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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勵施浙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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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浸在妖魔猫(毛)粪坑内屎壳郎沽渎之画皮(上) 2011-09-12 10:52:19

明镜网註册的博客中,在妖魔猫粪坑里浸得发臭,吃饱猫粪,喝饱猫尿的,是不止一个,这些傢伙有一个共同特点:公开撤谎和抵赖,在网上耍横,用玩弄文字之手法来欺瞒读者。

 

本人曾公开指明一个,现在看来需要指明另一隻。现在本人已可以公开指明另一隻浸在妖魔猫()粪坑内的屎壳郎是沽渎。

 

本人在励施浙宁的声明中指出:掌控道德底线是需视情况而定,本人必以其治人之道,转以治其人。

 

明镜网浸在妖魔脑粪坑内没有道德底线之匿名屎壳郎有几隻,本人不清楚。但本人声明过本人必以其治人之道,转以治其人。谁挑起駡战,谁就该挨骂。谁敢突破道德底线。本人必以其治人之道,转以治其人,包括那些随声附和者。

 

留在网页上之言论就是铁证,想抵赖吗?没有门。

这就是说本人仍坚持实事求是。

 

这是沽渎“给爱支鱼的慰问信”一文中之评论,本人只选出与本文一些相关评论,且保持页码和评论号。若读者感到有疑问,请阅读“给爱支鱼的慰问信”一文。

 

<strong>第一页</strong>

 

1.       沽渎 评论:

2011-08-28 @ 14:44 

励博,把你的帖拿到这里来回,这是新开的,那帖太旧了。

我觉得这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你这么一说我反倒吃惊了。你是我尊重的长者之一,你的阅历和经历更是我无法项背的。但尊重你不等于尊重你的观点,只是我无法改变你的观点,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这个能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判断,何不让它在心底里多保留一段时间呢,然后让时间来说话,这样岂不是更好更有说服力?所以,我只能说你的结论下得早了点。

——————————————————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8 @ 13:02 (编辑)

沽渎博,裂变博不是爱支鱼,这是根据本人在多维之经验。

 

2.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8 @ 16:35 

谢谢沽渎博,本人只是根据自身之判断,是与非只能侍以后验证。

本人所知的一些事情有限,有时爱支鱼在那里搬出的论调却好撞到本人知道的,就揭穿了他。有时在网上一查发现他只是从网上搬来的,按本人之经验,如果没有相应之基础,要懂得那些事不是很容易,只能认为是他拿来吓唬人的。

如果裂变博是爱支鱼,那么裂变博与爱支鱼在网上演出的那次争执,确是难以理解。请看此文:

爱支裂变成毒辣:要把明镜变墨镜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49226#comments

 

5.         沽渎 评论:

2011-08-28 @ 19:26 

回励博:

是呀,许多事情许多时候都是这样,如果一味地在事情本身打转就只会越陷越深,可当你换一个角度或逆向思维以后就会发现其实是另有洞天的,就会找出不一样的结果。

你举的那个例子就挺好也的确是这样,他就曾写过一篇《民主宪政的逻辑悖论》的博文,这就是他从网上搬来的,我还故意在它的下面模仿他写了一个与他原文意思完全相反的跟贴,我一是回应挖苦他,二是暗示大家他这篇是从网上搬来的,后来就连他自己都承认这是以搬别人的为主,可许多人自己不去求正还以为他是在谦虚呢,你说这是该怨他自己不老实还是该怨有些人只会偏听偏信呢?

