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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能夠製造出核武器?近期各核題材的新聞報道比較多,看見日本幾天幾個月可製造出核武器、十年內能實現核武器的報道,作簡短自認有必要的議論。
日本要製造核武器,作為技術先進、製造技術很先進的國家,在核武器製造技術上不會有多少問題或者說不成問題,時日長短也不是關鍵,日本也明確表態不製造、不擁核,議論其中關鍵的三個問題:
核裁軍類的核武形勢狀況,十年內不能削減減少擁核國,而是新增擁核國,不久前安理會通過的禁止核試驗能不能執行?不能執行?不能持續執行?再擁核不需要核試驗就能夠實現擁有核武器?模擬核試驗有理論試驗的局限且當作實體試驗實際運用有時很危險。以此類推,那未來十年內的減少核武器、減少擁核國的類核裁軍政策、狀況可想而知是個什麼狀態。
日本的軍隊二戰後被限定“自衛隊”及其“自衛武器” (比如曾限定不能擁有航母)擁有核武器的國際法律限制問題。前期至今,未來十年內日本實現擁有核武器有沒有國際法律限制?沒有國際法律限制?實際上,國際法律的限制或制約,是美軍在東亞、日本軍事基地核武進駐存在莫須有的國際法基礎、條件,明的也有制約日本擁核的成份,其中的奧妙美國起碼曾經很清楚、最清楚,現暫且不論。
日本狹小、島嶼的國土面積、資源擁核、戰略使用核武的戰略限制或制約問題。狹小、島嶼國土面積、資源的限制或制約決定了日本本土沒有多少國土資源條件、屏障,應對運用、特別是應對運用中俄國土大面積、陸地資源大國使用核威懾戰略,或者說日本缺少、不具備核威懾、核威脅及其戰略部署、使用的條件或充分條件,直白地說使用核威懾戰略、使用可能的爆炸力及其地震、海嘯、核輻射可能的後果日本更容易沉沒,不是嗎?
問題只是問題,希望有正解答、正答案。
2016.10.12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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