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按:中共的法律只是一張癈紙,餓死三千七百五十五萬多的罪魁禍首躺在天安門廣場的紀念館裏,厦門走私案之首犯在外國之壓力下不會被判死刑,大貪污犯陳同海據說是坦白退賠較好沒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一些大貪污犯只要有權、有靠山官照樣做,法律能奈何他嗎? (参与2012年1月19日讯)北京“博客中国”网站昨日(2012年1月18日)惊现一猛帖:呼吁百姓奋勇暗杀贪官。 题为《我们拥有暗杀贪官的权利!》(作者气横秋)帖子说,面对近日广州人大代表刘伟在“两会”公然提议:“我们需要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枪”,说明今日政府要大开杀戒屠杀手无寸铁的人民了。因此,为了反击贪官以刁民之名而屠杀每一个百姓,中国“过去暗杀贪官刁官是一种权利,今天却被逼成了一种必然!” 许多网友跟帖:今日中国遍地贪官,“昔日四品清知府,不如红朝一支书。”而中南海却对九成以上贪官都给予保护。偶尔抓几个做做样子的贪腐高官,虽然赃款过亿,也只来个“死缓”。如此抓小放大的形势下,百姓也就只有自主反腐,以暗杀贪官来自卫。 专家认为,在大陆网站被官方严格管制下,仍然出现这样呼吁奋勇暗杀贪官的“过激帖子”,可见民心思乱,官方防不胜防。一个大动乱正在中国大地萌动! 2012年1月19日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博讯 boxun.com) 85586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