其实本来他有时是很老实的,也是说了真话的,可因他又说了更多的假话就把许多人给弄迷糊了,就不知他那句真那句假了,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原因应该不在他身上而应该在被他弄迷糊的人自己。

许多人正常情况下只会惯性思维(这种思维也是思维中的最常态)而不会辩证思维(虽然有的人也知道辩证思维的原理,但并不会实际应用,这也应该算不会),惯性思维的基本定式是依赖于经验,其实经验是一把双刃剑,也就是说,当他依赖经验得出正确结果时,经验就帮了正忙,如果他依赖经验得出错误结果时,经验就帮了反忙,一个不会应用辩证思维的人,在经验帮反忙时就会越陷越深,而且容易执迷不悟,因为他不会用辩证思维来修正自己的惯性思维。

再举个例子吧,比如按惯性思维加经验的方式来理解“双簧”这个现象就会坚持认为“双簧”一定是两个人在表演,可如果会辩证思维的方式就应该知道其实有时(时空改变被隐身以后)一个人同样可以表演,甚至比两个人表演的更精彩。

而爱支鱼的问题是已经把“双簧”变成了三簧四簧或更多簧,这都全得益于明镜网的开放性,假如没有匿名制的话,那他的机会就定会自然少得多了,所以当老胡建议取消匿名时,我是坚决支持老胡的,我的意指就是爱支,那样就会迫使他因为不断地换马甲而变得很麻烦,就会加大他的造假换马甲的门槛,所以,每当老胡提出动议时,他都是最坚决的反对者,而我又是最坚决的支持者。至于有人也站在他一边就另当别论了,有人是真心想维护明镜不易坚持的民主开放环境;而有人是出于也想维护自己的匿名习惯,一取消匿名再想匿名就真不方便了,所以,当老胡提匿名的动议时,可以说是对爱支的一个必杀技。

什么毒辣,什么裂变,什么随笔,什么双不,还有反调,其实统统地都是他乃乃的一个人的马甲,,哪有那么多的五毛呀?明镜毕竟就是这么大的一块地儿,中宣部重视明镜不假,但不等于中宣部就需要和明镜单挑或非得做一对一的死磕不可,中宣部肯定是骗人的,但我们真要是被中宣部骗了就不该都怨中宣部了。同理,爱支鱼可以骗人,但真被他骗了,那我们就也该查找一下我们自己了。

也谢谢励博,能和你有进一步的交流,同时也愿意与励博一道共勉。

 

12.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8 @ 23:19 

沽渎博先提一下,本人打字很慢,回复自然亦慢。

为防误解,本人想问一下,你的惯性思维和辩证思维是在那儿学的?

 

16.       沽渎 评论:

2011-08-29 @ 00:44 

励博,简单说几句吧。

惯性思维(Inertial thinking)是指思维的一般形式或普通形式,是以惯性规律因循以前的思路(经验)来思考问题,惯性思维的基本属性特点通常是具体的和感性的;

逻辑思维(Logical thinking)是指思维的特殊形式或高级形式,是以逻辑规律在认识结构中进行分析来产生作用的思维过程,逻辑思维的基本属性特点通常是抽象的和理性的。

更多具体的展开你可以去百度百科里搜索一下,或者也可以直接去搜索英语词条。

 

18.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9 @ 02:21 

沽渎博你的辩证思维是那里学的?

 

19.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9 @ 02:52 

恢复高考后,大陆髙等学校的课程有很大的改变,本人不清楚大学哲学课程里在学些什么?

在读到温家宝要学生在语文课中学逻辑时,笔者深感奇怪,温家宝懂逻辑吗?

 

20.       一中 评论:

2011-08-29 @ 03:26 

学过一点逻辑思维的皮毛,记得辩论发言要注意下列几项原则:

,充足理由律。发言必须有理有据,符合因果关系。

,矛盾律。不能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同一律。即同一名词的概念要先后同一,不能初是指A,后是说B,任意换概念而混乱。

,注意时空差异。不要把不同时代空间的事物乱套用。

 

<strong>第二页</strong>

 

2.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9 @ 10:37 

本人写过《评实践论”─ 毛泽东之骗术》一文,这是本人对实是求是之理解。另一文是《评矛盾论”─ 毛泽东之诡辩术》,这是本人对辩证法之理解。有兴趣可以一阅。

实践论”─ 毛泽东之骗术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24690

矛盾论”─ 毛泽东之诡辩术()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24478

矛盾论”─ 毛泽东之诡辩术()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24662

而形式逻辑部份,基本上就如一中写的那几条,但本人想补充一些的是:人是现实环境之产物,第四条应是注意时空和人之差异。不要把不同时代空间的人和事物乱套用。

 

3.         沽渎 评论:

2011-08-29 @ 15:14 

哈哈,励博,你是文革前,我是文革后,我记得我们当时都开过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等课程。不瞒你说,很惭愧,我的逻辑学课程成绩很不好,可能前页的发言在你面前有点班门弄斧了,如果是这样还望你能海涵!

