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须放屁入毛词,痴狗汪汪恨口迟:
皇帝新衣太好看,明君粪土香茅池。
注1:痴狗— 江青在法庭上说她是主席的一条狗,他让咬谁就咬谁。
注2:茅池-- 厕所。
注3:尾联三平对三仄以为拗救。
曹版主认为三仄脚”其实无须拗救。但也有观点认为可救可不救的,或认为必须救的。
俺觉得俺这诗还是必须救的。为啥呢?因有了不好闻之气,不能密不透风,必须开点缝透透气啊。
诗坛曹版主的看法copy如下:
“三仄脚”其实无须拗救。俺以前有一篇拙作论及:
为啥不忌“三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