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年代中期,內蒙古發現大量的礦藏以後,由於採油、開礦,修路等大規模經濟活動使內蒙古草原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惡化,昔日美麗富饒的風吹草地見牛羊的內蒙古大草原,如今已經變成千瘡百孔,塵土飛揚。誰之錯,誰又該負責?世代生活的這篇草原上放牧為生的蒙古族牧民眼見自己的美麗家園被破壞,被掠奪,他們有沒有理由表達自己的憤怒和不滿?2002年至2009年,內蒙古經濟增長速度連續8年保持全國第一,2010年經濟總量跨過萬億元門檻位,躋身“GDP萬億俱樂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7000餘美元,更排在全國的前列。這樣一個經濟成長較快,生活又比較富足的地區,當局的很多高官都對這次事件表現的很突兀和不解,在民族問題方面一向比較平靜,不像西藏、新疆那樣民族矛盾尖銳的內蒙古,為什麼這一次的衝突會如此嚴重,而且遍及各階層呢? 無論是生育,還是教育,無論是法律還是經濟,政府對少數民族政策的傾斜力度不所謂不大,那為什麼少數民族總是首先表達不滿,用暴力抗拒呢?應該說少數民族對政府的容忍度和底線應大大低於一般漢族對政府的容忍底線。這一點,我們無論從新疆,西藏,還是蒙古族的率先抗議聲中都可以得到證實。那是因為,首先,從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分內外之分,有里外之別。漢族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大民族,在漢族內部來說,常以家族和血緣關係來區分內外和主次關係。對待同一件事對內對外我們很大程度上都會區別處理,對內無論發生何事我們的容忍度一般都是比較高的,而對外卻相對較低,那是因為中華民族是一個有上千年歷史的古老民族,而在這上千年裡,人與人之間充滿了各種鬥爭,中華文化和歷史讓中國人變成了一個多疑的民族,彼此之間充滿了不信任,而只有血緣和家族關係才似乎成為比較可靠的同盟關係。同理,對人口占少數的民族來說,漢族就是外,是個異族統治者,無論我們如何對他們表達善意,他們都不會放棄戒心,因為無論外族的領導人多麼英明和睿智,歸根結底只會為外族的利益服務,因為他會萬事從自己本民族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問題。其次,歷史上少數民族經歷過無數的劫難,而且常常有面臨滅種亡族的危險。這更使他們的民族危機意識大大高於漢族,由於人口占少數,所以整個民族就變成了一個命運共同體。每每遇到危機,他們就會抱團,團結起來,共同發聲,這種民族危機感常常會驅使他們以暴力激烈手段對待各種問題。 從表面上來看,此次的抗議行動是因為官商勾結,破壞草原的環境而引發的蒙古族裔的抗議。其實從另一方面它更折射出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中國整個社會價值體系的崩潰。不顧環境污染,不管子孫後代,對自然進行掠奪式開發開採,哪管自己死後洪水滔天。商人唯利,而官員唯GDP,沒有人關心長遠,沒有人在意將來會如何,中國社會價值體系的缺失是中國社會矛盾重重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何為社會價值,換句話說就是一個人衡量在社會成功的標準,當5到槓的13歲的武漢少年黃藝博從小立志當大官的時候,當社會上絕大多數人都以當官或發財作為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標誌的時候,那麼就是說明這個社會的價值體系已經完全的被扭曲。另一方面也間接的說明中國社會的公平正義已經被嚴重的扭曲,當道德無法約束人們的行動時,那麼只有法律才能夠公正的對社會價值進行約束和衡量。中國只有進行司法體制的改革,從根本上解決黨大於法的問題,讓司法獨立出來,來對社會價值進行公正客觀的裁判,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許多社會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