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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与“法轮功”组织 2013-11-20 23:56:38

李洪志与“法轮功”组织

  李洪志曾多次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实行松散管理”。一些“法轮功”的骨干也多次声称,我们没有组织,是人传人,心传心。

  事实并非如此。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后,在北京就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

  “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领导和管理各地“法轮功”辅导总站一切事务,审批各地“法轮功”组织的机构设置,任免主要骨干分子的职务。还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轮功”活动组织化、规范化。

  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最高头目,经常发布指令。今年3月31日,李洪志对“法轮大法研究会”起草的“关于严格清理私自流传非大法资料的通知”签署“同意,快发!”立即传到各辅导站、练功点执行。“法轮大法研究会”也以最高组织机构的名义经常向各地站、点发出通知、公告等,还设有专人,或者利用互联网、电话、传真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与各地站、点联络,传达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指令,指挥协调各地的活动。今年5月以来,李洪志虽然在国外,但国内“法轮功”练习者却不断收到他“我的一点感想”、“安定”、“位置”等被称为“经文”的指令,传达速度之快、流毒之广、影响之坏,也都与其有一个组织系统有关。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各地总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弘法”、“会功”、“庆典”、“纪念”等大规模活动,还针对各地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揭露“法轮功”的文章及有关部门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多次策划、煽动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有组织地围攻新闻出版单位和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1998年5月,“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北京总站的一些骨干煽动千余名“法轮功”修炼者围攻北京电视台。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

  由此可以看出,“法轮功”是以李洪志为首、体系严密、功能完备、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

  李洪志借“法轮功”敛财

  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但实际生活中的李洪志,却对金钱格外贪婪,靠传播“法轮功”,短短几年暴富起来。

  早期弟子多人证明,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

  “弘法”初期,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

  此后,李洪志又称“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看录像,听录音练功”,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300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并极力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有“灵气”,鼓动练习者购买。近年来,李洪志又“推出”练功服、练功垫,将原来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印成价格更加昂贵的“精装本”,向练习者兜售。还宣扬“有施才有得”,以小施获大得,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等的“捐款”。

  李洪志敛财的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目前已掌握,李洪志以其亲属的名义在北京、长春拥有数处豪宅、多辆轿车。李洪志利用“法轮功”聚敛了巨额财富,偷逃了大量税款。

  李洪志与“4-25”事件

  今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严重影响了中南海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影响。

  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接受澳洲国家广播电视局、《悉尼晨报》、法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称,“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完全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布里斯班”,极力回避他与事件的关系。4月底,李洪志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上海站记者史可雷的电话采访时,也否认其幕后操纵“法轮功”修炼者到中南海聚集,声称对此次行动全然不知。

  其实并非如此。大量铁的事实证明,“4-25”事件的前一天李洪志就在北京,25日“法轮功”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聚集时,他也根本不在从美国去澳大利亚的路上。

  4月19日,天津师范大学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撰写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天津市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因对此不满到该校聚集、静坐。至22日人数已达3000余人,严重影响了学校师生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

  就在此时,李洪志突然以商业人员的身份,持回美证(号码:001106787,中国签证号003821),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于22日下午5时35分从北京入境,24日下午1时30分又匆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在北京共停留44个小时,入境卡和出境卡均为李洪志亲笔所填。

  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4月23日,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聚集天津师范大学的事件迅速升级,人数猛增到6300多人。24日上午,在李洪志还没有离境时,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功点都纷纷接到通知,要求25日组织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集体练功”。

  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当时,李洪志正在香港,直到27日晚10时15分,才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从香港飞往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

  由此可以看出,所谓李洪志对“4-25”事件“一点也不知道”纯属谎言。

 

  李洪志曾多次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实行松散管理”。一些“法轮功”的骨干也多次声称,我们没有组织,是人传人,心传心。

  事实并非如此。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后,在北京就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

  “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领导和管理各地“法轮功”辅导总站一切事务,审批各地“法轮功”组织的机构设置,任免主要骨干分子的职务。还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法轮功”活动组织化、规范化。

  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最高头目,经常发布指令。今年3月31日,李洪志对“法轮大法研究会”起草的“关于严格清理私自流传非大法资料的通知”签署“同意,快发!”立即传到各辅导站、练功点执行。“法轮大法研究会”也以最高组织机构的名义经常向各地站、点发出通知、公告等,还设有专人,或者利用互联网、电话、传真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与各地站、点联络,传达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指令,指挥协调各地的活动。今年5月以来,李洪志虽然在国外,但国内“法轮功”练习者却不断收到他“我的一点感想”、“安定”、“位置”等被称为“经文”的指令,传达速度之快、流毒之广、影响之坏,也都与其有一个组织系统有关。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各地总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弘法”、“会功”、“庆典”、“纪念”等大规模活动,还针对各地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揭露“法轮功”的文章及有关部门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多次策划、煽动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有组织地围攻新闻出版单位和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1998年5月,“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北京总站的一些骨干煽动千余名“法轮功”修炼者围攻北京电视台。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

  由此可以看出,“法轮功”是以李洪志为首、体系严密、功能完备、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

  李洪志借“法轮功”敛财

  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但实际生活中的李洪志,却对金钱格外贪婪,靠传播“法轮功”,短短几年暴富起来。

  早期弟子多人证明,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

  “弘法”初期,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

  此后,李洪志又称“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看录像,听录音练功”,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300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并极力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有“灵气”,鼓动练习者购买。近年来,李洪志又“推出”练功服、练功垫,将原来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印成价格更加昂贵的“精装本”,向练习者兜售。还宣扬“有施才有得”,以小施获大得,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等的“捐款”。

  李洪志敛财的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目前已掌握,李洪志以其亲属的名义在北京、长春拥有数处豪宅、多辆轿车。李洪志利用“法轮功”聚敛了巨额财富,偷逃了大量税款。

  李洪志与“4-25”事件

  今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严重影响了中南海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影响。

  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接受澳洲国家广播电视局、《悉尼晨报》、法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称,“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完全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布里斯班”,极力回避他与事件的关系。4月底,李洪志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上海站记者史可雷的电话采访时,也否认其幕后操纵“法轮功”修炼者到中南海聚集,声称对此次行动全然不知。

  其实并非如此。大量铁的事实证明,“4-25”事件的前一天李洪志就在北京,25日“法轮功”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聚集时,他也根本不在从美国去澳大利亚的路上。

  4月19日,天津师范大学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撰写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天津市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因对此不满到该校聚集、静坐。至22日人数已达3000余人,严重影响了学校师生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

  就在此时,李洪志突然以商业人员的身份,持回美证(号码:001106787,中国签证号003821),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于22日下午5时35分从北京入境,24日下午1时30分又匆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在北京共停留44个小时,入境卡和出境卡均为李洪志亲笔所填。

  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4月23日,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聚集天津师范大学的事件迅速升级,人数猛增到6300多人。24日上午,在李洪志还没有离境时,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功点都纷纷接到通知,要求25日组织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集体练功”。

  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当时,李洪志正在香港,直到27日晚10时15分,才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从香港飞往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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