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一堆從各處寄來的新刊物後,仿佛看完了一場連台大戲,留下種熱鬧和寂寞混和的感覺。為一個無固定含義的名詞爭論的文章,占去刊物篇幅不少,留給我的印象卻不深。 我沉默了兩年,這沉默顯得近於有點自棄,有點衰老。是的。古人說,“玩物喪志”,兩年來我似乎就在用某種癖好系住自己。我的癖好近於壓制性靈的碇石,鉸殘理想的剪子。需要它,我的存在才能夠貼近地面,不至於轉入虛無。我們平時見什麼作家擱筆略久時,必以為“這人筆下枯窘,因為心頭業已一無所有”。我這支筆一擱下就是兩年。我並不枯窘。泉水潛伏在地底流動,爐火悶在灰里燃燒,我不過不曾繼續使用它到那個固有工作上罷了。一個人想證明他的存在,有兩個方法:其一從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認而證明;其一從內省上由自己感覺而證明。我用的是第二種方法。我走了一條近於一般中年人生活內斂以後所走的僻路。寂寞一點,冷落一點,然而同別人一樣是“生存”。或者這種生存從別人看來叫作“落後”,那無關係。兩千年前的莊周,仿佛比當時多少人都落後一點。那些善於辯論的策士,長於殺人的將帥,人早死盡了,到如今,你和我讀《秋水》、《馬蹄》時,仿佛面前還站有那個落後的衣着敝舊,神氣落拓,面貌平常的中年人。 我不寫作,卻在思索寫作對於我們生命的意義,以及對於這個社會明天可能產生的意義。我想起三千年來許多人,想起這些人如何使用他那一隻手。有些人經過一千年或三千年,那隻手還依然有力量能揪住多數人的神經或感情,屈抑它,鬆弛它,繃緊它,完全是一隻有魔力的手。每個人都是同樣的一隻手,五個指頭,尖端綴覆個淡紅色指甲,關節處有一些微渦和小皺,背面還縈繞着一點隱伏在皮膚下的青色筋絡。然而有些人的手卻似乎特有魔力。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手變成一隻魔手?是不是只要我們願意,就可以把自己一隻手成為光榮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