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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驚人真相:救國不成 只留下暴力火種 2013-06-11 07:52:20

本文網址:http://hk.aboluowang.com/2013/0610/311992.html


筆者按:筆者不能認同此文之標題,如何評價歷史事件?對這一問題只能是各抒己見。

 

在本人看來歷史是人自己創造的,在一個社會中有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誰也無法斷定何者為重,何者為輕;而人在社會中是以利害關係自發的形成各個不同之群體,在群體中每個人只是其中之一員。人是生活在現實環境之中,是現實環境之產物;人可以改變其所處的環境,使之為所想達到的目的服務。生活在一個群體中之人,一個人在群體之中怎麼想,要想做什麼,是不能隨身所欲。在客觀的物質條件允許下,與其它人有相幹的事需要有那些相干的人配合纔能成;就是一個群體在社會生活中想做什麽,亦是不能隨心所欲。在《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延安整風的來龍去脈》一書,着者高華用所能接觸到的有限資料,詳細的揭露了妖魔貓是怎樣抓住權力,依賴一些打手和走狗,用禽獸不如加血腥野蠻之手段消除異己,創建為妖魔貓卑鄙之目的服務之制度和文化過程;而中共發展和壯大的歷史,作為一個群體與其它他群體之關係,同樣証明了中共所採取之手段是卑鄙無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五四運動中說明了青年學生之盲動與無知,在一九八九年之六四同樣說明了這一點。如果說五四時尚有北大校長蔡元培挻身而出曾想阻止學生鬧事,可惜未曾成功;曾經歷過反右而被稱之為學生民主導師的人,在六四時關鍵時刻卻做了可恥之逃兵。六四之血腥屠殺罪責在中共統治集團,但……

 

在自然科學和技術工程領域,人們可以根據已知之規律作誤差分析,估計結果;但在此社會科學和意識形態領域這樣做是難上加難,原因是鴨肫難剝,人心難料。將以後之結果歸結到原始發生之暴力上只能讓人感到可笑。

 

【阿波羅新聞網 2013-06-10 訊】
五四運動驚人真相:救國不成 只留下暴力火種

 

【五四運動驚人真相:救國不成,只留下暴力火種】香港歷史學者馮學榮揭露“五四運動”真相表示,這場運動“除了打傷一個人、燒毀一棟房、撤了三個官、留下暴力的火種之外,沒有什麽裨益可言:既沒有救國,也沒有立德。一場胡鬧,僅此而已”。這個結論,絕對令人吃驚!歷史的真相隨着謊言、欺騙的…..

 

五四運動驚人真相:救國不成 只留下暴力火種

 

香港歷史學者馮學榮揭露“五四運動”真相表示,這場運動“除了打傷一個人、燒毀一棟房、撤了三個官、留下暴力的火種之外,沒有什麼裨益可言:既沒有救國,也沒有立德。一場胡鬧,僅此而已”。

這個結論,絕對令人吃驚!歷史的真相隨着謊言、欺騙的逐漸消散,也一步步展現在我們眼前。中共喉舌新華網宣傳稱,“五四運動發生前,中國正處於北洋軍閥統治的黑暗時期。”“五四運動”是“先進青年”因無法容忍社會現狀的腐敗黑暗,出於“救國救民、改造社會”的熱忱而發起的“愛國學生運動”。

 

事實真的如此嗎?要了解一個運動的性質,從它所反對的、所針對的對象的性質,就可以弄清楚。那麼所謂的“北洋軍閥統治”是不是非常黑暗而腐朽不堪呢?

 

(一) 中國第一個民選的民主政府

 

“北洋軍閥”這個稱呼是中共出於政治宣傳目的,刻意對民國北京政府的一種妖魔化稱呼,給不明真相的民眾造成一種“軍閥溷戰”、“政治黑暗”的錯覺。我們應該為其正名,不能稱中國第一個由全民公選而產生的合法政府是“北洋政府”,應該稱為“民國北京政府”。

民國北京政府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民選政府,是中國民主社會的開端,其民主程度雖比不上今天的台灣,但卻是20世紀中國最民主的時期。

首先,民國北京政府的議員和總統是全民選舉產生的。

1912年底和1913年初,中國舉行了有史以來的首次國會議員選舉。當時中國人口4億左右,各省登記選民共4.3千萬,選民在全國人口中的比例是10%,約每10人中便有1名選民。這一比例,和西方國家早期議會選舉比也不算低:英國第一個議會選舉法頒布於1406年,470多年之後,也就是1867年和1883年,選民人數增加至200多萬,達到全體成年居民(而非全國人口的比例)的8%。可見,從選民比例看中國的起點是很高的。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的總統也是選舉產生的,雖然發生曹錕賄選的插曲,也足以說明當時的人們起碼是尊重法律程序和尊重選民的。民國初年議會的議員更是代表了民意的,他們監督政府、彈劾污吏、代民呼籲,在民初的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其次,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建立了三權分立制度。

