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马志杰的博客  
稻草计划启动,稻草小组组长马志杰。砸烂共贪党选举新中华,消灭抢劫帮法制佑华夏!  
网络日志正文
共匪黑榜-----永州匪警蒋建湘、邹富林、秦爱群、杨军祥、魏晓辉、蒋皓月等人 2012-08-08 17:32:16


  被中国共产党武装胁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堕落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黑社会,这是包括“中南海9头鸟”、“政治局25匹狼”在内的共贪党抢劫集团“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中国十多亿劳苦大众受到共贪党抢劫集团的剥削压迫、掠夺抢劫、欺凌虐杀罄竹难书,我们刨根问底翻遍5000年地球历史亦难找到比他们更卑鄙无耻的畜生。湖南永州唐慧被永州匪警劳动教养了!!!!居然是因为“闹访”: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被劫持强奸3个月100多次,共匪永州警方官匪勾结徇私枉法、包庇犯罪。伟大母亲唐慧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勇敢行为竟然又成为共匪欺负“弱势群体”的“证据”。共匪强盗们看看你们能疯狂几天,我们这些“黑五类”就是你们的掘墓人,我们一定为千千万万个被你们残害的小“乐乐”讨还血债。以下匪警必须受到审判: 1、蒋建湘 :永州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 2、邹富林 零陵区公安分局 局长3、秦爱群 永州公安局匪警 4、 杨军祥 零陵区公安分局匪警  5、 魏晓辉  永州市公安局匪警 6、 蒋皓月  永州市公安局匪警。 
  
  永州匪警犯罪事实:“案发时,永州市公安局拒不解救被劫持的受害人“乐乐”。 在此期间被告人遭上百人强奸、轮奸。” 、“立案后,公安机关并不积极侦破本案,被害人家属根据线索,被迫自行在柳情缘休闲屋外潜伏10余天,确认“乐乐”被劫持在里面。2006年12月30日下午,申请人唐慧向杨军祥报告并要求其出警,其来到柳情缘休闲屋后,进去发现被害人“乐乐”后,居然拒不解救,扬长而去。”、“2006年12月30日下午,申请人唐慧向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乐乐”被强迫卖淫、强奸案,但派出所拒绝立案,也不进行基本调查,直到申请人唐慧到湖南省公安厅进行控告后,转永州市公安局长刘建宽亲自批示,2007年元月5日才得以立案。直至元月24日立案后19天内,永州市公安局没有采取任何侦查措施,故意错失最佳破案时机,导致在此期间犯罪分子毁灭证据、串供、解散卖淫女、逃跑,达到逃避刑罚的目的。”、“案发后,家长获悉“乐乐”被迫卖淫,均是送至国土宾馆、零陵宾馆、美伦宾馆,均属永州市高档酒店,上述地点均有摄像资料和住房登记,申请人当时即恳请侦查,侦查人员拒不调查,导致上百名强奸“乐乐”的犯罪分子未被追究。”、“被告人秦星被抓后,魏晓辉身为公安干警帮助秦星与犯罪嫌疑人陈刚进行串供。”、“8月4日,受害幼女母亲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律师 在个人微博爆料,称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今日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做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永州市劳教委2012年8月2日作出的永市劳决字[2012]第8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蒋皓月:说了就是说了,我会怕吗?中国是法制国家,那女人就是刁民,根据法律把那女人关十年一点也不为过!一群网络暴民,还人肉我,我就是永州市公安局的,我会怕吗?有种过来呀,揍死你!”。
  
   网络评论: “申请人作为诉讼参与人,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公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何罪之有? 案件审判历经4年多,期间,唐娟为了给女儿讨个说法,四处上访喊冤,却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名义送进劳教所1年6个月。”、“8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帖,解释唐慧被劳教是因为多次在公安、法院、人大等地点“哭闹”、“跪地喊冤”、“连续滞留”、“撞墙相威胁”,“严重扰乱了单位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然而,此帖受到网民几乎一边倒的质疑,批评这个做法击穿了东方“政治伦理的底线””、“这次永州公安当局没有任何公开过程,从家里带走乐乐母亲唐慧,直接实行劳教,是对公民权利的挑衅,是对舆论的公开对抗,是知法犯法的犯罪行为,是对宪法的侮辱。”、“一个充满戾气的社会! 当社会不公;黑暗无边;人民已经极度绝望的时候;靠严刑峻法已经没有震慑力了。  中国社会一旦动乱那将是一场可怕的发泄式的杀戮;  到那个时候;高官们已经移民国外了;但是那些助纣为虐的基层官员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我奉劝基层官员们;你们也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你们和我们一样吃着有毒食品;呼吸着污染的空气;  但我们会得到上帝的怜悯;你们肯定会受审判;下地狱” 、“ 在11岁的女儿被人强奸、被逼卖淫之后,湖南永州母亲唐慧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史称“最牛劳教”。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你怎能这样对待你的人民?”。
 

