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里的文化异端
中午在科室BREAKROOM小憩,一帮同事闲聊,SAM说她和几位老中刚到过CHINA TOWN 吃点心,挺过瘾的,只是看见凤爪,味道确实奇佳,不过吃起来总觉有点不舒服,因为凤爪毕竟是鸡爪。SAM是个标准的美国白姑娘,平时也和我谈得来。于是我说,我制作凤爪,比街上的好吃,你敢再吃吗? SAM说,TRY。
我到华人超市买了一瓶白卤汁,又买了两盒鸭脚,认真做起拿手的白凤爪来。次日,马到成功,便带了一盆白凤爪,上班去了。打算用中华文化,哄哄老美,以示当今做中国人的骄傲。
先问阿LAN,阿LAN是个印尼长大的华裔,只会说英语,印尼语和荷兰语。自认为是印尼高等华人,以往极端瞧不起来自大陆的华人。近十几年大陆的巨变,让她刮目相看,也就再也不把我看成是新加坡华人或港人了。要知道,海外华人对中华文化的兴趣,比中国大陆不知高多少度。我们科室是个联合国,各种人种一应俱全,在众人面前露出凤爪,恐怕不大妥当。我悄悄问阿LAN:有凤爪,好味道,尝不? 阿LAN一听有风爪,连说:你做的,一定吃。 我又说,只是我做的是鸭凤爪,不是鸡凤爪,一样的。没想到阿LAN 立时改变了注意,说是鸡爪一定吃,鸭爪却不敢吃。这可把我给弄糊涂了,如何问都问不出个啥名堂来。既然如此,唯有极其慎重私下去问SAM。SAM一听我真的带了凤爪,面色顿时变得十分尴尬,脸上红了大半边天。我知道不好强人所难,便说,凤爪放在冰箱小盒里,想吃自取。据说SAM哪天思想斗争了大半天,打开盒子好几遍,既想吃,又犹疑,既好奇,又害怕,就差没学毛主席语录,“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了,最后还是望而却步。倒是后来我告诉科室的老中,话没说完,三下五去二,一下子凤爪就给抢个精光,连骨头都不剩, 害得等著下班时想吃白凤爪的老婆一味光吞口水。
看来地球上文化的差异,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奇不有。涉及到方方面面,林林总总。一只小小的凤爪,就可以看到东西文化的不同。我就总不明白,这文化的差异,在社会细胞-家庭中,异族又是任何共处的呢?从小看着长大的外甥在加拿大娶了祖宗来自北欧的姑娘,他们现在已经有了两个活泼又可爱的小宝贝。在港时和姐一家在外共进饭局, 大家都讲广东话,几乎都把大姐哪位坐在角落里默默吃饭的加拿大儿媳妇给忘了。我觉得不大好意思,忙跟她聊几句。姐说,放心,我这位洋媳妇是个鸭蛋,白皮黄心的。这么说,白的已经变成黄的啦,也就是给同化了。来自HK的PETER是以前的同僚,也娶了个美国老婆。我私下问他如何和平共处,和谐生活。他说,我是PhD,她是高中生,谁听谁,不明摆着吗?噢,原来如此。至于在加州的二姨妈三姨妈,告诉我她的儿女中(都是我从不认识的一群早来美国的同龄表兄妹) ,凡是异族通婚的,几乎都是以分手告终。看来幸亏老爸当年没跟老蒋带上我们一家飞去台湾,不然,我肯定必是一口台式国语,一早便到了美国,说不准还找了个洋番妹呢。只是后来留在了大陆,可苦了原来当过官的老爹,吃尽了苦头,这自然就不必说了。
所以说,美国是个大熔炉,哪是天方夜谭,皇帝新装,或者是几年前的山西“周” 老虎,赵本山的公鸡下蛋,绝不可信。照伟大领袖的教导,是“不须放屁”。人种的不同,决定了文化背景的不同,也就确立了生活的风俗习惯,生活的方式的不同。当然,把你的DNA和RNA克隆以后,再把新生的你放到非洲去放养,那是另外一码事。所以,从吃凤爪到找对象,还是同文同种好,别异想天开了,除非在异族通婚的家里,对着洋文化的另一半,你确立是第一把手,啃牛排还是尝凤爪,咬PIZZA还是品饺子,统统由你说了算,让洋老婆或洋老公都贴贴服服姓中才行,不然的话,我敢担保,小两口肯定不是打起来,就是对薄公堂,不闹分家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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