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學需要確認一下:項立剛的知識水平就是人大的碩士畢業生的水準嗎?
據項立剛自己在網上自稱是:1980年考入安徽省商業學校(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前身)會計專業,1990年通過自學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文藝學專業。期間進入中國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應用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這種敘述明顯與當時的國情不符,項立剛既沒有本科學歷,也沒有學士學位,怎樣同時進入人民大學文藝學研究生和中國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應用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的?
旁聽生?自費生?特招生?還是有何貓膩?
能否公布一下他的導師和論文?
既然是人大碩士生,至今他連最起碼的基本常識,中國憲法寫明的“依法治國”都不懂?連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也不懂?像個生瓜一樣大罵法制,大罵普法,大罵普法的人,這怎麼看都是個生瓜,哪裡像個人民大學畢業的碩士研究生?
期待中國人民大學和中國科技大學解惑?
因為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自稱是人大“碩士生”的項立剛,一次次用生瓜方式攻擊熱點人物,然後直播帶貨,這種靠生瓜方式點燃熱點,為直播帶貨開路,實在不是什麼道德行為。
附:
項立剛在其微博發布的《搞“普法”的人大部分是教人學壞》全文:
社會生活中,有一些人是“普法”的,看看他們的行為和表現,我越來越相信,搞“普法”的就是教人學壞的。
什麼是法律?法律是一個社會行為規範的最低要求。比如說我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我應該做一個努力工作的人,一個積極向上的人,一個熱愛國家的人,一個尊老愛幼的人,一個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這樣的一個人是不是會觸犯法律?不會觸犯法律。
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貪了大家的錢,破壞了別人的生活。欺男霸女。拐賣人口,破壞經濟發展,破壞社會安定。甚至出賣國家利益,這就是觸犯了法律,觸犯了社會的最低要求,就有可能要得到懲處,甚至要進監獄。
一個人生活在一個社會,是否需要知道各種各樣的法律?並不需要。一個人在一個社會,懂得道德規範,懂得做人的道理,懂得胸懷祖國,懂得有所作為。這樣的人是永遠不會觸犯法律的。
一個人在家裡打了老婆,有人說他不懂法,打老婆這件事情,豈止是不懂法,這是完全不懂人倫,不懂基本的道德。無論是從家庭的安定、社會的安寧、孩子教育、夫妻相互尊重,這些人倫和道德而言,都不應該打老婆。
社會要宣傳的,不是要讓一個人去懂法,而不去打老婆。應該是懂得道理、懂得道德。不僅不能打老婆,而是要夫妻相互尊重。愛自己的老婆、珍惜自己的老婆、幫助自己的老婆。
用法律去要求社會,就會有很多人在懂法的基礎上,鑽法律的空子。在合法的情況下去傷害別人。美國就是一個很懂法的社會,美國的有錢人、美國的社會上層,通過各種各樣的法律的制定、法律的解釋,法律的控制。他們做到為所欲為,想幹什麼都可以,想殺人就殺人,想吃人就吃人,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美國很少有貪腐,因為早已經通過立法和控製法官,把所有的貪腐都合法化了。貪腐是不道德的,貪腐是破壞社會安寧的。貪腐是破壞相互平等,是剝奪弱勢人群。但是在美國是合法的,所以美國很少有貪腐。
要讓一個社會好起來,並不是要普法,而是要教大家有道德,有大局,尊重傳統文化,不斷進取發展,遵守社會倫理、用善良的心對待別人。以法律為尺度,這個社會就是勾心鬥角,相互算計。
法律成為了這個社會基本的標準,這個社會總體就會是一個惡社會,道德人倫成為社會標準,社會才能夠和諧發展。
一個國家成為一個和諧的、幸福的國家,這個國家應該以德治國,而不是依法治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