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美国的医患关系 顾客至上——这是那些与人打交道的各行各业的工作准则。 日前国内的医患纠纷愈演愈烈,令人担忧。患者抱怨医生黑心,医生抱怨病人胡闹。我在美国医疗系统工作了十几年,还真没见过医院闹事的。我在医学院附属医院供职的十年里,没见过医生拿红包的,也没见过病人送礼的。 每个第一天参加工作的人,都受过这方面的教育,我想人们都明白是非,那种“丢了西瓜捡了芝麻”的事只有“脑残”的人才会做。 美国的大医院有专门的律师,他们的职责就是为医院一旦出现的医疗纠纷服务。病人如果没有十分地把握,官司是打不赢的,除非重大医疗事故,病人又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雇得起相当厉害的律师。美国的律师每一场官司的费用是非常高的,尤其是医学专业的律师。所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我原来在医院的神经外科工作,我们的病人多属于脑瘤,中风患者。脑瘤病人手术前后都会有一些类似精神病的症状。诸如神志恍惚,烦躁不安。记得有一个病人,大白天赤裸裸的离开病房往外冲,几个医护人员都拦不住。当班护士马上打电话给医院保安,几分钟时间,四五个全副武装的保安进了病房,三下五除二地把病人摁倒在走廊里,即刻拖进病房,然后把病人安置在病床上,四肢被坚硬的塑料铐束缚,医学上称Restraint 紧接着镇静剂用上,病人很快安静下来。(一般情况下不用这种方法,只用柔软的绑带在病人的意识未完全恢复之前,相应进行肢体固定,但做restrains之前,必须得有医生的医嘱和病人家属的许可) 这在国内,如果病人家属看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引起一场医患大战? 前一段时间看到一份国内的报道,有一病人从手术台上跳下来,殴打准备给他做手术的大夫们,我感到很震惊,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还有一次,一个中风病人在没经医生同意的情况下,径直走出病房,他当时中风后主要是语言障碍,身体还没明显的症状。他不愿住院接受治疗,就想尽一切办法向外跑。我们几个医务人员尽力阻止,但无济于事,我感觉当时他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欲想冲出牢笼,去获得自由的犯人。正当他站在电梯前,等待下楼的时候,医院保安出现了,他们把他像文化大革命那些被批斗的走资派坐直升飞机的那样,双臂钾在背后的送进了病房,然后,镇静药用上,病人立即失去了“外逃的”能力。目睹当时的情景,我还一时难以接受。但这是医院,如果病人不服从治疗,不遵守院规,这治病救伤的工作就不能正常进行。所以,一旦你住进了医院,就的得按规则行事。 什么是医疗规则呢?所有的医疗系统,“病人的权力”是每个医务人员必学的,它规定得很细,医务人员必须尊重病人的选择。但如果病人不接受治疗,那好,请按规定签字,这样的话,病人一旦出现病情加重或延误治疗的问题,就得由他个人负责。 还有一件事情 ,尽管已经过去多年,至今我仍记忆犹新。那天,一位病人被安排出院,病人还带有血尿,坚决不同意出院,但保险公司已经不再付医疗费用了。病人正准备闹事,医院的保安已闻讯驾到,他们站在远离病人看不见的地方。首先是“和平解决”,医生请来了医院专门负责做这方面工作的人与病人交谈,(医院称 social worker) 经过一番交涉,病人接受了医生的安排,一场即将爆发的医患大战就这样悄声无迹的消灭在萌芽之中…….保安也没再露面。胳膊拧不过大腿,在那医疗重地,谁敢胡闹!至于医生护士,大家各行其责。工作挣钱,养家糊口。 在塔卡马工作期间,有一病人出院前送给我和另一位护士各一精致的小胸针。事后,我和那位护士不约而同的把它交给了领导,由领导还给了病人。在西雅图工作期间,有一位病人圣诞节时要送给我二十美元表示感谢,我表示了谢意,但钱是不能收的。你在执行你的工作职责,工资就是你的报酬。 国内看病难,收费高,医德也有问题,所以才出现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我的一个战友日前在国内一家县级医院任医务处主任,有一段时间被医患纠纷搞得他焦头烂额,三天三夜未能合眼,最后还是靠人民币摆平。他说:“医院已经在第一季度花费了40多万人民币去处理医患纠纷,不花钱,医院的正常工作就无法进行”。 我诚恳地希望政府从管理上开刀,进行医德教育,大家在同一个环境生活,今天你坑我,明天你也有被坑的时候。患者也应该明白,医生不是神,不是什么病都可以治愈的。大家都从自我做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以诚相待,我想,各种医患纠纷都会随之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