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东是个退了休的白人老头,个矮嗓门高,他与爱狗住walkout 地下室。 他曾经向我唠叨,自己很久以前离的婚,大概多久我没空听他啰嗦,有多少个孩子? 没空管别人的闲事,我只喜欢他的新房子,靠近我单位,一楼厨房客厅,二楼有三间卧室,已住进了一位美丽的金发女郎,我要了那间最大的,剩下一间小的还在招租。
一晃一年过去了,我们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过着平淡的生活,美女由于父母的挂念,不得不辞去工作搬回渥太华, 老头又一次打出招租广告。
大约10天后,住进一个胖乎乎的女学生,人说胖子多懒惰,果真没错,煮完饭菜,从不立即洗碗碟,有时留置第2天,更不用说打扫灶台微波炉了; 住地下室的房东老头说过不常上来,我发现他每天都上来视察一遍,看到水池里的脏碗碟,气得眼珠暴胀一圈,火冒三丈;这次上来视察,正巧碰到我在,于是朝着我吼叫:“你必须保持房间干净!”
我回敬他:“这些碗碟都不是我的,每次我都洗好碗碟,还打扫房间,拖地,抹桌子。”
老头找不出我的茬,气鼓鼓地说:“你在这里住最久,你应该打扫房间!”
这下把我惹火了,我对着他吼道:“不是我的碗碟我不洗,你住这比我还久,你怎么不洗?”。
“我两个月后搬出去,你等着,我给你通知!”我气鼓鼓地往楼上跑,匆忙写好通知递给老头。
老头接过字条:“非常感谢!”
我回敬:“不用客气!”
受了此等鸟气,下定决心搬到公寓去。
人活不过100年,也许80岁就没了,何苦委屈自己?住得舒心,玩得开心,吃得放心才是最重要的,从此开始了我的公寓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