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要依法治國,就不會也不應該重用王滬寧。因為王滬寧不堪重用。
王滬寧是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復旦大學工農兵學員,而且是政治類。他何以能夠進入復旦大學工農兵學員班無從考察。但是,他無疑是文化大革命這場中國法制大破壞的打砸搶運動的受惠者。
文革結束後,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清理了全部的留校的文科類(包括政治系)工農兵學員;復旦大學沒有。當時爭論很大。從由王滬寧輔佐的胡溫10年的中國法制建設大倒退,已經給了當時的爭論一個歷史的結論。但代價未免太大了!
習依法治國,要續用如此背景的人,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從根本上來說,剝奪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國籍和對持綠卡者的回國定居基本權利是文革的延續,是作為中國文革期間復旦大學工農兵學員王滬寧的本能反應的政策體現。僑辦的錯誤政策和王滬寧的立場是沒有分歧的。
作為恢復高考後第一屆的北京大學經濟系本科77級畢業生吳稼祥說:王滬寧“他對西方政治學比對中國更了解。他在理念上,跟大家都沒有分歧(可能指依法治國或憲政—星北斗注)”。http://www.impactchina.com.cn/guandiankuaibao/shizheng/2013-06-27/28947.html吳稼祥拍馬吹捧顏於表言語。據那篇文章,吳稼祥曾在2000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副研究員身份赴美哈佛大學做訪問學者3年,卻在西方政治學方面自愧不如文革期間只讀幾本西方政治學書的王滬寧,不覺得是絀絀怪事?
王滬寧的被啟用,據說是因為他的學術或理論背景和他的作為國家情報高官的前妻的父親的背景。
文革期間復旦大學有學術造詣的政治學教授們不是被清理出校就是被包括工農兵學員在內的造反派打倒。所為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復旦大學工農兵學員王滬寧,沒有經過學術的系統訓練,因此並沒有學術的根底。即使王被啟用之時,王滬寧學術資歷極淺,沒有一篇稱得上純學術研究的理論文章;比王滬寧學術地位高得多的學者,在中國高校和社科研究所比比皆是。為什麼偏偏王滬寧被啟用,而不是他人被啟用?這好說明他的作為國家情報高官的原老丈人的背景起了關鍵作用。
從一個學者來說,如果說依仗老丈人起家僅僅是很不光彩的話,那麼,以加入國家情報機關,則是一種代價,即標誌着學術生涯的結束。由於搞情報和學術之間有着“天然”的衝突,所以,在學術界有成就或想在學術界有所成就的學者,對國家情報部門的招募“避而遠之”。誰加入了國家情報部門,老師們互相都“心照不宣”, 對加入情報部門的畢業生和教師是“敬而遠之”。
8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一批高校的畢業生和教師加入中國國家情報部門。這本來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情報部門也是一項每個國家很重要的工作。問題是,作為國家情報官員,還奢談學術理論?!一旦王滬寧加入國家情報諜報部門,再談論王滬寧的學者身份或學術理論是沒有任何意義了。近來一些吹捧王滬寧的文章,問題就出在這裡。
剝掉王滬寧的學術理論外衣,問題就直接了當了。
只需從王滬寧“輔佐”兩代中國領袖(江澤民朱容基和胡錦濤溫家寶)的政治或治國的軌跡, 來說明 為什麼習近平要依法治國王滬寧則不堪重用。
一個最重要的例子是對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國籍的剝奪和對持綠卡者的回國定居基本權利的剝奪。
到2003年為止,即到江澤民朱容基任期結束,對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國籍的剝奪和對持綠卡者的回國定居基本權利的剝奪,沒有系統的政策化,相反,2003年公安部規定,不再註銷出國人員戶口和公民身份證; 每年的人大和政協的會議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恢復雙重國籍的提案。
但是,胡錦濤和溫家寶2004年主政後,國務院僑辦公開反對或封殺人大和政協的恢復出國人民中國籍(俗稱恢復雙重國籍)的提案; 最後在2012年,即胡錦濤和溫家寶執政的最後一年,把對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國籍的剝奪和對持綠卡者的回國定居基本權利的剝奪 “法律化”— 寫入《出入境法》於2012年4月通過,2013年月1日生效。簡稱為僑務領域的“兩個排華反華的法規”:
對1978年出國謀生而加入外國籍但不願退出中國大陸國籍者,一概剝奪他們的中國大陸國籍;並且把他們定為“外國人”,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剝奪中國籍的這個政策已經執行了30年;去年開始執行回國探親簽證必須有邀請信和財政擔保的政策;“回國後即使住在自己的家裡,也必須向真的外國人那樣接受公安派出所的嚴密監視”這一條2013年7月1日生效。
對1978年出國謀生有綠卡和楓葉卡但仍然持中國大陸護照者,剝奪其在中國國內的的政治和工作和回國定居權利; 得不到僑辦的批准,他們不得回中國大陸定居。這個法律條款在2013年7月1日生效。
上面對1978年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兩個基本政策和即將生效的法規是違反中國法律的(包括中國憲法和中國國籍法),也違反了歷屆中國最高領導人承諾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不得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國籍”的條款和其他公民基本權益的國際公約。
這兩大錯誤政策的受害者多達500多萬,他們都是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到世界各國旅居謀生的中國大陸人民。而且,隨着中國人民的富裕,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人民加入到這個的行列,成為受害者。
溫家寶和僑辦對“兩個排華反華的法規”負主要的責任。但是這樣重要的法規,如果沒有胡錦濤或胡錦濤的“智囊”們的認可,也是會擱淺的。因此,作為胡錦濤的“智囊”首席的王滬寧當然有無可推卸的責任。
從更大的方面看,胡溫期間中國法制狀況惡化,不惜任何代價以取得所謂的“維穩”。這種維穩的思路和實踐做法和王滬寧的作為一個情報官員的“天職”是非常吻合的。
僑務領域的“兩個排華反華的法規”是王滬寧所謂“維穩”的大盤中的一部分:海外出國的中國人民無論是歸化外籍但不願退出中國籍的,還是只持外國綠卡和中國護照的,甚至像習近平女兒這樣的留學人員,都是不穩定因素,必須剝奪他們的中國籍和回國定居權利,增加他們回國的難度,回國後必須嚴密監視。
習近平的依法治國,從過程看,在某些方面可能會和胡溫王滬寧維穩有些接合部分,但依法治國思路和胡溫王滬寧“維穩”有本質的區別。
另外,王滬寧和上海幫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王滬寧是上海幫在中央最高層的“內線”。 不解決王滬寧,上海幫(韓正等)問題也得不到解決。
習要依法治國,王滬寧不堪重用。
要在依法治國下恢復1978年改革開放後出國人民的中國國籍,恢復持各國綠卡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的政治基本權利和回國定居的權利,必須撇棄王滬寧!
(201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