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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无耻的违法征地案件 2010-10-20 22:35:13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秀屿村位于湄洲湾北岸,处在秀屿港区2公里范围内。全村共有330多户人家、1500多人口。
    2009年9月,秀屿区搬迁工作组以2008年就已动工的中海油LNG两个罐体的安全距离为由,开始强制搬迁整个秀屿村。他们公然伪造征地报批材料、骗取省政府征地批文!对尚未同意搬迁的村民,大肆采取非法抓捕、胁迫停职等诛连式拆迁手法;违反国务院禁令,强行停水断电;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十几年、二十几年房屋建筑,甚至连有产权证的也强行拆除。2010年9月2日,他们强行拦截并关押准备参加国土听证会的数位村民代表,最长的达到三周以上! 


    一、伪造征地审批必备材料,骗取征地批文。
    2010年9月2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国土资源局召开的听证会,秀屿区国土分局在质证阶段出示的征地告知书、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征地告知书回执函、征地红线图、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情况全部涉嫌明显造假。
   (一)《征地告知》涉嫌伪造,证据确凿。
    该《征地告知》上的公布日期为2010年3月14日,告知内容中规定了申请听证期间为5天,而省政府征地批文(闽政地[2010]155号)的批准日期却是在3月17日。由于3月14日为星期日,因此,听证期间届满之日应为3月19日(星期五),3月20日、21日正好是周未公休日。依此推断,即使秀屿村委会和秀屿村民都放弃听证,征地批文的批准日期最快也只能是在3月22日。事实上,该告知秀屿村全体村民从未见过。
   (二)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征地告知书的《回执函》及存根等三分文件伪造痕迹极其明显。
    1、伪造村委会主任签名。
       听证会后,秀屿村村委会主任游元英一再声明,从未见过该三份文件,也未在文件上签名。而比照村委会主任游元英本人的签名真迹,与《确认书》上的确认签名在字体、运笔特征、笔画结构等方面与其本人的真实签名明显不同,且三份文件的签字日期都是3月14日(星期日),非工作日。而《回执函》则只有村委会公章,无村委会主任签名。
    2、擅自加盖村委会公章。
       秀屿村村委会公章自今年春节前(2010年2月13日前)就被镇政府拿去保管,直到2010年5月19日才返回到村主任手中。即在2010年2月13日至2010年5月19日的三个个月期间,秀屿村村委会公章不在村委会主任游元英手里,显然三份文件上的秀屿村村委会公章是私自加盖的。
    3、蓄意编造《回执函》内容。
      《回执函》第二条写明“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各当事人,无异议,放弃听证”。这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事实上,自2009年9月搬迁指挥部驻村以来,全村村民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反对意见强烈,2009年10月经村民代表讨论后,即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就“征地手续问题”、“宅基地问题”、“失地失海社会保障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不同意见,还以老人会、村委会的名义多次书面向政府反映有关补偿安置方案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反对意见。尽管在野蛮、非法拆迁的威逼、欺骗下,部份村民被迫签定了搬迁协议,但时至今日,全村仍有约40%人口、120多户农户因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合理、社保不落实而拒绝签定搬迁协议,怎么可能会对上述问题“无异议”。
    (三)、征地红线图、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文件涉嫌造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征地红线图所划定区域为秀屿村330多户村民的居民点,共有村民房屋等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目前已被拆毁六成),但秀屿区国土分局出示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文件却写明征迁范围内“无地上物”,征地红线图上也显示无民居。这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政府公开发布的信息都承认秀屿村“需拆迁民房296座,其中主房建筑面积95000平方米,附属房建筑面积5118平方米”,实际上数目更高。

二、征地审批和补偿安置均违反法定程序。
   (一)、征地审批前没有入户调查、没有进行征地告知和听证。
    秀屿村征地过程中根本没有进行过征地告知和入户调查。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9月2日听证会上出示了明显涉嫌伪造的“征地告知”和“确认书”,在该伪造的“确认书”上,仅有涉嫌假冒村委主任游元英的签名,没有秀屿村300多户农户的确认材料。
   (二)、补偿安置方案违背“先听证,后审批”的法定程序。
    本次搬迁的《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工业储备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于2010年5月6日莆田市批准前没有征询村民意见,也没有按《国土资源程序规定》举行听证。直到2010年9月2日才举行听证,违反了先听证后审批的法定程序。   