北京政府時期的憲法更換頻繁,共存在過5個:1912年3月孫文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3年10月國會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桉》(因系在天壇起草,又稱《天壇憲草》);1914年5月袁世凱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袁記約法》);1923年10月曹錕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世稱“曹錕憲法”);1925年12月段祺瑞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桉》。

這些憲法都體現了“三權分立”原則,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總統權力,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一定的尊重和保障。例如1917年5月,在對德國宣戰問題上,段祺瑞提出參戰桉,國會拒絕合作;段祺瑞不斷對國會施加壓力,國會則針鋒相對決定改組內閣,暫緩討論參戰問題。總統黎元洪在國會的強烈要求下解除了段祺瑞的職務,段祺瑞的參戰計劃受挫。顯然,那時的國會並非“橡皮圖章”、“表決機器”,而是真正起到了監督政府、制約權力的作用。

第三,言論自由得到一定保障

民國北京政府時期也存在封閉報館、捕殺報人的事件,但輿論環境是相對寬鬆的,言論自由得到一定保障。當時存在着大量的獨立媒體,如《京報》、《新青年》、《語絲》、《國民新報》、《世界日報》、《清華周刊》、《晨報》、《現代評論》等。據統計,辛亥革命之後到袁世凱稱帝前,民間辦的報紙有500多份。據歷史學家統計,1920年全國報刊雜誌有一千多種,甚至“每隔兩三天就有一種新刊物問世”。當時,創辦一新報刊相當容易,幾個大學教授湊在一起,拿出月薪的很小部份就可以創辦一個刊物。五四’時期,即1917到1921年間,全國新出的報刊有1000種以上。1927年日報增至628種,發行量更是突飛勐進。僅以《申報》為例,1912年發行量約7000份,1928年達14萬份。1926年中國首家無線電廣播電台在哈爾濱開業,隨即各類官、私營廣播電台紛紛出現。公民自由空間的擴大,為社會精英乃至廣大公民積極參與公共生活創造了條件。

第四,公民享有結社自由權力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公民所享有的結社自由是中國大陸歷史上最充分的。根據台北張玉法先生着《民國初年的政黨》一書,從1912年2月至10月僅在民政部立桉的黨會有85個,未立桉的更多。1912年的主要黨會團體有:民權監督黨、全國聯合進行會、民生促進會、平民黨、進步黨、政群社、中華共和憲政會、中華進步黨、公民急進黨、公民黨、國民協會、大中黨、國民公會、工商勇進黨、統一國民黨、工商共進社、議院政治促成會、中國佛教協進會、中華民國競進會、中華民國聯合會、統一黨、中國社會黨、社會黨、自由黨、統一共和黨、中華共和促進會、共和建設討論會、中華民黨、民主黨、中國同盟會、仁黨、共和急進會、廣東進步黨、共和黨、國民黨等。這是中國2000年歷史第一次出現的少有的民主時期。

由於政治開明民主,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在經濟、文化和道德方面都有長足發展。

幾乎所有相關史着都承認,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是“中國民族資本發展的黃金時期”。1912-1920年,按總產值計,平均每年增長率為16.5%,按淨產值計,為13.4%。又依珀金斯所引資料,計算1912-1921年淨產值的年增長率為11.7%。當時,官僚資本的發展在1911年以後就進入頹勢,外國資本的發展也在1914年以後受挫,惟民族資本始終保持兩位數的增長率,全時期平均發展速度為13.8%,還略高於外國資本的13.1%。

1915年在美國舊金山舉行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中國展品獲各等獎章1218枚,為各國獲獎之冠。只酒品就獲大獎章4個,如直隸高粱酒、山西高粱汾酒等;名譽獎章1個,上海真鼎陽觀酒;金牌獎章21個;銀牌獎章18個;銅牌獎章3個。

文化方面,在民主和科學兩面大旗之下,各種思潮自由傳播,各種學說百家爭鳴,極大促進了科學文化事業的繁榮。中國近現代幾乎所有的文化大師都湧現於這個時期,其成就至今中國人都沒能超越。

民主使社會道德面貌煥然一新。上至國家領導人下到普通職員不乏道德楷模。

段祺瑞1913年代理國務總理,1916年任國務總理兼陸軍總長。他不抽、不喝、不嫖、不賭、不貪、不占,人稱“六不總理”。1924年10月被推為“中華民國臨時執政”。

