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一九七八年夏天,我和村里人做活闲谈时,听说陈纪财搬回老家去了。这让我感到意外,综合大家的看法,觉得又在情理之中。那年,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质是,实行了二十多年的农业集体化解体了。农民称作分田到户,给他回老家提供了机会,否则,绑定在某块土地上的农民是不能挪动的。其次,他是外姓人,免不了受王姓族人的欺负,而且还干了一件瞎瞎事(坏事):“这家伙肯动脑筋。他做了一个竹片夹子,样子跟剪子差不多,刃上还做成锯齿状,很像夹黄鳝用的竹夹。冬天的一个后半夜,他上到公房屋顶,揭开屋瓦,从上面用夹子把装在仓里的棉花夹上来,装了满满的一麻袋。天不凑趣,这天,他家隔壁王升奎家杀年猪,要上‘任务肉’,半夜早早起来,赶天亮前把肉送到武乡肉食站。陈纪财背着棉花回来时,王升奎已经忙开了,他回不了家。只得把一麻袋棉花塞进旁边一个麦糠笼笼里。天亮了,这家女人去掏麦糠准备烧水,发现了棉花口袋,事情就这样败露了。而且赖都赖不掉,麻袋上清清楚楚写着一个‘陈’字。王家桥就他一户姓陈,不是他干的事还会是谁?”
“这一下,他是担上尿桶游街——臭了一大圈。”另一个接着说,“红卫兵给他挂上牌子,让他扛着棉花袋子,拿着夹子,在全公社游了个遍。这恐怕也是他离开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为老朋友感到惋惜:“经过这件事,大家是不是看不起他,他也感到在人面前抬不起头?”
“也不一定。那年头偷点吃的用的算个啥?这是人人口不言传心知肚明的事。其实,这人是个瞎(坏)好人,坏事也干,好事也做。不但救了周围生产队的耕牛,为人还正直义气,不扑红踏黑,现在像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
“错误人人有,不露是好手。他糟就糟在让人抓住了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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