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天涯雜談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357948.shtml 天津驚現“莫須有”武清法院咋一個牛? 不知道神馬叫“證據不足”?為什麼詐騙近千萬,結果還是證據不足?武清法院李宗蓮,為什麼要掩蓋犯罪行為,將明明是虛假的證據混雜判決書中,而且篡改事實。難道,法律在你們面前,就真的像是“失身婦女”一樣,肆意羞辱的嗎? 也許你不會相信,一個被檢察院批捕,被公安機關查辦近十年,上網通緝,逃跑了7年之久,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捉拿歸案,有近千萬的詐騙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羈押兩年,負債纍纍,沒有一點經濟來源的嫌疑人,竟然以類似“某須有”(證據不足)的名義給放飛了。 如果真的按照李宗蓮所說,是莫須有的話,檢察院為什麼批捕,公安機關為什麼苦苦追逃近十年,不言放棄,難道檢察院、公安也是以莫須有的罪名通緝他的?莫非,他也是以莫須有的理由,逃跑的? 如此這些,究竟是誰才是真的“莫須有”?難道,李宗蓮不覺得技術含量太低了嗎?真的不敢相信,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極其清楚,證據非常充分,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反駁既無事實根據也無法律依據,李宗蓮卻肆意操控法律,判決書中避而不談已經庭審查證的,詐騙的近千萬元事實,更避而不談犯罪嫌疑人無罪判決的全部過程,騙取被害人的財物的目的證據不足的理由,判決書中只羅列證據,心虛的僅僅用“證據不足”來搪塞。 那麼,李宗蓮是自己傻還是當別人都是傻?要麼就是肆意裝傻,那麼裝傻的背後,究竟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呢?李宗蓮違背司法人員的職責義務,技術手段也太低劣,如此明目張胆摧殘老百姓對法律的情感和信仰、忽悠老百姓的智商! 檢察院難道也會跟着傻嗎?你是忽悠檢察院還是忽悠老百姓呢?要知道,檢察院已經依法提出抗訴,請求依法判處。咋就能讓犯罪嫌疑人成了逍遙法外的局外人? 他們就是有貓膩,至於你信不信,相信網友的眼睛都是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