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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能用好了,很有趣,你讓它做什麼,它就替你做什麼。我們讀到杜甫、李白、陸放翁的詩,讀到《兵車行》一類的文字,使你覺得很緊張,很振奮。讀到垂釣一類的文字,使你很輕鬆,很安閒。
不但字面不同,顏色不同,連聲調也不同。雄壯的,字朗音強而較快;悲哀的,字淡音長而較緩,多念念就可明白這一點。再拿評劇來說,焦急時總是唱快板多,皇帝出場差不多老是唱慢板,從沒有人發怒,還慢吞吞地子曰,詩云。因之,我們可知道文字是有音樂性的。把握了重點,決定了情調,全由你自己調動文字,使高使低,使快使慢,我們時常又聽到說“風格”兩字,大致就是這個樣子的。
我怎麼看,我怎麼說,老是有個我,將我的情感放在文字裡面,對文字適當地運用和支配,就是有了風格,簡單地說,就是如何讓每篇文字有每篇的味道,我們讓它酸,讀者就感到它酸,我們讓它甜,讀者就感到它甜,不酸,不甜,不苦的文章,就是沒有味道,和豆腐一樣。豆腐是沒有風格的,至少我們也得有想法,使豆腐做成酸辣湯呀。大致分好了段,決定了說法,又看刺激是些什麼,用怎麼樣的情感,生出怎麼樣的效果來,再提筆談到寫。
首先,你得認識這頭段的思路,由幾個句子中,即可發現傾向。句,是段的單位,是完整的東西,好些青年一段寫上六七十句,從頭句直到一段末了,才劃上一個圈,這無法成文章。斷不成句的文章,是沒有辦法閱讀的,就永不會知道說些什麼。切記斷句,寫…句像一句。把一段想過了說些什麼,再看頭句應當說什麼;第二句以下應當說什麼。
我寫文章,總是想好了四五句才落筆,向來沒有一句一句地想着寫,因為把句子想得起,下筆就很省事。這四五句都是在腦子裡想過,在嘴裡念過,這樣地落筆,就會很有把握了。
句子的組織,非常重要,你得把你的感隋放在文章裡面去刺激感情,決定這情調是悲哀,你的句子的組織,得多用灰色的、悲哀的字眼。是快活,你得多用輕鬆的、活潑的字眼。你把你想的句子寫出聲來,落筆就能成為像你所想象的句子。有時看看不錯,可是寫出聲就不成了,那你必得修改,聲音在嘴裡經過時,已經都將句子調動好了。
將句子組織好,使成立得住,方可能合乎口語。必要時,我們也可用用歐化文法,因為中國的文法較簡單,假如能不用歐化文法,而能用自己的文法,那豈不更好嗎!若寫前先寫出聲,寫出來總會合乎口語的,能用好的口語代替歐化文法,會更好聽。
第一步求得句的完整,其次就是調動句與句之間的變化,那即是說句之長短,非念出聲不曉得,這與生理有些配備關係。比方第一句三十字,第二句三十字,第三句還是三十字,這樣,讀時就無法喘過氣來。如果第一句十個字,第二句四個字,像這樣有長句,有短句,讀時就可以喘過氣來,也會感到舒服。
調動句子並沒有什麼一定法則,只要能用心。譬如上句用“嗎”字,是平聲,下句就用“了”字,是仄聲。不要老了了了的了到底,除非是特殊效果——錢沒有了:米沒有了!眼淚也流完了!除非是特別的情形,兩句里是不用同字的。像五絕七律的幾十個字中,很少用相同的字,甚至於完全沒有。
寫白話,有時不好避免,可是得儘量找出同意義的字替用,拿起一篇文章一看,即能斷定用沒用心寫,就怕是一揮而就,像葉聖陶、朱自清等先生的文章,都是極清楚,極用心的。又像魯迅先生的三四百字一篇的散文,寫起來都非常結實,因為他把每個字都想過了。
句的構成是字。在西洋有“一字”說,特別是法國的文藝,莫泊桑說:“一個意思,必有一個極恰當的字,而且只有一個。”這話並不一定正確,至少得拿它當個原則,得盡力找出最恰當的字。我差不多天天都接到青年的習作,裡面常常用字用錯了。
例:
原野上火光熊熊——熊熊在《辭源》裡的解釋,是青色光貌,是我們在炭盆里,常看到的一點火光,用在原野,描寫火光的烈和旺,又怎能恰當呢?
征子——我們只常用征夫,征人,而從沒有人用征子。
太陽耀了大地——耀字不可拿作動詞用,除非用於舊詩里,用照字不是很好嗎?
所以用字不可亂用,要用得恰當,要怎麼才能恰當呢?就是不怕麻煩,用一個字得查查辭典是否此意,再想想有沒有第二個字比這個更好。所謂恰當的字,並不是叫你造字。
如同磚瓦匠,磚瓦是固定的,砌得矮矮小小的就不成為人住的房子,而成狗窩了。語言是固定的,也不能隨意改,隨意造。我們寫東西應當深,深得使人懂,並不是使人迷。陸放翁有兩句詩:“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這當中沒有一個讓我們不懂的字,而且,兩句絕對相對。沒有辦法可以去修改一個字,雖然這已經是宋朝時的文字。尤其是用“聽”和“賣”兩字。讓我知道有兩個人,有聲音。更可看出當時的境界,是詩人的境界。
愈是好文章愈淺,最不好也能使人懂,這就是如何去找像你所想的聲音和意義的恰當的字了。更明白地說:“選用人人都懂而恰當的字,排列起來成一絕好的圖像而無法更改,就叫創造。”
不要亂用字,更不能亂造字,一個字有一個字的習慣,言語是極自然的東西,是從古來的,並不是打昨天才開始有,我們豈可隨便更改言語?這不僅是字的問題,同時還有體貼的問題,在人情中體貼到某種情況時,就用某種字,體貼愈深,用字的情愈熱。對人情越發明白、才寫出好的文章。這樣談又近乎生活豐富的問題了。
每一個字都必得用全力想,想不到第二個字,就要用得恰當使人懂。形容詞很難用,最好少用,用得不恰當,會將整篇文章弄得更壞。要形容,一定得在體貼中形容出來,才不至於貧乏。人說過了的,我們就不再說,可是也不能憑自己意思亂編造。有時寫一段七八十句的文字寫到三四十句,覺得很平淡,這時用一個很好的形容字眼,可以醒目,使文章增加力量。普遍形容,是永遠不會寫好文章的。再就是要有極好的聯想,文章要能驚人,就是將兩個極端的什物拉攏在一塊,顯明圖像。如腳踵形容禿頂,柳條形容女人的腰。
如果沒有好的形容字從聯想中產生出來,最好還是淡淡地寫,少抄襲。
除以上將全篇大致想過,決定這篇文字的路向和把握重點。還有方法的漂亮而經濟。句與句的調動,以及用字的恰當和體貼運用形容字,更使得豐富生活,真誠,負責任,決不要欺騙自己。只有這樣,才能將文章寫好。雖然我們不能保險每個人都成為作家,至少寫出來的文章,不會被罵為胡鬧,有神經病。
切記!全想過了再寫,不要提筆就揮,如果今後一揮而就的文章都算成功,我:敢說,中國以後就會永遠沒有文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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