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強 Maung Chan (緬甸華族)
貌強在5月6日“棒桑(邦康)會議勝利閉幕”文章結尾時提到:
幾乎與之同時,仰光傳來消息:
5月9日9-16時,在仰光Inya Lake hotel (燕子湖賓館)將舉辦三方會談——由合法政黨 + 政府的“聯邦停火工作委員會”+ 眾民族武裝的“全國停火協調小組”三方共同對話。
目的是:讓佤邦棒桑會議5月6日結束後,
*儘快簽署全國停火協議,
*儘快擬出政治對話框架,
*儘快實現該政治對話成果。
撣民主聯盟前秘書長與撣邦駐小聯合國代表賽萬賽(Sai
Wansai, the ex-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dormant Shan Democratic Union and the
former Shan State Representative of UNPO).)分析道:
*KNU(克倫民族聯盟)、RCSS/SSA(撣邦重建委員會/撣邦軍)帶着一群小兄弟組織,真的直奔仰光燕子湖賓館和政府部長們、合法註冊政黨們開會去了。
*該會議發表了六項聲明,最後一項是:決定由各組織(哪些?)共同組成新的和平與和解小組,共同建構 FPD(政治對話框架),儘快推動和平與和解。
*由哪些組織推動和平與和解???當然必是政府的政黨首領、追隨者、言聽計從的民族武裝求和代表。
賽萬賽續道:
五月8日,登盛總統飛金三角去“慶祝緬甸-老撾友誼橋建成”, “順道”在撣邦景棟 分別(!)接見了UWSP/UWSA組(佤邦聯合軍副總司令、總參謀長趙忠丹團長、佤邦聯合黨中央副總書記、171軍區政委鮑有誼副團長、171軍區副司令魏學雲、468旅旅長鮑岩板)、NDAA(勐臘軍)主席Sai Luen組、RCSS/SSA(撣邦重建委員會/撣邦軍)主席姚色克組,對三組分別大談特談和平與和解。
對12支民地武在5月6日邦康(棒桑)會議所提出的 12項公報, 讓我們冷眼細看政府與緬軍如何或避重就輕、或避而不談、或四兩撥千斤、或顧左右而言他、或束之高閣:
(A)
對第一項:歷屆政府跟眾民族武裝組織長達60多年的內戰,置根於民族矛盾這政治問題。內戰既然是政治問題,那只能通過政治方式解決——首先要着重於談判。我們反對以武力威脅、施壓、強行解決不同政見與政治問題。
第二項:要通過政治對話解決內戰問題,首先就必須簽訂全國停火協議。目前尚未停火的民族革命武裝組織,也必須都能夠平等地參與簽訂全國停火協議。
*政府與緬軍的招數是:表情嚴肅,不說Yes 或 No,不贊成也不反對。
(B)
對第三項:峰會特別關注目前的緬北戰爭,一致認為它必須停止。
峰會嚴肅認真要求緬軍立即停止目前在克欽地區、德昂地區、果敢地區、若開地區的軍事攻擊。軍事攻擊破壞互信、破壞全國停戰、破壞持久和平的建立。
對第四項:峰會強烈譴責緬軍在眾民族地區——尤其在目前交戰區侵犯人權、虐待人民。峰會要求緬軍採取措施,確保今後不再重犯類似侵犯人權事件。
*政府與緬軍的回招是“欲擒故縱”:先打下馬威,斷然拒絕MNDAA(果敢同盟軍)、TNLF(德昂民族解放軍)、AA(若開軍)等同時參加簽訂NCA(全國停火協議)!然後再開恩補充:“除非他們先停火,然後按部就班、跟進簽署”。
(C)
對第五項:峰會要求修改2008年憲法,以適宜建立未來和平、穩定、進步的國家,即民主、各族平等並擁有自決權的Federal 聯邦。
*修憲?簡直太歲頭上動土了!想建真正聯邦制?簡直瘌蛤蟆想吃天鵝肉!但小不忍會亂大謀——暫且忍氣吞聲!韜光養晦!
(D)
對第六項:由於非緬族眾少數民族的生活地區,皆屬於真正緬甸聯邦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以大家都不願從真正聯邦分離出去,大家都願意一起生活。
*緊記喲——最最要緊是我大緬族皇上英明!愛臣民如子!
(E)
對第七項:為了停止緬甸聯邦北部的戰爭,為了簽訂全國停火協議,峰會歡迎聯合國與中國積極參與監督停火與簽訂全國停火協議等實質性工作。
*嘿嘿!已對“瑞苗胞波”說過了:1.不勞大駕,2.請繼續“不干涉內政”。3.打到炸到中國境內的炮彈,不一定是我緬軍的。
(F)
對第八項:峰會一致認為: 政府、議會、軍隊、政黨、眾民族革命武裝組織、人民團體代表們,都應該參與全國政治協商會議。
*乳臭未乾小子想教導老子?—— 知否1941年接受日本皇軍訓練的我Tatmadaw(緬軍),1942年聯日反英?1945年聯英反日?1948年不承認1947年的彬龍協議?1948-62年“為民主”打內戰?1962-1988年高舉“緬甸社會主義”讓緬甸將軍們獨占全國資源、獨斷獨行?1967年反華殺華逃出總危機?1988-2011年“救國救民”打種族滅絕戰爭,一心一意全國緬族化?知否強姦少數民族婦女乃我緬軍之內戰策略也?最近對果敢聯軍、德昂軍、若開軍、克欽軍的狂轟濫炸,對少數民族村莊燒殺搶掠、強姦婦女,僅小菜一碟而已?2011年改革開放、恢復民主憲政——當然是槍桿子+筆桿子合力出政權!要知謊話說一千遍就會成真理!對眾民地武陰謀陽謀、軟硬兼施,對中、美左擁右抱,能左右逢源,能立於不敗之地!大丈夫要推陳出新、出奇制勝嘛!總之,數聯邦英雄人物,還看當今我緬族王朝!
(G)
對第九項:峰會一致認為:在緬甸聯邦生活着的眾民族都是緬甸聯邦大家庭成員,各族人民必須平等、團結、和睦共處、互助互敬互愛,緬族既離不開眾非緬族,眾非緬族也離不開緬族,所以緬甸聯邦所有民族,都應該培育和平共處精神。
對第十項:峰會一致同意:成立所有民族革命武裝組織的一個總代表機構,為大家合法取得民族權,去和政府進行政治談判。
*勿忘一放就亂!對人民群眾不專政不鎮壓,行嗎?!可改頭換面、張冠李戴、指鹿為馬——但萬變不離其宗也。
*設立一個總代表機構?君不見總統在景棟和3支民地武不是分開會談了嗎?果敢軍、若開軍、克欽軍、德昂軍……誰不俯首稱臣,就格殺勿論!快清醒!要舉一反三!要一通百通!
(H)
對第十一項:參加峰會的眾民族革命武裝組織,多數理解並支持UWSP(佤邦團結黨)申訴佤民族區成為佤民族邦。
對第十二項:為了實現本峰會決議,大家一致決定在UWSP(佤邦團結黨)領導與主持下,在適當的時間,和其他民族革命武裝組織齊齊再舉辦峰會。
*我們韜光養晦、見招拆招、複雜事情複雜辦!
*想太歲頭上動土?想侵犯主權?走着瞧吧!休怪我們心狠手辣!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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