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稀泥是没有出路的,现时中共统治下,法是当权者意志之表現,奉行的仍是丛林法则,谁掌控军权,理就在谁之手中。但是否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那是另一回事。在笔者看来丛林法则与丛林原则不是同一回事,虽然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之解释没有差别,但从构成单词的字“法”和“原”而言,其意义则不同。 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产物,国家之职能对内是恊调社会各群体物质的和精神的利益,对外是维护作为本民族的国家之利益。并用法律之形式将其固定下来。然而一旦国家成为阶级(或特殊利益集团)统治之工具,以权代法,对被统治阶级(或群体)而言,国家之职能伤失,则是有国纔有家,无国何来家,被统治阶级(或群体)家破人亡就累见不鲜。 据香港媒体消息,“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武警指挥关系,武警不再受中央政法委协调,中央军委也不再受理中央政法委以维稳名义调兵申请。以后各地应急使用武警,由各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直接向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申请,并同时报所在大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备案。 对地方应急使用武警申请,由国家国防动员委会会第一主任(胡)、主任(温)、常务副主任(梁)签字后,由总参给武警总部下达调兵指令。同时消息称,到下半年武警司令也将不再担任政法委委员。” 这就表明周永康已无可能发动政变,胡锦涛可采取较缓和之步伐进行,但若就此止步,必大意失荆州。“忍辱从来事可成,英雄盖世枉伤神。但知父老羞重见,不记淮阴跨下人”。现在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且抓蛇抓三寸,打蛇打七寸, 斩草要除根,必须除恶务尽。 网上所传之谣言真假难辩,一些谣言夹杂着真实信息。处置死刑犯及一些人士之毫无道德底线、血腥、野蛮、残酷的活体摘取器官移植,可以肯定在中共统治下之中国发生过,由于信息被封锁,未能揭示出谁是指使者。但多年来遥言之矛头指向王、薄及某些人则十分明确,只要揭出真相,循藤摸瓜,必能竟其全功于一役。而周永康死挺薄熙来,就不得不使人怀疑其居心不良。这里需要的是事实真相作证据,纔能取信于民,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据VOA 3月23 日报导“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星期四表示,中国将在五年内取消从死刑犯身上移植器官的做法,同时鼓励更多人自愿捐献器官。”参与器官移植者应有不少人,而且应有记录在案,若真有活体摘取器官移植其事,取得证据应非难事。 难道现在还是奉行刑罪不上大夫吗?胡、温可以参照文化大革命后对谢富治及康生之处分为榜样。现在应该是大夫或皇帝犯法应与庶民同罪,不要以为死后是非谁管得而胡作非为,或为求稳定而宁人息事和稀泥。 学一学John F. Kennedy,“美国一九五四年通过的民权法,宣告在公立学校实行种属隔离为非法后,美国的一些州仍拒不执行,而联帮政府亦很少有作为。但一九六二年为保护一个黑人学生在美国密西西比大学唸书的权利,不管顽固推行种属隔离的密西西比州州长动用州警察、军队、市民和学生,激烈反对该黑人学生入密西西比大学唸书并引致暴动,美国总统John F. Kennedy先是指派一百二十七位司法执行官,最后命令三万美军战士进驻该校平息暴动。暴动平息后为保证该黑人学生的安全,那些司法执行官形影不离一直伴随该黑人学生直到一九六三年毕业。” 如果中共把维稳的人员和费用,转用于各地监督法律和法规之执行,中国之群体事件和上访必能大大减少。 薄熙来专横跋扈在重庆唱红打黑,据网络报导,实际上是破坏法纪之黑打。此外,根据网上之报导,刑审逼供在中共统治下相当普遍,身为政法委书记之周永康以及曾任之政法委书记该当何罪?薄熙来敢于这样做,本人十分怀疑背后有周永康撑腰。这种视法为无物,以权代法之做法,就是目前各种乱像之根源。 现在中国民智已开,要获得庶民之认同,仅凭以上这二项,将其公罝于众,就可用来处置薄、王、周及背后之支持者。 胡、温若真的想推动政改,必须拿出实际行动来以取信于民。 中共若不实行民主,想解决台湾问题,那是做梦。如能放弃一党专政,开放党禁和言论自由,释放政治犯,让各种政治势力在政治竞争中成长和组织起来,为中国以后之平稳转型准备条件;同时请认同一个中国的台湾政党来大陆发展,则中国的统一问题就可顺势解决。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