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等學者,常宣傳的一種觀點是“打倒了富人首先損害的是窮人”。想一想,富人能夠為社會創造財富、為社會創造就業、為國家繳納稅收,窮人的生存發展顯然是離不開富人。由此而論,“打倒了富人首先損害的是窮人”似乎很有道理。 但是,現實中窮人為什麼不感激富人,反而有一種對立的情緒呢?!不能簡單地歸將之結為老百姓的“仇富”思想吧! 筆者認為,富人與窮人的關係不能一概而論,而應有所區分。富人之所以能夠致富,或者是創造社會財富而致富,或者是掠奪社會財富而致富。窮人所痛恨的大約是後者,而學者們讚頌的大約是前者。而茅于軾們不分富人類別,而籠統地為富人而言,受到社會公眾質疑也就在所難免。 在中國的富人中,有相當比例是通過“掠奪”而致富的,途徑有二:一是自然資源的占有而掠奪致富,二是通過權力占有社會資源而掠奪致富。既然是掠奪性質的,用經濟學的話來說就是“零和博弈”,富人的財富增加必然是窮人的財富減少,所以這種情形下的富人與窮人的對立關係是必然的。茅于軾們應當首先批判掠奪致富的富人,而後再去宣揚創造致富的富人,才能讓社會公眾信服其所標榜的“為富人說話,為窮人辦事”之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