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他 20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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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有過不少的愛好。有的已經放棄了,像打橋牌,下圍棋等;有的雖然覺得還沒放棄,但實際上卻很少動了,像打乒乓球什麼的。只有看小說,直到現在還是樂此不疲。中國的,外國的,高雅的,通俗的和庸俗的,閒來無事時,只要有本小說在手,就不會覺得無聊。 以前看小說的時候,不太注意作者使用第幾人稱來講故事,更不注意使用不同的人稱對講故事有什麼影響。可自從在博客上開始碼字,當了個業餘寫手後,慢慢地注意到,人稱的使用對碼字還是有不同的作用和效果的。 你 - 好像很少有人用第二人稱寫長篇大論,一來不好使,二來這文章寫出來各種嫌疑太多。頭一條,有居高臨下、指手畫腳地教訓人的嫌疑。比如說想表達人應該謙虛謹慎的意思時寫出這樣的句子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別老把自己當個唐朝夜壺似的,誰尿你呀”。 第二條,用第二人稱總有賣弄的嫌疑。明明是想分享知識或經驗,卻常事與願違。想想這樣的句子:“說你是個棒槌你還不愛聽。你給我聽好了,太陽比月亮大,而且大得不止一點兒” 。最後,有扮演上帝的嫌疑。聽聽這句:“你們年輕人,朝氣蓬勃,正在興旺時期,好像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打住打住,可不能再往下說了。 我 - 第一人稱大概是最常用的人稱了。用起來順手,讀上去親切、自然。可有時會覺得單用“我”字顯得太嚴肅,太單調,甚至有點兒裝腔作勢的感覺,比如老說我覺得,我想,我認為,我說,我是,我不同意等等。好在咱們中文的表現力極強,表達這個“我”字至少也得有三、五十種形式(北村的《國學精粹 -- 如何翻譯英文的I》裡有個非正式的統計可以參考)。於是就有了帶北方口音的“俺”,帶西北口音的“額”,帶港台口音的“偶”,還有帶不列顛口音的“米”。再加字兒的話還有“老子”,“洒家”,“小女子”,“姑奶奶”等等。這些“我”的使用一下就使得很多文章變得生動活潑,有聲有色得多了。 當然了,不一定所有的時候都能有這順手、親切、自然的感覺。好象是王朔說過,寫東西得捨得自己。可那是王朔,世界上有幾個像他那樣,能把自己捨出去的痞子呀。看看下面這段文字: 我可以清楚地聽見裡面嘩嘩的水聲和唧唧喳喳的談笑聲,於是我登上了椅子,用兩手扒住窗台,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來向裡面看去。屋裡那活色生香的景像使我 …… 要克服心理障礙,用第一人稱把這段文字發出去,甭管是用俺,額,偶還是米,還真得有點兒捨得自己的氣概才行。寫小時候在商店偷糖吃,考試作弊,年輕時被人拋棄等,也許也都在不夠順手,不太親切和不怎麼自然的範圍之內。然而在喝了幾杯後,腦子發熱,豪氣大發時,第一人稱絕對是首選,有民謠為證: 天上沒有玉皇, 地上沒有龍王, 喝令三山五嶽開道, 我來了。
他 - 最沒特點的人稱應該就是這個“他”了。缺乏感情色彩,距離感還挺強。特別是如果用第三人稱寫自己時,一開始還覺得挺彆扭,甚至會懷疑自己是不是有雙重人格跡象,其實沒那麼嚴重。用第三人稱碼字的好處是平和自然,你好我好他也好。寫着輕鬆,讀着愉快。更容易不動聲色,冷靜準確地描述事情;用事實代替說教,用描寫代替渲泄。把上面那段文字抄一遍,換個人稱,讀起來,至少寫起來感覺就好多了: 他可以清楚地聽見裡面嘩嘩的水聲和唧唧喳喳的談笑聲,於是他登上了椅子,用兩手扒住窗台,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來向裡面看去。屋裡那活色生香的景像使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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