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網信辦曾公開點名鳳凰網嚴重違法違規,責令其整改。然而,九年過去了,這家門戶網站不僅沒有收斂其違規行為,反而在“無資質辦新聞”“無許可發廣告”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這是否意味着,鳳凰網的整改只是走過場?更令人震驚的是,監管部門面對其明目張胆的違法行為,竟然長期沉默不語、放任不管。這不僅是對法律的漠視,更是對公眾權益的放棄。 ![]()
一、沒有新聞資質,卻大搞“有償新聞” 鳳凰網不是新聞單位,沒有新聞採編發布資質,這是公開可查的事實。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新聞信息採編、編輯、發布活動。 然而,鳳凰網卻長期以“新聞”形式發布企業廣告、品牌軟文,甚至通過“鳳凰號”平台大肆販賣“新聞資源”。眾多企業通過中介或廣告合作,花錢便可登上“鳳凰網報道”的頭條。這種**赤裸裸的“新聞變現”**行為,早已突破新聞倫理,涉嫌違法經營。 這不是新聞,而是披着新聞外衣的營銷買賣,是對公共輿論空間的污染。 ![]()
二、沒有廣告許可,卻發布醫療、教育類違法廣告 鳳凰網沒有醫療廣告發布許可,卻長期刊登所謂“神醫神藥”“神奇療法”的宣傳內容,這些廣告經常使用“鳳凰網推薦”“鳳凰網報道”等字樣,嚴重誤導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 
同樣,鳳凰網也沒有教育廣告發布許可,但卻照樣刊發各類招生廣告、升學輔導宣傳,甚至一些“野雞大學”“速成培訓”也能在其平台輕鬆露面。鳳凰網在廣告投放中幾乎沒有任何行業門檻,變成了違法廣告的“溫床”與“傳播器”。 這不僅是對法律的挑戰,更是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教育權益的傷害。 ![]()
三、2016年就被點名,9年過去有何改變? 回顧2016年,北京市委網信辦曾點名鳳凰網“嚴重違法違規”,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今9年過去,整改結果在哪裡?為何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愈演愈烈? 這只能說明兩件事: 鳳凰網根本沒有認真整改,甚至把整改當兒戲; 監管部門要麼失職,要麼默認,要麼不作為。
如果一個被點名的平台多年違法依舊能“安然無恙”,那公眾有權質問:監管到底在哪裡?法律的尊嚴何在? 四、媒體的底線不能淪為利益的底線 媒體之所以被稱為“第四權力”,是因為它承載着輿論監督與公共責任。在國家大力整頓網絡秩序、打擊虛假信息的時代背景下,鳳凰網卻公然無視法律法規,靠“賣新聞”“發黑廣”獲利,其行為已經突破了法律的紅線和道德的底線。 任何媒體平台,若不能敬畏法律、尊重事實,最終只會自毀聲譽,甚至面臨法律的清算。 五、我們呼籲:徹查鳳凰網,問責監管失職! 我們強烈呼籲: 國家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等相關部門應立即對鳳凰網展開調查; 依法查處其無新聞資質辦新聞、無廣告許可發廣告等違法行為; 對2016年整改無果的情況,進行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公布調查結果,回應社會關切,給公眾一個交代。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媒體不能無法無天。 鳳凰網的“法外狂奔”必須終止,不能再成為中國互聯網治理的“死角”和“盲區”。 撰稿人:輿論監督小組 2025.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