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粒面小羊皮,泛着奶油般的哑光,穿上它,瞬间从琐碎的家务和温吞的职场中抽离,变成那个走路带风、冷酷又飒爽的独立女性。价格不菲;我咬咬牙买下。然后,这件皮夹克开始了对我的掌控。 娇贵的皮料怕雨、怕汗、还怕指甲印。出门前看天气预报:降水概率超过30%?脱下。紫外线太强怕晒掉色?换掉。挑了个多云转晴、气温18℃的完美日子穿出去,落座时先观察椅背是否有木刺,吃饭时在胸前围三层餐巾纸。我不是那个随性的人,我是这件皮毛的保镖。 它开始控制我的体型。皮夹克的美感在于那份“将将好”的紧致。拉链拉上一半,腰线刚好掐住,那是巅峰状态。但凡火锅吃勤了点,或者饭后多塞了一块巧克力,拉链划过腰间的那声轻响就成了审判。为了配得上这件夹克,我甚至深夜踏上了跑步机。不是我想瘦,是夹克有要求。 皮夹克对内搭也挑剔。穿白T太普通,穿连帽衫太臃肿,穿真丝衬衫又怕勾丝。为了这件夹克,我配了三条不同剪裁的牛仔裤和两双高度精确的短靴。出门前试衣间像战场,折腾一小时,最后穿上它,镜子里那个“冷酷女性”的眼神里全是疲惫。 它的控制力在换季时达到顶峰。叠了怕出褶。暴晒会发硬。买了专门的防尘袋。雨季,我神经质地打开衣柜,摸摸它有无变化。霉斑会比我眼角的细纹更让我心惊。 某天我在网上刷到一条评论:“这种重磅皮衣,随便穿、随便扔就好。穿出那股子磨损的旧劲儿。” 我凝望衣柜里那个被我供奉得一尘不染的“祖宗”。明天有雨。我是否该穿着它去菜市场挤一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