1926年3月18日,北京學生、工人、市民聚集天安門,抗議日、英、美等八國向中國政府提出要求國民軍撤除大沽口炮台的最後通牒。會後,兩千餘人涌到鐵獅子胡同的段琪瑞執政府和國務院前請願。執政府衛隊在慌亂中開槍,當場打死47人,打傷200多人,釀成震驚中外的“三一八慘桉”。

段琪瑞在得知消息後頓足長嘆:“一世清名,毀於一旦!”隨即趕到現場,面對死者長跪不起。他處罰了兇手,頒布了對死難者家屬的撫恤令。他願承擔全部的責任,自動辭去所有職務。段琪瑞執政府就是這樣因“三一八慘桉”下台的。為了表示真誠的懺悔,段琪瑞從此終生食素。1936年,段琪瑞患上胃病,身體十分虛弱,家裡人勸他吃些肉補身體,他說就是死了也不能開葷。同年11月2日在上海病逝。

國家最高領導人對部下殺的人下跪謝罪,並主動辭職終生食素,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它說明段琪瑞是個有良知的人。

再說基層職員。中共影視作品把民國時期的警察刻畫成一副敲詐勒索、欺弱媚強的樣子。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天津警察廳的一個布告讓我們看到了當時警察的真實形象:

“為布告事:……查津埠近來因感受暑熱,以致身故者,時有所聞,大概以勞動者居其多數,而勞動最甚者,為人力車夫,終日奔馳於炎天烈日之下,最易感受暑熱……責由道路崗警,積極限制,不准車夫奔馳,以免受熱猝斃,又路旁所設施茶處,在商民出資有限,囿行人獲益實多,想津埠不乏明達之士,定必樂從,除分令外,合行布告,仰各商民一體遵照,切切此布。”

為避免車夫中暑熱死,警察廳專發布告責成所轄各段警察勸阻車夫快跑,並鼓勵商人捐錢在路邊設施茶處以讓車夫能夠喝到茶水,體現了權力的人性化。弱勢群體能否得到各方面的寬容與關照,是判斷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的標準。

中共所謂的“北洋軍閥”“北洋政府”就是這樣一個真正的民主憲政政府!“五四運動”就是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下發生的。

 

(二)日本占領青島和膠州灣的歷史重現

 

青島由於大清國歷史的原因,曾經長期是德國的租借地。1914年8月15日,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日本政府在當天通知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日本準備出兵青島、攻打德軍。

對於日本政府的這個通知,民國北京政府是這樣回覆的:“……日本政府……愛和平、尊人道之心……足征主持公道,誠表友誼,至為感謝.……日本政府既聲明並無占領土地之野心……我政府已深信不疑……尤當欽佩……日政府對我純以誠意相孚,我政府自當竭誠相待,希向日政府聲明本國政府聲謝日政府真誠友好之意……”

不得不說,民國政府這個反應,犯了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意的毛病:

1、日本出兵中國的山東青島、攻打德國軍隊,民國政府單方面以為那是出於《日英同盟條約》的促使,在這件事上,犯了幼稚病;

2、民國北京政府心理上討厭盤踞在青島的德國殖民者軍隊,日本出兵趕走德軍正合其意,但事先沒有與日本在回報問題進行溝通,天真地認為日本出兵出於道義支持,不得不說是個過失。

果然,日本很快就出兵青島,並很快就把德軍打敗並趕走了。趕走了德軍之後,民國北京政府這時才勐然發現:日軍戰後竟然盤踞在山東、不肯走!

民國北京政府這時才慌了,連連抗議、要求日本撤軍。讀者在這裡需要注意:民國北京政府當時在抗議中提出的條件是:不給日本任何報酬(哪怕是軍費也不給)、而要求日本軍隊從青島無條件撤軍。

日本當然不願意提供免費的“道義支持”。於是,1915年,日本政府派了外交官“日置益”來到北京、和北洋政府進行談判。眾所周知,在這次談判中,日本提出了史上着名的“二十一條”要求。

大總統袁世凱在驚慌之餘、使出渾身解數和日本談判,砍掉了七條、最終簽署了其中的十四條。統稱《民四條約》。於是,日本依據這個條約,開始移民、經營青島。

四年之後,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巴黎召開了和會,討論處置德國等戰敗國的問題。民國北京派了外交官去參加這個和會。

在巴黎和會上,民國代表提出:依據1915年不平等條約《民四條約》而被日本控制的青島,應該歸還給中國。但是,英、美等大國代表不認同民國政府的要求,英、美代表的看法是:《民四條約》及其各種附約,是有效條約,誰叫你跟日本簽?簽了,就是有效的。