三、未先制定社会保障办法,就已骗得征地批文。
    秀屿村1994年划为城市规划区,失地农民纳入城镇保障体系是国家规定。在9月2日的听证会上,秀屿区国土分局所出示的报批材料中根本没有有关社会保障的办法或其它文件,而且对村民所关心的社会保障也拒绝进行说明;在《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工业储备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也根本未对秀屿村民的社会保障办法做出明文规定。也未见到其它保障办法出台。没有制定征地必需的社会保障办法,究竟如何骗取的征地批文。

四、省市两级批文总面积相差30多亩
    莆田市征地批文(2009年9月9日)总面积223.6亩,2010年3月17日福建省批文征地面积188.9亩。

五、拆迁手段野蛮
    为了达到强制拆迁目的,拆迁办采取了严重违法违规的恶劣手段。
   (一)、停电停水
    目前为止已有30多户村民家被停水、停电半个月至三个多月不等。一些村民迫于无奈,自己购置抽水设备从自家水井汲水,搬迁小组的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又派人破坏抽水设备,锯断井里的水管,甚至运来垃圾和粪便投放在村民的饮水井里。当年日本鬼子都没有这么坏!
  (二)非法关押
    2010年9月1日,被停水、停电的村民40多人到莆田市政府信访,不料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还被随后赶来的秀屿镇干部以“越级上访”为由强行押回镇里,最长的被关押一个月。
  (三)、拦截、关押参加听证会村民代表和旁听村民。
    9月2日早上7点多,秀屿村参加听证会的村民代表游凤桂等多位村民坐车前住区国土局参加听证会,刚刚坐上秀屿村个体运输户游某某的载客车,搬迁小组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威助车主游某某“不得载运参加听证会的村民,否则后果自负”。游凤桂等只好另坐公共汽车去,没想到秀屿镇干部立即派出两车小车尾随该辆公共汽车,行驶到镇政府附近时又派出一辆小车堵截,强行将参加听证会的几名村民押到镇政府拘禁。如果不是其他参加听证会村民代表和旁听村民所乘车辆走的是另一条废弃道路,村民们根本就到达不了听证会现场。在到场其它听证会代表和村民的强烈抗议下,秀屿镇政府才于10时左右释放了部份村民,但直到听证会结束,村民代表游凤桂等多人仍被非法拘禁在秀屿镇政府,最终没能到达听证会现场。
   (四)名目繁多的株连式拆迁
     1、搬迁小组迫使区教育局长出面,凡家中有教师的,一律要求她们回家做亲人思想工作同意丈量,不同意就以“停薪停职、异地调动到贫困落后地区”相威胁。
    2、村民陈秀宝、吴素蓉等几户因不同意拆迁,被镇计生办关押7-10天,直到同意丈量、评估后才放回家…..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全村先后有数十位老人、妇女被抓到计生办关押,少则四五天,多则半个月。
    3、刘国仁、陈玉祥等至少十几户补偿款被欠多年,有的已经多次多年上访至今仍然不到位;LNG初建时在海底炸炮,全村很多民房遭受重创,当初协商赔偿并规划异地安置,后来,政府却把该地卖出,留下了一纸“空文”。现在,连这张张“空文”也遭到搬迁小组的单方撕毁,搬迁小组成员公开威胁:不同意丈量的,以前的赔偿便统统没了。村民被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搬迁小组威胁,若不同意搬迁,不同意现在丈量,今后不再支付、欠款全部勾销。

六、活活逼死村民代表
    陈玉新又名陈亚荣,是公认的善良纯朴、忠厚老实、德高望重的老人,连续多届被选为秀屿村村民代表。对秀屿村拆迁一事,一向开明理智对待,从无过激行为。陈玉新今年已65岁,身体健康状况一般,身患慢性心脏病,受不得强烈刺激。
    2010年3月下旬以来,搬迁小组个别干部不断对其恐吓、骚扰,威逼其同意丈量。3月23日,镇计生办以办培训学习班为由将陈玉新侄媳吴某强行拖走,并非法拘禁10天,使老人受到惊吓,多日茶饭不思。随后又故意将高音喇叭架设在离陈玉新卧室仅5-6米距离的电线杆上,平均每天不间断广播10来个小时。在高达100多分贝的噪音下,备受折磨的老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4月2日拆迁办下达书面通知单,限其三日之内强制拆其自家院内盖起的鸡笼。连续受此高压,老人精神恍惚几近崩溃,逢人就拿出通知单说:你看,他们要强拆我的房了,怎么办呀?!乡亲们出于同情,打电话给拆迁办干部,建议降低广播音量,防止发生意外,但有关干部置之不理,甚至说对这样的“刁民”不用客气!
    4月5日,正是强制拆房期限最后一天,老人更是一粒米也吃不下,精神极度紧张,身心万分憔悴。这一天,在被连续恐吓逼迫下,在忍受了近半月高分贝噪音的干扰后,身心极度疲惫的陈玉新老人再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惊恐了,中午2点左右不幸去世。