想多解释一点的是,我在前页5楼完全是借题而发,的确不是指你或我,而是指一种现象,我只是希望能彼此共勉而已,难道你不认为我是在诚心诚意的和你交流?或者你不认为明镜里确实存在这种现象吗?

 

8.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9 @ 16:35 

沽渎博是不是还记得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等课程之教科书是谁写的?

笔者亦非从事意识形态领域之研究者,本人学的是自然科学,在修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课程时,需阅读“实践论”和“矛盾论”,那时深感惊讶,好在要混过去只要背诵就好了,谁要敢提问那就吃不了兜着走,肯定要被按上反革命之帽子,弄不好命都丢了。

 

9.         沽渎 评论:

2011-08-29 @ 17:16 

《形式逻辑》是金岳霖主编的;《辩证逻辑》忘了。《辩证逻辑》好像当时是选修课,要不就是没及格后来还补的考。哈哈,这是真的!

 

10.       沽渎 评论:

2011-08-29 @ 17:58 

老呆,你的《反共大纲》标准什么时候出炉?可急死俺了,俺想好好对照一下,看看俺到底够不够你的标准!

现在的明镜里,依然能保持正气一直不变的老博友真没几个了,在俺的心目中有施化、胡侃、格老,还有阿妞,阿妞虽然来得晚点(指和前三位比),但阿妞在学识、水平、观点、对人的宽容上都堪称楷模。什么才叫民主?其实理论的东西都是瞎掰,你只要真正做到能有阿妞那样的风度就是民主了。我上面提到的人都是可以被时间证明的,这是俺的个人观点!

再说反共,俺是真不知道反共有什么标准?但俺知道:假如每一个自称反共的人,都能做到像俺前面提到的人一样的觉悟,那共匪不要反自己都会倒的。但有些同志们,真的,你还是省省吧!这也是俺的个人观点!

以上的话,都是俺的天地良心!

 

<strong>第三页</strong>

 

3.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29 @ 21:14 

沽渎博,事先,先要问清楚,你是否愿意指名评论明镜网上被你称为“现在的明镜里,依然能保持正气一直不变的老博友真没几个了”中之一个?如果你愿意,本人会告诉你是谁,若是你注意这一周之内在“为保群众队伍的纯洁,让这婆娘再入党(图文)”之评论。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60394#comment-61243

你自然知道是谁。

对你来说这是难题,若不愿就算了。若愿意,希望其他网友不要捲进来。

 

<strong>第四页</strong>

 

4.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30 @ 00:02 

Goon之词义是(1)Slan. Stupid person (2)Collog. Ruffian hired by racketeers,etc.

 

6.         沽渎 评论:

2011-08-30 @ 09:19  

哈哈,4楼的,你已经开始无聊了,俺好心提醒你,如果给脸不要那就只有咎由自取了。你说吧,你想怎么练?练什么?俺来好好陪陪你老人家!中吗?哈哈!

 

13.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30 @ 11:08 

讲话直来直去就可以,用不着转弯抹角.

这不及时的一句:”Goon之词义是(1)Slan. Stupid person (2)Collog. Ruffian hired by racketeers,etc.”让你看着不舒服吗?

你不是想交流吗?怎么来这么一手?

沽渎 评论:

2011-08-30 @ 09:19

哈哈,4楼的,你已经开始无聊了,俺好心提醒你,如果给脸不要那就只有咎由自取了。你说吧,你想怎么练?练什么?俺来好好陪陪你老人家!中吗?哈哈!