   稻草小组建议:1、网友尽一切可能、用各种方式声援、帮助唐慧一家,逼迫共匪立即无条件释放唐慧,强迫共匪丢卒保车惩罚主要匪徒。2、民主建国后彻底清查永州匪警所有参与官匪勾结、迫害“乐乐”一家的匪警,公开审判定罪。3、干净彻底追查永州警察中主要共匪盗窃抢劫永州人民财产的罪恶,所有本人及家属非法财产没收充公。 4、强迫共匪用匪警的赃款赔偿“乐乐”一家。

  
                                           稻草小组马志杰
浏览(767) (0)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马志杰
注册日期: 2011-10-23
访问总量: 280,284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幸福旅行社"报案材料
最新发布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执行中国共产党死刑,不能指望“
· 流亡泰国的反共人士马志杰,为抗
· 抗议难民署谋杀第78天,给王希哲
· 流亡泰国的反共人士马志杰抗议难
分类目录
【华夏英雄榜】
· 华夏英雄-------侠女石燕飞
· 华夏英雄-----皇城刀侠杨佳
· 华夏英雄-------真相勇士钟鼎邦
· 华夏英雄-------上海天主教马达
· 华夏英雄-----抗暴勇士夏俊峰
· 夏英雄-----真男人、好丈夫;
· 华夏英雄-----“东海岛的英雄”朱
· 华夏英雄-----德江女英雄“张妈妈
· 华夏英雄-----六四李玉君
【共匪黑榜】
· 共匪黑榜-----狗肺屠夫周强
· 共匪黑榜----邓家犬胡锦涛
· 共匪黑榜-----盘锦匪警张研
· 共匪黑榜-----六四匪徒郝柏栋
· 共匪黑榜-----永州匪警蒋建湘、
· 共匪黑榜-----邓小平匪帮卫士安
· 共匪黑榜------六四匪徒于承海、
· 共匪黑榜----匪警局长傅政华
· 反正红榜----启东“微笑警察”们
· 共匪黑榜------什邡匪警“刘波”
【反正红榜】
· 反正红榜----抗命将军张明春、何
· 反正红榜------六四打跑共匪直升
· 反正红榜----上交大雷闯
· 反正红榜---薛飞!杜宪!
· 反正红榜-----邵曳戎
· 徐勤先
【六四回忆】
· 共匪黑榜-----狗肺屠夫周强
· 8964:血色烙印(三、恶斗共党流
· 8964:血色烙印(三、恶斗共党流
· 8964∶血色烙印(三、&#24694
· 8964:血色烙印!(一、天安&
· 人民不会忘记∶反抗共贪党抢劫英
【往日文集】
· 判“上访户99%有精神病”,是 逼
· 稻草小组宣言(往日文集)
· 我想买下出轨火车废铁,谁能帮忙
· 我的大爷 !不要逼我们做杨 佳
· 我疯了,居然报警!(往日文集)
· 我的选择-------品牌(往日文集
· 共产党大庆,我为何血泪满面! (
· 半个商人:我不去朝鲜,别扣“毛
· 辱骂毛主席,谁最愚蠢 !
· 辱骂毛主席,谁最愚蠢 ! (2010
【时事评论】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执行中国共产党死刑,不能指望“
· 流亡泰国的反共人士马志杰,为抗
· 抗议难民署谋杀第78天,给王希哲
· 流亡泰国的反共人士马志杰抗议难
· 抗议联合国谋杀107天:流亡天涯海
· 马志杰抗议曼谷联合国难民署勾结
· 幸福旅行社报案材料
【稻草计划】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马志杰8月17日 星期一上午继续去
· 执行中国共产党死刑,不能指望“
· 流亡泰国的反共人士马志杰,为抗
· 抗议难民署谋杀第78天,给王希哲
· 流亡泰国的反共人士马志杰抗议难
· 抗议联合国谋杀107天:流亡天涯海
· 马志杰抗议曼谷联合国难民署勾结
· 幸福旅行社报案材料
存档目录
2015-02-03 - 2015-02-07
2015-01-01 - 2015-01-21
2014-12-01 - 2014-12-31
2014-11-02 - 2014-11-27
2014-10-25 - 2014-10-25
2014-09-18 - 2014-09-28
2014-08-05 - 2014-08-05
2014-07-14 - 2014-07-25
2014-06-08 - 2014-06-14
2014-04-05 - 2014-04-05
2014-03-15 - 2014-03-23
2014-02-14 - 2014-02-14
2014-01-07 - 2014-01-07
2013-11-12 - 2013-11-12
2013-09-07 - 2013-09-27
2013-08-17 - 2013-08-23
2013-07-10 - 2013-07-10
2013-06-12 - 2013-06-12
2013-05-27 - 2013-05-27
2013-04-11 - 2013-04-30
2013-03-01 - 2013-03-18
2012-11-06 - 2012-11-24
2012-10-04 - 2012-10-31
2012-09-08 - 2012-09-30
2012-08-01 - 2012-08-31
2012-07-31 - 2012-07-31
2012-06-03 - 2012-06-27
2012-05-02 - 2012-05-29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4 - 2012-03-30
2012-02-02 - 2012-02-25
2012-01-03 - 2012-01-30
2011-12-01 - 2011-12-30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23 - 2011-10-28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