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貪污受賄兩罪,僅有諸罪犯(王谷徐等人)口供,無一紙真憑實據.如果以此判罪,中共將把自己永遠地釘在恥辱柱上,其子孫將永無安寧.真正能入薄熙來罪的,是所謂"濫用職權"罪.而此罪的最主要證據是"打了王立軍一記耳光".此證據恰恰證明薄熙來心地光明,並非意圖掩蓋.王立軍所作所為,其心可誅.任何有血性人面對此人的背叛負義和設局要脅,都會有薄熙來的反應.試想,如果此事發生在許世友將軍身上,王立軍可有命在?如果無此一耳光,薄熙來反倒難脫"知情不報"之嫌.
王立軍之流人物,並非當今才有,自古`比比皆是.故從政者要謹記:若非志同道合`,其心必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