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各種消息,十分明顯是中共黨內各個派系為爭取輿論釋放出來的;亦可能是中共當局試探民間反應之探測器。由於中共之暗箱作業,對各種消息是真偽難辨。本人亦沒有能力去評述這些那些信息之真偽。 中共不是長期聲稱要反腐敗,然而卻是反腐敗,越反越腐敗。這說明了什麼? 中共政權自稱是以法治國,而法治要以法制為前題,建立法制基礎是憲法,然而作為國家之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卻是邏輯混亂,前言不搭後語。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就將黨的領導凌駕於憲法之上,將憲法變成癈紙一張;而以憲法為基礎之所謂法制,亦就形同虛設。 雖然如此,中共畢竟制定了憲法和各項法律。中共之法律去掉那些黨領導之干預,填上這一法律之漏洞;制定一些利用職權執法犯法之懲罰。只要本着法律前面人人平等,需要刑罰上大夫,就是皇帝犯法亦需與庶民同罪,還是可以用來懲處那些官僚。那些官僚之所以犯法,不就是自認為自己是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管轄嗎?那好,現在就應讓他(她)們嚐嚐違法之後果,因為那些人是官,是知法犯法,應罪上加罪嚴加懲處。 懲處罪犯需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如何處理薄熙來、王立軍事件,以及其背後支撐之政治勢力所犯下之歷史罪行,是檢驗中共是不是會實行法治和反腐之試金石。 現引述網上之二則報導:“ 海外媒體有消息說,日前有官員披露,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共涉及11件命案,中共高層未來將會擇機一一公布。來自一位剛從北京市委黨校受訓結束的官員透露,目前查清薄熙來共涉及11件命案,現在曝光的只是英國商人海伍德(Neil Heywood)命案,另有10件,會選擇適當時機一一曝光。他透露,中共中央的傳達是:薄熙來不僅要讓‘文革復辟’,更要‘另立黨中央’,涉及叛變。前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已提供‘有效的證據’”。“曾有報道說,谷開來被指控涉嫌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一案,將於今年夏天中共高層赴北戴河會議前宣判,谷開來將被判死緩,另一名涉案者張曉軍將被判死刑。薄熙來將與上述兩人切割開來分別對待。” 薄熙來能與上述兩人切割開來分別對待嗎?顯然不能,谷開來是薄熙來的妻子,張曉軍是薄熙來的衛士。就如王、江、張、姚四人幫和妖魔貓(毛)一樣,沒有妖魔貓在背後之指揮、縱容和默認,四人幫有那麼大的能耐嗎?江青不是聲稱:她是妖魔貓的一條狗,妖魔貓叫她咬誰她就咬誰。四人幫禍患之元兇是誰?懲罰四人幫而不懲罰罪魁禍首,這就是撥亂反正?中共是不是想老戲重演,欺矇庶民?薄熙來是中共重慶市委書記,是當地的土皇帝。“目前查清薄熙來共涉及11件命案”,這就表明薄熙來自以為操生殺之權,可以不受法律之制約。沒有薄熙來的指令張曉軍敢殺人嗎?谷開來敢胡作非為嗎?中共不是有首惡必辦嗎?那麼誰應被嚴懲?薄熙來所涉及命案之罪魁禍首就是薄熙來。王立軍在重慶幹的唱紅打黑,同樣是受到薄熙來之指令而幹的。此外,政治是關於眾人之事,懲處犯法之官員是關係到眾人的政治事件,薄熙來是以行動來反對現時之政權,若僅將薄熙來作刑事案來處理,表明中共之所謂法治完全是騙人之謊言。 “暴力是孕育着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產婆”,中共不是宣稱要發展馬克思主義嗎?應熟知此語來自何處,本人同樣認爲,在社會製度需要變革時,如果不能和平地變革“暴力是孕育着新製度的舊製度的助産婆”,但是人們必須在當前的邉又袌猿謅動的未來。亦就是說不能濫用暴力,要按照法律給與對方公開辯論之權利,反對黑箱作業。因此是否能公開審訊薄熙來案是檢驗中共法治和反腐之試金石。 請閱讀“社科院、中組部研究室調查報告結果” ( http://blog.mirrorbooks.com/wpmain/?p=74253 ),本人想問:中共能反腐敗麼?此問題留給讀者自己去回答。中共面對的問題一大堆,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是繼續黑箱作業,還是面對現實,揭開黑箱作業之黑箱蓋,讓事實真相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揭開黑箱作業之黑箱蓋後,以本人之見需要進行一場全民大辯論,尋求解決之道。開十八大有什麼用?無非是想和稀泥,真是因為和稀泥,未搞清楚究竟誰違法亂紀,誰該受處分,纔會有維穩、維穩,越維越不穩。再和稀泥,亡黨那是中共之事,庶民關心的是中國是否要國將不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