 

15.       沽渎 评论:

2011-08-30 @ 11:13 

13楼的大脑痴呆者,你也配?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是那根葱?你还能活几年?

操,我已经准备早把你甩墙上了。这下你舒服了?哈哈!

 

17.       匿名 评论:

2011-08-30 @ 11:54 

沽渎博太过分了。励施博到现在为止没有一句骂人的话,也没有一句是帮爱支鱼的。你这样咒人家早死,早就超过了网上讨论问题应有的基本素养。语言不合属于正常情况,谈不拢可以不谈。这样开口说“操”,怎么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抓流氓的?

 

<strong>第五页</strong>

 

1.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30 @ 12:43 

转弯抹角不成,终于真相毕露,如果本人在网上揭露格丘山引起你的不快,直说就是,何必用一大堆癈话装模作样来包裹?

在你列出现在的明镜里,依然能保持正气一直不变的老博友就有格丘山,而这个傢伙之卑鄙无耻真是本人所揭露的,你不同意可举出事实来驳斥,你不这样做,却在给本人之评论中大谈什么“双簧”变成了三簧四簧或更多簧来指桑駡槐。那么谁是大脑痴呆者?

本人先提醒你注意你的用词,駡人谁都会,如果你没有道德底线,那就别怪本人。

本人十分怀疑你懂得交流和駡之区别;辩论、诡辩和抵赖之区别。

 

4.         沽渎 评论:

2011-08-30 @ 12:50 

1楼的大脑痴呆者:

你怎么这么一幅贱骨头?太不可思议了!

给你留脸是出于同情你,就你那身板体格根本就不禁俺的凿把,你能不能知点趣呢?你说你连Goon中带有“呆傻”“傻瓜”之意都不知,你还敢出来显摆你乃乃家的那门子鹰语?

再说了,我叫他老呆本身就损他的意思,这你也不懂吗?真是白活了,你也不撒泡尿看看你自己是个几?我现在问你?你把毛泽东给整成了妖魔猫依据的是那家的词义和语义还有语法?

我就奇了怪了,你可以把毛泽东整成妖魔猫是为了骂人,那我就不可以把老G整成老呆来夸一夸他吗?这两者的意思本来是一样,可你不打自己的嘴巴,却挑起别人的不是来了。说你不懂逻辑嘛,你还不忿还曰曰,你真有水平就来点真本事,写篇像样的博文出来,叫俺瞧瞧,那时你再出来装逼也不迟呀!

以上就是用一泡尿在与你交流呢,因为你只配用尿来交流!哈哈!

欢迎你前来参战!

 

11.       匿名 评论:

2011-08-30 @ 13:45 

神鬼怕恶人。励施浙宁骂骂双面人格丘山绰绰有余,碰到个无赖沽渎,你还是收拾收拾走人,自认栽了算了。

 

13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30 @ 14:02 

本人建议网上其余博客不要捲进来,特别是网上註册的博客。匿名博客亦请傍观,只要看看沽渎”俺那不叫骂,俺那叫祝愿!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祝愿俺嘛!哈哈!”耍横,就可以知道难以预料事情会怎样发展。

原来是本人称毛泽东为妖魔猫,引起你的不满!!!妖魔猫称部份庶民为牛鬼蛇神你知不知道?你表示了什么?

本人称称毛泽东为妖魔猫是基于如下原因,

妖者:有违常理、阴险毒辣、出尔反尔、禽兽不如;魔者:兇残、野蛮、血腥。他说的都以事实为根据,这些事实在网上基本上都可找到,猫为毛之谐音故笔者就称毛泽东为妖魔猫。这亦是实事求是吧!

看一看”爱中国就必须支持中国共产党”这篇博文:

要多少颗人头才可能换我们的政权?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24369

 

14.       沽渎 评论:

2011-08-30 @ 14:31 

明明就一烧锅炉的,却愣敢夸口说:“笔者亦非从事意识形态领域之研究者”,见过不要脸的,但这么不要脸的还是真不多见!

