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德賽》裡最偉大的英雄當然是奧德修斯。他征戰特洛伊,又在海上漂流二十年,歷經獨眼巨人、女巫、海妖和無數風暴,終於回到故鄉伊薩卡。人們記住的,總是他的機智、勇敢,以及那段漫長而傳奇的歸鄉之路。可很多人不知道,在這部關於英雄的史詩里,還有一隻年老的狗。 它叫阿爾戈斯(Argos)。 
二十年前,奧德修斯親手把它訓練成一隻優秀的獵犬。主人離開後,一切都變了。人們以為奧德修斯已經死去,王宮日漸衰敗,這隻曾經馳騁山林的獵犬,也漸漸被人遺忘。它被丟在宮殿門外的糞堆旁,年老體衰,渾身爬滿寄生蟲,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二十年,對於一個人來說,只是生命中的一段歲月;可對於一隻狗來說,卻幾乎就是它的一生。 終於,奧德修斯回來了。 為了查明家中的情況,他只能偽裝成一個衣衫襤褸的乞丐。沒有人認出他——僕人沒有,求婚者沒有,甚至連妻子佩涅洛佩和兒子忒勒馬科斯也沒有。只有阿爾戈斯。 它已經不能奔跑,不能撲進主人的懷裡,只是輕輕豎起耳朵,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搖了搖尾巴,喉嚨里發出兩聲微弱的嗚咽。它認出了主人。奧德修斯也認出了它。可他不能停下腳步,更不能上前擁抱。他只能悄悄拭去眼角的淚水,繼續扮演那個陌生的乞丐。等到主人從自己身邊走過,阿爾戈斯慢慢閉上了眼睛。 它終於等到了。確認主人真的回來了,它也終於可以放心離開。 這一幕在《奧德賽》原文中不過短短幾十行,卻被無數讀者認為是整部史詩最令人心碎的一段。 沒有戰爭,沒有神跡,沒有英雄揮劍的壯舉。 只有一隻狗,朝着思念了二十年的主人,輕輕搖了最後一次尾巴。 後來,諾蘭談到自己決定拍攝《奧德賽》時說,真正打動他的,正是阿爾戈斯的故事。他甚至笑着說,這是一個狗狗故事。為了拍這部電影,他還養了一隻狗。 我想,他大概是從阿爾戈斯身上,看見了這部史詩最柔軟的地方。動物不會理解戰爭,不懂榮譽,也不知道命運和史詩意味着什麼。它們不知道主人為什麼離開,也不知道一年、十年和二十年究竟有多長。它們只是每天待在原來的地方,望着熟悉的方向,一天又一天地等待。 人把這種品質稱作忠誠。可對它們來說,那也許只是愛最自然的樣子。 人與人的關係,總會摻雜利益、誤解、立場和時間。歲月會改變容貌,也會改變信念;很多承諾會在現實面前鬆動,很多感情會隨着距離一點點褪色。 可動物不同。它們記住的,不是你的身份,而是你的氣味;不是你的財富,而是你回家的腳步;不是你的成就,而是那雙曾經撫摸過它的手。你失意,它不會嫌棄你;你貧窮,它不會離開你。 你離開一天,它等一天;你離開一年,它依舊會在門口張望;如果生命允許,它甚至願意像阿爾戈斯一樣,用自己的一生,等待一個歸來的身影。 養過狗的人,大概都會明白這種感覺。我們總覺得,是自己在照顧它們。可很多時候,其實是它們在默默治癒我們。 我家的咚咚也是這樣。以前,我的車剛拐進家門口那條路,它就已經知道我回來了。明明隔着圍牆,隔着院子,它還是能分辨出我的車聲。等我停好車,打開門,它早已經守在那裡,一邊拼命搖着尾巴,一邊迫不及待地撲到我的懷裡,好像我們已經分別了很久。那不過是一天裡最普通的一次回家。可對它來說,卻是一天中最值得期待的時刻。 後來,咚咚走了。直到今天,每次開到那條路,我還是會下意識地看向門口。有時候,腦子裡會閃過一個念頭——它是不是又在那裡等我。 動物給予人的,是一種近乎絕對的接納。而這種愛,也總讓人覺得虧欠。因為它們的一生,太短了。對於人來說,二十年只是漫長人生中的一段旅程;可對於一隻狗來說,卻是從幼年到衰老的全部時光。它們用短短十幾年,把一輩子的信任、依戀和快樂,毫無保留地交給一個人。 我們常說,是狗陪伴了主人。可換個角度看,是主人,占據了狗的一生。阿爾戈斯沒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也沒有第二個主人。它甚至沒有學會遺忘。它只是一直記得那個年輕時牽着自己奔跑的人。一直記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所以,《奧德賽》跨越三千年,依然能夠打動今天的我們。它講述的不只是一個英雄如何回家,更讓我們看到,一個最弱小的生命,是怎樣用自己的一生,守護一份承諾。 英雄完成了史詩。而一隻狗,讓史詩有了靈魂。 三千年過去,人們或許已經忘記了《奧德賽》裡的許多人物和戰爭。可幾乎每一個讀到這個故事的人,都會記住那隻躺在門外的老狗。它什麼都沒有做。它只是等了主人二十年。然後,在終於見到他的那一刻,輕輕地,搖了搖尾巴。
在狗的世界裡,你就是他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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