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访俄的底气十足和底气不足》2013-03-23 23:29:36阅读(1804) 评论(28) (转载)作者:星北斗 俄罗斯(前身苏联)从1907年十月革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习的父辈们追随的榜样。从政治体制法律体制到政府官僚体制到计划经济体制,中国一直深深地保留着俄国的痕迹。50年代中俄交恶,但中国的政治体制法律体制到政府官僚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并没有大的改变。 70-80年代邓小平倡导的中国改革开放,主要是对从前苏联承袭的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 习访俄的底气十足,因为伴随习到俄国的,不仅是多才多艺华丽富贵的习的夫人,而且有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 中国现在不再是50年代,被前苏联追在屁股后面讨债,用无数车皮农产品抵债的穷国。 中国现在财大气粗,依财力,能够买断俄国的任何一个企业和一片资源。 但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 俄罗斯在前苏联解体后,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俄罗斯从1991年起依法制国。举个例子。 首先,俄罗斯宪法规定“不得剥夺俄罗斯人民的国籍”,虽然俄罗斯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允许俄罗斯一般人民大众有双重或多重国籍,但俄罗斯只承认其俄罗斯国籍。 其次,俄罗斯立法规定,政府的官员不得有双重国籍;如果要竞争政府官员职位,必须先退出外国籍; 再次,俄罗斯正在立法规定,涉及国家主权事物的主要官员,在国外不得有银行账号和房产等。但是,一般国家官员不在此列。国家主权事物的主要官员家庭中18岁以上成年子女也不在此列。 我们看到的是俄罗斯依法制国,而不是搞民粹搞文革。 我们看到的是俄罗斯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自己公民的责任,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 我们看到的是俄罗斯不承认双重国籍,在俄罗斯公民归化外国籍但不愿意退出俄罗斯国籍时,只承认自己公民的俄罗斯国籍;而不是把自己的公民出卖给他国。 习访俄的底气不足,就是与俄罗斯相比之下的中国法制制国不足。 举例。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和国籍政策。在胡温10年,中国公民的国籍政策背离中国的现有法律(包括宪法和国籍法)越来越远,至胡温执政的最后一年,形成了两大排华的基本政策并法律化: 对1978年出国谋生而加入外国籍但不愿退出中国大陆国籍者,一概剥夺他们的中国大陆国籍;并且把他们定为“外国人”,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剥夺中国籍的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30年;去年开始执行回国探亲签证必须有邀请信和财政担保的政策;“回国后即使住在自己的家里,也必须向真的外国人那样接受公安派出所的严密监视”这一条2013年7月1日生效。 对1978年出国谋生有绿卡和枫叶卡但仍然持中国大陆护照者,剥夺其在中国国内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国定居权利; 得不到侨办的批准,他们不得回中国大陆定居。这个法律条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对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的两个基本政策和即将生效的法规是违反中国法律的(包括中国宪法和中国国籍法),也违反了历届中国最高领导人承诺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权益的国际公约。 中国大陆上面的公民和国籍政策,是中国法律和法制现状的重要体现。中国大陆如此的公民和国籍政策,和俄罗斯相比,相形见绌。这就是习访问俄罗斯的底气不足。 希望习能够看到问题的严重性,督促中国有关部门以中国法律为准绳来纠正这两个错误政策,早日恢复1978年出国的中国人民被剥夺的中国国籍,恢复持绿卡或枫叶卡的中国公民的国内政治(选举)国内工作和回国定居等基本权利,使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在俄罗斯面前,在全世界人民面前,能底气十足。 201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