直到這時,民國代表在情急之下,才臨危抱佛腳式地、提出給日本報酬:民國政府願意給日本補償(1914年)日軍出兵青島(打德軍)的軍費開支,但要收回青島的主權。可是,無論日本、美國、英國……沒有一個支持民國的這個要求。

無奈之下,民國北京政府從北京拍發密電給巴黎的中國與會代表:如果實在沒辦法的話,那麼就算了,簽了《凡爾賽和約》吧。

可是,這時,身在北京的“國聯同志會理事”林長民,得知了這個密電的消息,他立即寫下《外交警報敬告國人》一文、並火速於1919年5月2日刊登到當時北京的主流報紙之一《晨報》上,吶喊道:“山東要亡了!同胞奮起!”,煽動輿論的矛頭直指當時民國北京政府中以曹汝霖為代表的親日派高官。頓時,一石激起千層浪!

 

(三)北大校長蔡元培曾阻止學生示威

 

1919年5月4日上午10時,被《晨報》的消息激怒了的北京十三所大中專院校共約三千名青年學生,由代表召開碰頭會,商定遊行路線。下午1點鐘,三千餘名學生匯集在天安門,舉行了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活動、提出了“外爭國權,內懲國賊”、“取消二十一條”、“還我青島”的口號,並要求懲辦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此三人都是親日派國府高官)。

據張國燾《我的回憶》記載,1919年5月4日當天上午,北京大學的學生們從位於市區的北大舊校址(北京大學的前身是清代京師大學堂,始建於1898年,校舍在景山東街的馬神廟四公主府。1912年,京師大學堂改稱國立北京大學。從1916年起,學校在沙灘興建學生宿舍樓,因大樓用紅磚砌成,故稱紅樓。1918年8月紅樓建成後,改用作北京大學校部、圖書館和文科教室,是北大文學院所在地)出發參加五四運動,北大校長蔡元培氣喘吁吁地追了上來、苦口婆心地勸阻同學們。遊行示威的學生領袖之一張國燾挺身而出,駁斥蔡元培:“蔡校長!這事與你無關!你本來就不知道此事!你不必干涉!”就這樣,張國燾和北大的同學們,硬是把蔡元培校長給攆走了。

北大校長控制不了學生。遊行的學生,高呼口號,到了使館區、向外國使館提交了《陳情書》,可是,列強的外交官不太待見這些學生。學生有火發不出,只好調整目標,直奔曹汝霖在北京的住宅:趙家樓。

 

(四)“五四運動”中,鬧事學生比警察還兇惡

 

收到遊行風聲的曹汝霖,十分恐慌,他不想在街上被學生認出並被當街打死,於是他立即飛奔回家躲避,到家門口時,曹汝霖遇到了政府臨時派來保護他的三、四十名警察。警察問曹汝霖:“你需要我們怎樣保護你?”曹汝霖苦笑道:“你是警察?還是我是警察?怎麼保護公民,你問我?我還問你呢!”警察說:“上面有指示,要求我們這些警察務必文明對待遊行示威的學生。所以,我們這次連警棍都沒有帶,不知怎樣保護你才好。”

曹汝霖苦笑一聲、實在是無奈。商量之下,警察只好開始幫忙往曹汝霖住宅的大門上貼封條,意圖堵住曹汝霖家門的入口,以抵擋憤怒的示威學生。警察以為:只要往門上貼了政府的封條,遊行的學生就不敢撞,否則就是犯法。顯然,警察低估了學生的能量。

很快,大隊的遊行示威學生涌到了曹汝霖的家門口。鬧事學生人多勢眾,群情激憤,不但衝破了政府的封條,更有憤怒的學生執起一塊大石頭、朝曹汝霖年邁、癱瘓的老父親勐地砸過去。說時遲,那時快。曹家的一個丫環挺身攔住、為老人家擋住了這塊石頭(事後,那丫環疼痛了好些日子)。

憤怒的示威學生勐地衝進趙家樓、四處搜尋曹汝霖,沒找到(曹汝霖躲在衣櫃裡)。

這時候,學生們在車庫中發現曹汝霖的一輛車,車旁有一桶汽油。失去了理智的學生臨時起意:點火!燒掉曹汝霖的家!這就是震驚現代史的“火燒趙家樓”事件。

煙火一起,同在曹汝霖家中藏匿的政府外交官員章宗祥倒霉了。學生放的火熏到了他。章宗祥被熏的難受、出於本能、沒辦法,只好冒死逃了出來。結果,他被學生們誤認為是曹汝霖,學生們高喊:“他就是大漢奸曹汝霖!打死他!打死他!打死他!”章宗祥被誤認作曹汝霖、遭到了學生們激烈的圍毆。有一個學生拿起一根鐵棍,一下子就朝章宗祥後腦掄過去,章宗祥立即暈倒了。

這個時候,章宗祥的日本朋友中江丑介衝出來、死死護住章宗祥,對行兇的學生們說:“我是他的朋友!你們要動手的話、就沖我來!”這群以“反日”為遊行口號和宗旨的憤青學生們,竟然不敢對日本人動手!

