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闻!中国外交官在中国要享受外交豁免权
余琦在中国无权享受外交豁免权,外交豁免权的适用人群是:
1.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以及家属; 2.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3.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 5.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本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的其他来中国访问的外国人士。
而余琦与上述条件不符:
第一,余琦属于中国国籍,中国公民遵守中国法律天经地义,任何中国公民在中国的土地上没有豁免权!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二条规定: 使馆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如果委派中国或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必须征得中国主管机关的同意,中国主管机关可以随时撤销此项。
也就是无论余琦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最终她都必须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
第三,享受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必须是在执行外交公务期间,与外交公务无关期间发生的违法问题,没有权利享受外交豁免权。
余琦作为中国派遣的高级别外交人员,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无视自己国家法规,开着外交牌照的车拉着恶狗,叫嚣自己享受外交豁免权,余琦佩做外交官吗?佩做中国外交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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