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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個案例, 兩戶隔鄰而居,相安無事.某一天,這家的男主人,把他的車停在門前的馬路邊,車頭稍越過了兩家中間的籬笆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
警察得到了另一家人的報告,說鄰居的車擋住了他的車進出.於是三個警察出動到了現場,實際測量.從照片上上看,根本不是阻擋的問題.那麼解決方案呢?
警察叫來了這家主人,其實他也在警察局工作,他被勸說稍微挪一挪車的位置.可是這位仁兄宣稱,自己喝了酒,不能開車,即使幾步也會被蒙上酒後開車的罪名.勸說無效,惱羞成怒的幾個警察,居然拿出手銬拘留了他,當着鄰居的面
好戲還在後頭,
車依然在那裡沒動,人被關了12個小時,放回來了. 然後他找了律師,把當地警察局給告上法庭,要求銬他的警察道歉,警察局賠償精神損失.
一年以後,他贏了官司,得到了5000英鎊的賠償.
管窺見豹,西方所謂的人權,中國要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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