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南海仲裁案這麼缺失國際法理的裁定敷上國際法標籤是在踐踏毀損國際法庭、國際法的公正、尊嚴、權威和國際法理,是在踐踏毀損國際法庭、國際法。
南海仲裁案仲裁不是菲律賓國際法主權領土參約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海洋權益及島礁所有權、仲裁國際公約參約方排除性條款的約定事項、仲裁公約參約一方缺席的約定事項,完全沒有國際法理,是違反國際法的,荒謬的。
海牙國際法庭仲裁國際歷史領土的歸屬及其界址界定是超越、缺失管轄權的擅自擴權、越權、濫權,仲裁裁定不是菲律賓國際法主權領土參約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海洋權益及島礁所有權、仲裁裁定國際公約參約方排除性條款的約定事項、仲裁裁定公約參約一方缺席的約定事項,既違反國際法仲裁程序,有缺失國際法理,可以說本身違反國際法律,是在擴權、越權、濫權。
南海仲裁案裁定的疑問是海牙國際仲裁法庭是不是國際仲裁法庭?還有沒有公正的國際法?把南海仲裁案這麼缺失國際法理的裁定敷上國際法標籤是在扇敷簽者自己的臉,是在踐踏、毀損國際法庭的公正、尊嚴、權威,是在踐踏、毀損國際法的公正、尊嚴、權威和國際法理。缺失國際法理、違反國際法的仲裁、裁定,沒有國際法理、公理要遵守!
2016年7月19日修改
|
|
|
|
|
|
|
|
 |
文章評論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