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黑博客文章: 美国奥委可不是国家体委 蜜蜂的评论: 马黑博是搞经济工作的,所以,对经济收入和开支比较明确。美国奥委会确实能从社会各方面搞到许多钱,因为是为美国国家名誉,所以,也能获得大量捐款和政府部门的资助。 众所周知,在美国私人和公司的各种“捐款”都是可以免税的,广告巨额支出通通可以打入生产成本,免除税收。不清楚有多大的额度,反正这种“捐款”“广告费”也等于是经费从美国国税局转移到美国奥委会去了。 而中国从来没有过美国一样的高额税务制度,特别是私人的所得税和财产税,这是美国政府运作的经济基础。中国的私人和公司捐款体育也是近年来才开始的,举办奥运会之后才获得有“转播权益、使用权益、广告投资”这几个方面的收益。因此,参加奥运会的资金,长期组织训练运动员的资金,自然是由政府拨款,所谓“举国体制”就是这样来的。
中国的政治体制既是千年沿袭下来的结果,也是共产革命的结果。历史上中国人没有选择权,近代一百年中国人除接受殖民打击侵略之外,自己除了奋起斗争也没有其他选择权。君主立宪搞过、民主共和搞过、军阀割据搞过、合作抗战搞过、马歇尔国共建国也建议过,都没有成功。 中共专制体制统治是中国人不得不接受的结果,社会主义公有制下“举国体育体制”也是这样的必然结果。国人一直没有选择权。中国的国家体委最初由贺龙元帅担任主任,是因为中共革命是武装革命的原因,当时的体育经费是用军费开支。 因此,由“国家体委那样的政府机构,从政府预算中得到拨款,再代表政府转拨给各个体育项目,”这种方式是中国解放以来唯一获得效果的方式,并没有什么不妥。国际奥委会章程并没有排斥“举国体制”参加比赛。 现在中国的体育也在改革开放经费来源也在改变。但是,蜜蜂估计“奥运会代表队的举国体制” 长时间都不会改变。中国目前的经济状态,在民间由奥委会自己筹集资金,还不可能取代“举国体制”。 至于有人说道“奥委会贪腐”和“运动员服禁药”的问题,并不是“中国特色”。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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