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网上主流舆论都是坚持朱令案的案发现场是宿舍,但由于证据遗失只停留于假说,无法证明。这个结果是清华有意掩盖投毒事件和公安部门的失职所造成的,通过技术侦察确定或排除宿舍是案发现场的工作并不困难。 其实,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宿舍是很简单的,没有任何多余的设备比如复旦投毒案中的饮水机之类等。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宿舍放有洗漱、碗筷、水杯和热水瓶等用具。如果投毒是通过这些用具进行的,一个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造成误伤他人。 如果投毒到热水瓶中,很可能被其他同学误喝。当时,有些同学经常会跑到其它宿舍中去要水喝,清华的学生也不会例外。如果朱令很晚才回到宿舍,那么她的热水瓶中的水会被其他同学喝掉也有可能。如果是通过洗发液等投毒,其他同学借用洗发液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显然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否则就会有张令或李令的案件报告了。 如果投毒确实是在宿舍发生的,那么朱令的那些室友只有合谋暗杀她才能解释这一结果了。无一误伤不经过精心的计算和控制是难以达到的。 如果朱令的室友不是合谋投毒的话 ,宿舍是投毒案发现场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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