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这位啸马博,他的文章写得多么好啊,他多么道貌岸然、公平正义啊,但是,在蜜蜂的评论栏里和万维博客服务小组的评论栏里,有他的裸体——真面目,读者可以轻易鉴别啸马博——“民奴”假面具。 作者:啸马 留言时间:2013-04-27 11:00:22 花蜜蜂,在公共场所散布色情淫秽的东西,是触犯法律,你作为博主,你的院子是公共场所,你不但不制止,不删除,不举报,还洋洋自得地以解释来表达赞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起着传播的作用, 你这是共犯。我会向网管举报你的行为。 作者:啸马 留言时间:2013-04-27 11:03:50 不要说你是away from the keyboard 但淫秽图片贴进你院子里时! ~~~~~~~~~~~~~~~~~~~~~~~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4-27 14:56:46 啸马, 说不定是你龟儿子上的贴呢,是要跟蜜蜂抹黑,不删你有话说,删了你,你又有话说——蜜蜂爷爷不民主! 留下就是保留证据,万维博客服务小组可以查IP,说不定是驴群自己干的。 你啸个屁呀! 嘿嘿!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4-27 15:01:19 小马哥, 蜜蜂管得住自己付房屋贷款,管得住兔子、害虫来院子胡闹么? 蜜蜂问你有加拿大或者美国有法律说蜜蜂要为兔子犯罪负责?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4-27 15:06:45 万维网管,蜜蜂是不是可以要求那个“啸马”网民道歉! 他没有一句话批评上贴者,上马就嚎要蜜蜂为他人的错误买单,是不是别有用心?! ~~~~~~~~~~~~~~~ 作者:啸马 留言时间:2013-04-27 11:00:22 花蜜蜂,在公共场所散布色情淫秽的东西,是触犯法律,你作为博主,你的院子是公共场所,你不但不制止,不删除,不举报,还洋洋自得地以解释来表达赞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起着传播的作用, 你这是共犯。我会向网管举报你的行为。 作者:啸马 留言时间:2013-04-27 11:03:50 不要说你是away from the keyboard 但淫秽图片贴进你院子里时!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4-27 15:19:26 啸马,看看蜜蜂是如何回复的,你恐怕不懂中文了? ~~~~~~~~~~~~~~~~~~~~~ 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4-27 09:43:02 爱晚亭好! 你那些图片可能超出范围,服务小组要管理你了,呵呵! 这个“骑驴”是一种封建酷刑,是封建时代用来惩罚出轨女性的。现在有人作为黄色书籍插图,应该是受到限制的。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4-27 15:25:03 啸马说:“你的院子是公共场所,” 你去说给凡平听,他说他的博客是他的家。 为啥蜜蜂的院子就是公共场所,你们的院子就是你们的家?怪事?! 你们付钱了吗? 嘿嘿! 作者:华山 屏蔽该用户 留言时间:2013-04-27 16:22:00 为蜜蜂给嚣马的有理有力有节的回击鼓掌! ~~~~~~~~~~~~~~~~~~~~~~~~~~~~ 蜜蜂在这次万维捣浆糊中没有啥违反规则之行为,就是说:不关蜜蜂鸟事!只不过写了文章欢迎万维博客管理小组工作。 这个啸马龟儿子评论中没有针对蜜蜂的文章,却处心积虑极尽栽赃陷害之能事,漫天抓云找事生非。还到网管处小嘴舔屁眼告发蜜蜂“共犯”,结果网管的博客照样有相同图片,难道万维网管就不是“共犯”吗!!! 啸马这龟儿子假装没看见。呵呵,不幸诸位有目共睹。 别的不说了,蜜蜂强烈要求啸马博道歉!表现一下你内外一致的真诚,你不是挺讲道德的吗? 当口是心非的流氓还是勇于改错的君子,你看着办吧。 嘿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