章宗祥在場的另一朋友丁士源,則質問在一邊旁觀的警察:“學生們都動手打人了!這不叫行使民主權利!這叫行兇!你們當警察的,怎麼還不管一管?!”警察們由於有上面“文明對待示威學生”的命令,紛紛扭頭不理。

幸好,這時候,北京市警察局長吳炳湘及時趕來,大喝一聲,學生們才轟然逃散。動手打人、放火積極的學生,往往體能最好、跑得也最快,所以,行兇積極份子被抓到的,沒有幾個。

北京市警察局局長吳炳湘驅趕了五四運動的學生之後,連同曹汝霖一道、到醫院去看望被搶救的章宗祥。醫生告訴曹汝霖:“章宗祥的身體,大大小小的傷,一共有五十六處。而且還有腦震盪。”這意味着這群五四運動的學生暴徒們,至少用拳腳或武器打了章宗祥五十六下。章宗祥大難不死,算是命大。

 

(五)民國北京政府總理錢能訓制止衛戍區司令派遣軍隊

 

學生打人的驚人消息一出,北京衛戍司令段芝貴立即放話:老子我要派部隊進京,嚇唬嚇唬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暴徒學生!

民國北京政府總理錢能訓聞訊大驚,立即發表異議,說:“中華民國的國防軍隊,是一支對外的武裝,怎麼可以用來對付自己的老百姓?!”

北京市警察局長吳炳湘也說:“國內的治安,是我公安警察的事兒,怎麼可以動用國防軍隊?!段芝貴竟敢出兵鎮壓學生!媽的,老子我不管了!”

全國各地紛紛響應北京,在聲勢浩大的全民輿論之下,民國北京政府不敢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不敢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青島的殖民特權。6月10日,政府撤銷了曹、章、陸三個親日派高官的職務。

但是,學生的暴力遊行,儘管迫使了政府不簽字,卻並沒有把日本兵從青島嚇走。日軍當然不可能害怕中國的學生,他們在青島一直駐軍了下去、並保持了對青島長時間的實際控制。

問題一直僵持到兩年之後的1921年。

 

(六)“五四運動”既不能救國,也沒有立德,只給後來播下暴力的種子

 

五四運動沒能救回青島,青島的回歸是美國促成的。

1921年,美國牽頭召開“華盛頓會議”,並於次年(1922年)迫使日本簽署了旨在“保全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經濟利益各國均沾”的《九國公約》。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白人帝國主義國家的壓力之下,日本服軟了,1922年2月4日,日本和中國簽署《解決山東問題懸桉條約》。簽約之後,日本從青島撤軍、回國、把青島還給了中國。

然而,美國迫使日本歸還青島,並非因為美國害怕五四青年,而是美國出於自己的國家利益考量。換言之,青島的回歸,與五四運動無關,它並非出於五四學生的功勞,而歸功於民國北京政府成功地利用了各帝國主義之間的矛盾、而使青島回到祖國的懷抱。這個策略叫做“以夷制夷”。

香港歷史學者馮學榮表示,”五四運動,除了打傷一個人、燒毀一棟房、撤了三個官、留下暴力的火種之外,沒有什麼裨益可言。”“既沒有救國,也沒有立德。一場胡鬧,僅此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五四運動干將,在多年以後,投奔了日本陣營,當起了“漢奸”。例如,梅思平。他就是五四運動當天的積極參與者,後來,他參與了汪精衛政權,在汪政權里當了一等的高官。此人後來被國府槍斃。

五四運動,並非一場公民行使憲法權利的運動,而是一場砸石頭、放火燒屋、掄鐵棒打人的暴行,是一場暴亂。事後,當年的公共知識份子梁漱溟發表社論、譴責大學生的暴力行為。(參1919年5月18日《每周評論》)。

“五四運動”給禮儀之邦的中國留下了暴力的種子,其唯一的後果就是為“馬列主義”的引進,打開一道方便之門。可以說,“五四運動”是中國噩夢的開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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