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还是在大女二岁多,小女几个月时的一上交通庭经历。
一日,在离家千米一stop sign 处,捌弯进社区。被一蹲点警察逮个正着,硬说俺没停,吃了罚单。
正好,当时不用向任何人请假,就决定上交通庭与法官争个是非。(心理总觉得不太可能,那个sign俺有时一天过几回,从没有不停之经验,停车是习惯成自然的事了,多半是那警眼花了。可当时辩,不起作用,只会更坏结果)
上庭那日,帯了二女去。警察做完阵述后,法官一本正经问俺有什么证据说明俺有停车? 俺一急道:俺二女可以为俺作证。本人每日至少一次,有时甚至多次过那,已养成良好停车惯性,不会突然不停。那法官大笑,向大女道:really? 大女笑答: Yes。法官当即道:休庭,无罪。走人。岂知大女那个阶段无论何事不是yes 就昰no。那no 还占多数。也不知那日她为何喊yes。哈,成了俺唯一一次上交通庭且以胜利告终的。(之后几次有罚单,都只是寄全款该到哪到哪了事。又要请假,又要开去法庭,前后折腾近三小时,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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