七、随意划定身份
    秀屿村整体搬迁拟定村民将要入住的是莆头和四新两个安置区,都是高层或小高层,这就意味着村民将丧失农民最起码的“一户一宅”基本权利。村民向搬迁领导小组问及此事,回答是:秀屿村是城市规划控制区,所以没有宅基地,宅基地安置也有实际困难,无法实现。村民又问:既然是城市规划区,那我们的房屋补偿为什么还按农村标准来办?为什么没有享受市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医保?为什么不纳入城镇就业制度?还有户口、子女上学、社保等等其它问题如何处理?此时领导小组又说:你们是农民。
    国家明确规定“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按农业生产安置”。 “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要“优先进行农业安置”的规定,规定征地时应“优先采取农业安置方式,使农民拥有一定面积的耕作土地,维持基本的生产条件和收入来源”。 “要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再次强调“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为什么剥夺村民宅基地的时候,他们是“市民”;为什么享受那些综合保障时,他们又变为农民了?

八、补偿安置开空头支票
    此次整体搬迁拟定村民将要入住的是莆头和四新两个安置区,但一年多过去了,安置房所在的莆头和四新地块至今基本仍是一片荒草,莆头安置区的甚至连地基都没开始打,安置房竣工之日遥遥无期。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工业储备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行“差价互补”,征迁补偿款在安置房款结算时才按“互补”付清,试问村民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这明显违反了“ 征地补偿费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到位”的规定。

九、房屋补偿严重脱离现实
    按照现在的政府单方面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补偿每平米最高才600元,拆旧计算后大部份房屋仅每平米300-500元左右,与秀屿村周边房屋价格近2000元每平米的差距巨大。以每户4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村民获得等面积的毛坯安置房时,需支付差价4万-12万,加上装修费24万(按最低每平米装修费600元计算),每户总共要付出24万-40万,以大部份的村民的收入能力,根本就承担不起。简直是把农民往火坑里推,却口口声声鼓吹这是造福工程!
    实际补偿方案中无视村民房屋周围的空白基地、埕地等属于村民法定宅基地一部份的法律事实,将其当作杂地处理,补偿几乎为零,使已签定协议的村民的宅基地面积不仅大大缩水,且每平米仅37-72元,这与当前秀屿村周边宅基地每亩40万-80万的差距是何等的巨大。

十、无证强拆
    秀屿村属于城镇规划区,拆迁房屋当然应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到如今,秀屿村已被拆了一半多,但他们连拆迁许可证的影子都没有看到。政府虽然和部分村民签定了拆迁协议,但征迁工作小组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时,就开展违法拆迁。
    时至今日,已发展到以拆违为名,把那些暂不同意拆迁的人家如游元春家盖了20多年的房子也拆了,还有刘文水、陈雄、陈国富等多户盖了10多年的房子也拆了,甚至把陈万龙有产权证的房子也拆了!
    在拆除游元春家时,当地派出所有人当场明确指出,那是老房子,可是副镇长王佳金却说:“拆!”就是这个王副镇长,曾经嚣张扬言:“北京的子弹打到秀屿,我两只手指头就能夹住!”

自1979年开始秀屿港口建设以来,全村集体土地已被低价或无偿征用了近三分之二,全村先后为秀屿盐运站、莆田拆船厂、中央直属粮库、中海油等建设项目付出了重大牺牲。为了未来,大家无怨无悔,即使有些补偿已经快20年了仍未到位(村民陈玉祥家),村民依然忍辱负重,只有港口发展了,全村才能更好地发展。然而,令村民万万想不到的是,多年来的默默付出,不仅无法分享港口建设的成果,等到的却是家园痛失!换来的却是无情掠夺!

以上是一年多以来,在秀屿村众目睽睽之下发生在身边的征地违法事实。我们强烈请求纪委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调查:
    一、依法纠正秀屿村征迁中存在程序不合法的问题,并依法撤销不合法的征地手续。
    二、彻查秀屿村征迁中存在暴力违法行为、渎职、失职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法纪责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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