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兵冤案和漢奸冤案之探討 嘉賓邀請 方鯤鵬 (業餘法律愛好研究者,雄文等身) 連山 (法律背景資深人士,點評獨到之處) 活閻羅花草大俠 (學富五車,才華橫溢 懇請賦詩一首) 特別說明:皇上,此人有相當法律知識也有高見,但此次他是主要當事人之一,為了避嫌 故不在邀請之列 水兵冤案的陰霾還未散去,萬維又黑雲滾滾,有人活生生造出一漢奸洋奴冤案。 泳壇小將葉詩文榮獲金牌卻被西方媒體質疑服用禁藥。這時有一搏主在某博客處跟了一帖““誰教她生不逢時,來自一個毫無誠信,造假不怕天譴的國家呢?”。從此鐵證如山,漢奸洋奴冤案生成。對此話比較客觀的理解是:葉來自一個毫無誠信,造假不怕天譴的國家,所以她受到了質疑。(注意:不是她應該受到質疑!) 下面我們簡單比較一下兩案的相同和不同之處:VP(Virginia Police) WZ (萬維造案者) VP 威脅逼供了11小時後,水兵按照福特要聽的話“坦白” WZ 圍攻謾罵從黃昏到凌晨,該博主據不認“罪” VP 用死刑威脅水兵 WZ 用要該博主全家服毒,跳樓,一針扎癱瘓老爸,在她家開窯子等威脅謾罵 VP 用威脅恐嚇使一水兵最後胡扯上無辜八水兵 WZ 用謾罵攻擊未能使該博主招出另一“漢奸洋奴” V 陪審團 素質低下,偏聽偏信 一致判水兵有罪 W 陪審團(網友) 水平高超,明辯是非 一致判該博主無罪 以上是基本事實,點評還請大家。俺剛學法,知之甚少,掛文目的是想減少冤案。此乃研討法律之聖地,髒粗話,謾罵攻擊者免進。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