至诱发急性“心室颤动”而突然死亡。至于那“临门一脚”起什么作用,只是“有可能”而不是“很可能”。 保险公司律师听罢抚掌大笑,点头称赞:老兄所言极是,今天我涨知识了。我右手边的打字员大妈也在偷着乐,我猜她心里在嘀咕“什么交感副交感?吓死踢死谁知晓?”。唯一不高兴的是那位原告律师,连续发问,我只是重复同样的答案。此时我看一眼墙上的挂钟,严肃地说两个小时己到,我还有其它事情先走一步。如果还有问题,再约。 一年多过去了,他们没有再约,我也不会去问。民事诉讼说到底就是为了钱 (It’s all about money),原告想要多赔, 被告想少赔或不赔;原告律师要拿走赔款的40%,我和被告律师按小时收费。 民事诉讼通常会持续数年,很少上法庭,多数由双方律师私下谈判解决。偶尔我会收到感谢信,我和双方律师们既不是朋友也不是仇人,大家都在为自身的利益忙碌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