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监管:凤凰网无新闻资质却长期违规运营,需尽快终止“法外狂奔” 近年来,凤凰网及其关联企业凤凰飞扬(北京)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频频因“有偿新闻”“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引发公众质疑。令人震惊的是,凤凰网在未取得新闻资质、医疗广告许可、教育广告资质的情况下,依然通过多种违规手段获取巨额利润,并涉嫌欺骗全国各地的大量合作企业。这种现象不仅突破了法律红线,更严重侵蚀了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 凤凰网的“法外狂奔” 经相关查询,凤凰网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也未获得发布医疗广告和教育广告的相关许可。然而,多年来,该平台通过“要闻版”“商讯板块”等新闻格式的内容发布广告,变相收取高额费用。这种“有偿新闻”行为,不仅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广告法》《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也对消费者和合作企业构成了严重的欺骗。 凤凰网与关联企业的诉讼数量惊人 通过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及3200多起诉讼案件,凤凰飞扬公司则有57起诉讼正在进行中。这些案件大多与合同纠纷或广告业务相关,显示出凤凰网及其关联企业极有可能将诉讼作为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 这类企业以虚假资质和不当手段牟取利益,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或迫使合作方妥协。从全国范围内的合作企业来看,许多中小微企业因信任凤凰网的品牌,误以为其具备合法资质,最终却被卷入合同纠纷或遭受经济损失。 凤凰网的行为为何不能容忍? 1. 违反法律红线 根据《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广告必须具有可识别性,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广告。凤凰网长期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 2. 损害社会诚信 凤凰网通过虚假宣传和无资质运营,欺骗合作企业和消费者,破坏了行业信用体系,引发大量商业纠纷。 3. 扩大社会隐患 高诉讼频率和违规行为表明,凤凰网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模式已成为市场秩序的严重威胁,如果不加以纠正,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呼吁监管部门立即行动 彻底查处凤凰网及其关联企业 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应介入调查凤凰网的经营资质和广告发布行为,依法取缔其“有偿新闻”“虚假广告”等违规业务,追究其相关责任。 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针对各地受害企业的实际情况,监管部门应敦促法院重新审理案件,纠正不当判决,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权利。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推动互联网平台行业自律,加强对广告发布资质的审查,杜绝“新闻”“广告”边界模糊现象,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结语 凤凰网长期无视法律法规,通过“卖新闻”“发黑广告”牟取暴利,其行为已经突破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这样的“法外狂奔”不仅侵害了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诚信与公正。希望有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依法查处凤凰网及其关联企业,终结其违规经营模式,为中国互联网治理画上一个清晰的“红线”,杜绝类似行为成为行业的“死角”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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