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鏡本人转发“南中国海争议可能成为克里访华焦点”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kerry-asia-20150515/2768729.html 一文之按语中本人指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是物质和精神的利害关系所致,国际上之冲突亦是物质和精神的利害关系所致。战争一旦打响谁亦无法控制其规模,只能顺其自然。以现代武器之杀伤力及破坏力,难以设想其后果……
这是VOA的一篇报导,本人自问没有能力评论,故将一些读者评论亦复印在此。供读者评论。
亦在明鏡转戴了“美官员盼台湾与涉海洋领土争端国家对话” 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Blog/blog_contents.aspx?ID=0000011700000124
其按语是:本人在网上阅读过VOA不少有关南海形势之报导,转戴了南中国海争议可能成为克里访华焦点一文,深感其报导之观点和立场之不同。亦许因外交词曲非本人所能理解,故转戴此文供思考。
而VOA“奥巴马就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扩张提出警告”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obama-south-china-sea-20150601/2803934.html
更使本人感到不解?
这里引述其中一段:
“美国之音
最後更新 03.06.2015 01:20
美国总统奥巴马星期一严厉警告中国说,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填海造岛活动具有不良效果,而且对东南亚的繁荣构成威胁。
他对一个到访美国的东南亚青年领袖团体说,有可能中国对那个水域的一些领土声索是合理的,“但他们不应该为了确立那些声索而拳脚相向,把别人赶出去。”奥巴马在白宫说这番话时做了个胳膊肘向外推的姿势。
奥巴马说,美国在那个地区没有领土要求,但要求中国与其他国家在那个水域的领土主权争端能够和平解决。”
鑑於文字和语言是想怎样玩弄都可以,奥巴马是律师出身,自然知道公堂上之辩驳是各人对法律之理解不同,最后之仲裁人是法官。而国际上奉行的是丛林原则。
本人在中華民國政府學校中求學時就知道“其實二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已在該處劃設「十一段線」”。中共國後來將十一段線改成九段線,但南海十一段線的歷史中華民國政府應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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