怎么?研究者都死绝了吗?也太拿自己不当外人了,满脑子除了毛泽东还是毛泽东?意识形态的研究者就是研究《矛盾论》和《实践论》的吗?《矛盾论》和《实践论》那也叫文章?那也叫著作?啊呸!

还好意意思荐给别人看?俺是不敢看,俺可怕还没看完呢就去见毛泽东了。哈哈!好心劝你一句:还是烧锅炉时,扔你的锅炉里一起烧了算了,可别再拿出来丢人了。骂名是小,失节事大呀!

 

<strong>第六页</strong>

 

  5.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8-30 @ 15:29 

“《矛盾论》和《实践论》那也叫文章?那也叫著作?啊呸!”

“《实践论》与《矛盾论》“被称为毛泽东哲学思想之精髓,看下文:

《实践论》与《矛盾论》的当代价值

陈世珍

2010051809:23 来源:《前线》

http://theory.people.com.cn/GB/11624111.html

……

一、《实践论》与《矛盾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宗旨

下略

沽渎识不识字?要不耍从小学开始学习?

 

<strong>以下是沽渎在《毛泽东基本不算一个哲学家》一文中有关本人的言词,沽渎如何评论艾思奇和毛泽东与本人无关。谁都清楚网上发言文责自负。因此本人只摘录与本人有关的一部份。</strong>

 

“一位自称是学理工的人,在我的文下大言不惭地告诉我说:他是一个意识形态方面的研究者!”

 

基于在沽渎“给爱支鱼的慰问信”一文中之评论

本人在作一些说明后,就问:

4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9-01 @ 16:54 

要想捲进这埸争论的博客,先请阅读一下《励施浙宁的声明》。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60780&cpage=1#comment-61910

沽渎把那一套“‘双簧’变成了三簧四簧或更多簧”之伎俩收起来吧!用不到用一大堆癈话把想做的事情包裹起来,浪费明镜网上其他()博客的时间。

点出“一位自称是学理工的人,在我的文下大言不惭地告诉我说:他是一个意识形态方面的研究者!”之名来,躲躲闪闪干什么?

沽渎没有在《毛泽东基本不算一个哲学家》一文回答,而是回答在《励施浙宁的声明》。

 

15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9-01 @ 18:51  (编辑)

沽渎点出“一位自称是学理工的人,在我的文下大言不惭地告诉我说:他是一个意识形态方面的研究者!”之名来,躲躲闪闪干什么?

 

16 沽渎 评论:

2011-09-01 @ 19:39  (编辑)

第一、怕你和被你吓的,再扒了俺的裤子露出俺的GG多丢人啊;

第二、一种写作的技巧,你觉得呢?俺的老师同志,但不知你懂不懂。

 

17 励施浙宁 评论:

2011-09-01 @ 19:51  (编辑)

沽渎别再装模作样了,你不是说要“用一泡尿在与你交流呢,因为你只配用尿来交流!”本人今天就是要用事实来向网友证明,沽渎是在妖魔猫()粪坑里浸得发臭,吃饱猫粪,喝饱猫尿,放猫屁的傢伙。

此后沽渎就没有在《励施浙宁的声明》一文中发过评论。至于沽渎是是不是懂本人所駡“在妖魔猫()粪坑里浸得发臭,吃饱猫粪,喝饱猫尿,放猫屁的傢伙。”那只有去问沽渎。沽渎用这是“一种写作的技巧,你觉得呢?俺的老师同志,但不知你懂不懂。”为撒谎作诡辩,但又贼胆心虚再不开口,这就表明沽渎是在抵赖。沽渎在《给爱支鱼的慰问信》一文中对本人之骂是十分明显,本人已把所有材料放在本文之首,让读者自己去评。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本人写下之两则声明仍适用于本文,笔者提醒想参与此文论战者先阅读《励施浙宁的声明》和《励施浙宁的声明续》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60780

http://www.mirrorbooks.com/wpmain/?p=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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